2012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05/22 颁布日期: 2012/05/22
颁布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05/22
颁布日期: 2012/05/2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发改[2012]680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2012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明确的能源建设、节约和运行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对主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和目标,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2012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   一、2011年能源发展实现顺利开局   2011年,全市能源系统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发挥合力,开拓进取,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加快推进,设施能力进一步增强,新能源发展实现突破,运行保障安全平稳,节能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全市能源消费总量预计约700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约0.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约6.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实现了“十二五”能源发展良好开局。   (一)“十二五”规划发布实施。   精心谋划能源长远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区县和能源企业,创新理念方法,加强规划衔接,重视宣传培训,高水平编制发布“十二五”能源发展建设等市级综合专项规划及燃气、热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市级一般专项规划,明确今后五年能源主要领域发展建设思路、目标及重点任务。   制定出台一批重要政策。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制定《城六区大型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供热无煤化建设,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制定电力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创新融资渠道和工程建设机制;实施《全市煤炭储运场所污染综合规范整治工作方案》,规范煤炭储运场所的建设管理。   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紧密跟踪国内外能源发展最新趋势,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高质量完成支撑“十二五”能源发展的热力、燃气、地下管网、新能源、电力、架空线入地、能源储备基地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储备研究。首次组织开展了全市能源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研究形成分布式能源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指标体系、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关联性分析、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电力节能减排机制等一批重要课题成果。   (二)能源投资实现较快增长。   积极应对内外需求放缓、国家宏观调控与本市主动调控效应叠加等复杂形势,会同各有关部门、区县和能源企业千方百计、多措并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落地。建立了四大热电中心、陕京三线等重点项目市级协调领导机构,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全年完成能源投资181.1亿元,同比增长13.2%。新能源和油品投资分别达到20亿元和29.6亿元,同比增长163.2%和28.7%。   (三)设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热电中心提速建设。加快推进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实现“一竣、一建、一核准、一落地”目标。东南热电中心竣工投产;西南热电中心工程开工建设;东北热电中心获得核准;西北热电中心实现规划落地。   改造计划超额完成。完成马连道、裕中西里等68座、1200蒸吨燃煤锅炉房改造,超额50%完成全年800蒸吨的改造目标,削减30万吨燃煤。东、西两城区率先完成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改造工作,社区环境和供热质量显著改善。   域外引热首次实现。三河热电厂输热管线工程全线贯通,成为全国首个大型跨省热力管线项目,未来供热能力可以达到4000万平方米,开创了京冀两地能源合作新局面。   供热资源整合基本完成。建成房山城关西里、平谷夏各庄等新城集中供热中心,“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新城供热资源整合工作基本完成。累计建成30座现代化、清洁高效的供热中心,总供热能力达到1.2亿平方米,促进了新城发展品质显著提升。   燃气管网联通怀柔密云。统筹“十二五”天然气发展设施布局,推进陕京四线、大唐煤制气、四大燃气热电中心供气专线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唐山LNG、陕京三线良乡-西沙屯段等重点工程;建成东南热电中心天然气供气管线一期工程。怀密天然气干线工程实现全线通气,怀柔和密云两区县居民用上与城区同网同价的管道天然气。   电网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开工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变电容量298万千伏安,线路长度97公里;投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223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18公里。制定首钢搬迁调整等供电保障方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完成260公里架空线入地改造。金融街高可靠性配电网工程、未来科技城智能化变电站投产送电。   (四)新能源发展实现新突破。   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落实中央、地方两级优惠政策,太阳能光伏利用步伐加快。国家数字电视产业园5兆瓦太阳能光伏屋顶、延庆新能源产业基地2兆瓦光伏屋顶、顺义汽车产业基地20万平米热泵供暖等一批高水平新能源项目全面建成。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六里屯垃圾填埋气发电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八达岭太阳能31兆瓦地面大型光伏电站项目获准开工建设。   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料研发中心、风能太阳能仿真与检测认证技术研发中心、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等一批新能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落户北京;百兆瓦级电池关键装备研制与整线集成、兆瓦级高低温两级蓄热太阳能塔式热发电等一批新能源重大课题研究取得进展。   机制体制得到完善。全国率先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调查,为科学指导新能源发展奠定了基础。制定出台“城市光能热水”、“阳光校园”等建设实施标准。建立北京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线监测平台,新能源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形成。   (五)能源安居惠民成效显著。   城镇居民生活用能更加安全舒适。更加关注城市薄弱地区居民用能安全,推进实施老旧小区电力、燃气、热力管网消隐改造;升级改造12个区县95个小区用电设施,居民用电可靠性进一步提升;改造完成160个老旧小区300公里供热管网,居民供热质量显著提高;开展老旧燃气管网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治理500个小区燃气安全隐患。   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改善。工程建设模式向规模化、高水平转变,运行管理机制更加成熟完善。出台《关于北京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让更多农村能源项目“建的优质,用的安心,管的到位”。在生态涵养区新建阳光浴室240座,解决约7万户农村居民冬季洗浴难题;在延庆张山营镇实施多村联供为特点的万户绿色燃气工程,推进全镇居民炊事燃气管道化。扩大送气下乡覆盖范围,密云县2.5万户山区百姓用上优质廉价安全的液化石油气。新建农村新民居节能住宅2.4万户。   (六)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资源供应更加稳定。深化与山西、内蒙古等能源产地电力、煤炭跨区域资源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中央能源企业在重要资源供应、运力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坚持“走出去”战略,市属重点企业加强与资源产区开展投资合作,进一步提高首都资源保障能力。   迎峰度夏万无一失。采取超常规措施应对夏季电力负荷和电煤需求急剧攀升、供应偏紧的形势,首次在迎峰度夏期间建立总量20万吨的电煤应急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煤炭供应;实施分区县负荷调控、调整尖峰电价时段等措施提高电网调峰能力,顺利实现了建党90周年和夏季大负荷全市能源保障万无一失。提前落实迎峰度冬措施方案,完成30万吨煤炭、3000吨供暖燃油、10000吨液化石油气的市级应急储备,保障冬季用能。   运行监测基础更加完善。坚持能源运行综合及专项分析会商调度制度,发挥了“见事早、判断准、反应快”的预警作用;升级硬件设施,调整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设备巡检和数据维护,运行监测调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七)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   强化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新要求,率先建立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将“十二五”末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落实到16个区县、14个重点行业领域和57家重点用能企业。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搭建平台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节能形势分析联席会商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核和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备案节能服务公司达到329家,数量居全国之首。搭建节能创新服务平台,征集节能技术或产品400多项,编制节能技术目录72项。建成覆盖全市的节能监测服务平台。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编制发布《北京市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和《北京市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淘汰退出45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启动公共机构用电、用热定额标准研究。   必须看到,与首都科学发展和“绿色北京”建设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期待相比,本市能源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燃煤比重偏高污染较重,能源清洁化步伐亟待加快;设施供应能力瓶颈制约仍然突出;城市运行管理压力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2年能源建设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之年,也是能源系统全力推进“调结构、强能力、促减排、惠民生”的重要关键一年。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三个北京”发展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的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保障能源安全平稳运行为核心,以系统实施燃煤替代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为重点,着力加快能源清洁转型,着力扩大新能源新技术应用,着力强化内涵促降,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首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科学发展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在工作安排上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清洁高效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绿色宜居。举全市之力,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清洁能源转型,用最快的速度改变中心区燃煤集聚格局,用最有力的措施治理低矮面源污染问题,实施最严格的标准提升环保水平,用最先进的技术实现清洁低碳发展,促进首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更加注重设施能力水平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超前谋划、高水平建设一批电力、燃气、热力、油品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打造一批高端产业功能区、新城发展新区、重点镇清洁高效能源系统,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薄弱地区能源改善,切实提高惠民实效。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城南地区、西部转型区、老旧小区、农村地区等居民生活用能问题,让能源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城乡百姓。   四是更加注重能源行业管理完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精心谋划事关能源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行业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统计、计量、监测、评估等基础能力建设。   五是更加注重精细智能监测调度,保障城市运行平稳。适应特大型城市运行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煤、电、油、气、热等智能监测和调度水平。积极推进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保障和应急抗灾能力。   (二)主要目标。   2012年本市能源发展建设主要目标安排如下:   --合理引导能源消费,能源消费总量力争控制在7400万吨标准煤以内。   --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6%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力争达到4.5%左右。   --大力推进内涵促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2.5%。   三、2012年能源发展建设主要任务   针对资源供需紧平衡的局面、节能减排不断加大的压力和 “十八大”能源保障万无一失的要求,必须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坚持早预判、早安排、早落实,切实将“十二五”能源规划确定的长远期目标落实到各项年度任务之中。   (一)全力推进清洁转型,打造绿色宜居环境。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切实将本市能源结构优化、减煤压煤作为本市最关键和首要的治理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改造速度、扩展清洁区域,打一场削减燃煤的攻坚战。   加快推进四大热电中心建设。加快城区供热布局调整,力争实现“一投一竣、两开工”的目标。即在东南热电中心实现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全力推进西南热电中心及配套市政设施同步建设,确保采暖季前竣工投产;加快前期工作,上半年力争开工建设东北、西北两个热电中心,为全市燃煤替代和能源清洁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完成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按照“超前谋划、协同联动”的原则,全面启动西马、松榆里、花家地等锅炉房清洁利用改造;加快推进南小营、六里屯、韩庄子、青塔等市(区)属锅炉房改造前期工作;协调推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央属锅炉房清洁改造。全年完成20蒸吨以上及部分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200蒸吨,削减燃煤30万吨以上。   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污染。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启动东西两城平房居民煤改电工作,力争明年完成核心区煤改电工作,随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综合整治和206栋简易住宅楼拆除减少小煤炉;启动全市范围剩余小煤炉用户型煤替代工作。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设施保障能力。   统筹城乡能源发展,加快推进电力、热力、油气设施能力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不断提升城乡电网水平。加强主网建设,推进海淀500千伏变电站投运。优化区域电网结构,全力保障城南地区、重点功能区电力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岳各庄、丽泽等220千伏和一批110千伏变电站,为轨道交通、重点高端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加快推进未来科技城、延庆新能源产业基地智能电网项目建设,推动电网关键环节智能化。   超前建设燃气输配体系。加快建设重大外部气源工程,全面建成陕京三线良乡-西沙屯工程、大唐煤制气北京段一期工程和西沙屯门站,实现北部供气的突破;积极推进唐山LNG工程和西集门站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陕京四线,增加新的气源通道。完善市域燃气主干网架,建设西六环南北段4.0兆帕主干天然气管网及东坝、金盏、望京、未来城、亦庄路南区等调压站;试点建设本市首座LNG应急储备工程,重点推进大用户供气工程,建成东南、西南热电中心配套燃气管线工程,确保按时用气;同步开展东北、西北热电中心配套管线前期工作。继续推进燃气管网向郊区及重点镇延伸。   统筹规划油品设施布局。开展昌平、顺义等新建及扩建油库前期工作;开展北京新机场航空燃油配套管线及油库建设规划研究;做好国V标准油品“产、运、需”的衔接工作。   推进远郊区县清洁供热。坚持清洁发展,探索远郊区县供热建设管理新模式。鼓励引导新城新区发展清洁能源供热,重点推进门头沟城子地区、顺义牛栏山镇燃气供热项目。超前谋划重点乡镇和特色小城镇供热建设,逐步形成燃气、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煤多元支撑的供热结构。启动密云县溪翁庄镇斋堂镇集中供热、华润希望小镇供热项目建设。   建设区域能源系统。统筹重点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超前谋划、创新发展理念模式,为高端功能区开发建设提供安全清洁高效能源保障。开工建设未来科技城区域能源系统,建成调峰锅炉房及配套管网设施;加快推进区域能源中心、智能电网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通州运河核心区、海淀北部地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   (三)推动高端开发应用,发展新能源新技术。   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契机,更加突出新能源的环境效益,加快推动新能源新技术应用转化,出台一批政策标准,引导首都新能源高端发展。   积极推广新能源。积极争取国家“金太阳”等扶持政策,高水平建成亦庄20兆瓦国家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百所阳光校园等光伏屋顶等“绿色电力”项目;落实太阳能建筑管理办法,在民用住宅领域普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实现生物质能的多元化利用,建成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阿苏卫填埋气发电二期等一批项目;发挥地热供暖的优势,建成延庆城西地热供暖、大兴采育地热综合利用工程,因地制宜的建设一批热泵项目;充分挖掘资源和技术潜力,建设官厅三期、昌平青灰岭风电项目。全面推进延庆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系统应用新技术。对燃气锅炉全面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研究应用高温空气燃烧(神雾)等高效技术;积极推广楼宇式冷热电三联供和户用冷凝式燃气壁挂炉;对供热系统实施高温烟气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效率;推广应用煤炭固硫技术和新型高效燃煤炉具;燃煤锅炉房应用新型多层燃烧和烟气排放高效集成处理技术;开展烟气脱硝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提升产业竞争力。全面实施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中科院国家风电叶片检测中心、北京鉴衡认证太阳能检测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落户本市。加快建设延庆、平谷等一批重点新能源产业基地(园区)。巩固壮大新能源优势产业,建成投产延庆京仪绿能150兆瓦太阳能逆变器、昌平三一电气园大功率风机、捷宸阳光一期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重点新能源产业项目。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建设,推动示范应用。   (四)扎实推进安居工程,提高能源惠民实效。   坚持城乡统筹,拓展服务区域,完善管护机制,使能源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城乡百姓。   改善用电环境。继续对停电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严重的52个老旧小区约4万户居民的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推进通州、大兴、密云、延庆等地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用电可靠性。   改善供热质量。完成150个小区约500公里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提高老旧小区居民供热质量;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建筑节能+太阳能”农村新民居节能住宅建设,新建节能农宅10万户。以治理劣质原煤散烧为重点,完善区县型煤生产配送体系,落实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平原地区低硫低灰优质型煤替代置换工作。   提高生活用能水平。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电、气、热管网改造,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大力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工程,解决10万户居民生活热水供应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和后期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建设农村阳光浴室,解决约4万户村民冬季洗浴难题;在延庆、密云等生态涵养区继续实施绿色燃气工程,让万户农村居民实现炊事燃气化;重点在房山和门头沟区小煤矿关停地区实施送气下乡,让11个乡镇约7.7万户矿区居民用上方便安全的液化石油气。   (五)强化服务精细智能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紧紧围绕保障首都经济平稳运行的中心任务,坚持外抓资源、内强储备,预警预控、区域协作,全面提升能源运行综合调节水平。   做好重大活动保障。把城市能源运行保障和重大活动保障有机结合,各区县、各行业管理部门、能源企业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企业主体、属地保障作用,高标准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活动、重点时段能源保障措施,查隐患、查整改、查防范、查责任,共同落实专项保障预案。各企业与属地政府协调联动,加强重要设施保护,确保“十八大”等重大活动期间能源运行万无一失。   落实资源总量平衡。完善与国家部委和铁路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能源企业支持,进一步提高资源保供能力。主动衔接资源供需,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平衡对接;协调好中石油、中石化的天然气和成品油资源保障,满足城市用能需求。落实年度天然气、电力、成品油等主要能源品种资源供需计划,确保全年供需总量平衡。   强化运行调度调节。完善与山西、内蒙古等地的能源交流合作,优化资源外部供应环境和跨区域能源保障机制。提前制定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要时段专项能源运行保障方案。强化煤电油气能源运行管理和调度调节,创造性开展能源需求侧管理,提高用能效率和削峰填谷能力。进一步完善能源应急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实施好政府与企业相结合的煤炭、成品油等多级储备,确保实现全年及各重要时段能源运行平稳安全。   推动精细智能管理。完善能源与经济运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能源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增强冬夏季能源保障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推广应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煤、电、油、气、热等智能监测和调度水平。   (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系统推进内涵促降。   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和标准引领,着力强化技术、管理与行为节能,深化机制体制创新,纵深推进节能减排,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大力推进能源系统节能减排。一是降低电力系统能耗。提高发电企业生产运行管理水平,加大设备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发电煤耗;提高电网调度运营水平,加大电网输、配线路和变电设备技术改造,不断降低供电线损。二是积极推进供热行业节能,在全市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城市热网消隐改造工程。三是实现天然气梯级、高效利用。试点推广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技术;通过门站专线供气、提高智能控制水平等措施提高燃气利用效率;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燃气厨具、热水器。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一是突出强化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75%的节能设计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完成1200万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二是深化工业节能。实施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继续加大工业企业落后工序和设备淘汰力度。三是综合促进交通节能。实施一批交通场站节能改造项目。深化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四是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绿色消费行为。新增节能超市门店10个,全市能效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能效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70%左右。加快实施淘汰白炽灯行动计划,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30万只,公共机构基本禁用普通照明白炽灯。   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广泛动员家庭、社区、政府机构、企业、学校等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切实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目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二是完善季度会商机制,加强跟踪分析,进一步提高对全市节能形势的统筹能力和调控能力。三是提高产业用能准入标准,完善能评、环评和能源审计机制。四是健全节能监管、节能监察、节能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提高节能监测水平。加强区县节能监察队伍建设。   (七)超前谋划设施布局,完善政策标准体系   结合“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超前谋划发展,将远期目标和近期引导紧密结合起来,以规划为先导,以政策为保障,不断完善政策标准体系,能源清洁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超前规划严控标准。积极适应全市压减燃煤和实现能源清洁化发展的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确保2020年煤炭压减至1000万吨所需要的300亿立方米天然气和4000万千瓦电力的供应保障要求。抓紧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的产业用能准入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的煤炭、天然气、油品等资源和能源设备的准入标准。研究制定新城和重点镇供热设施建设标准,在严控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的同时鼓励支持燃煤锅炉房实施燃气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引领区域高端发展。按照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可靠保证的原则,出台区域能源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搭建世界领先水平的能源监控平台,推动智能管理;鼓励专业化能源公司参与,创新运营模式;出台本市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清洁、高效的天然气技术应用。统筹区位特征和能源供应条件,分类指导。   完善新能源政策体系。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试点实施新能源总量指标考核;加紧开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上网等新能源技术和产业的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明确新能源发展利用路线图;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会同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北京市太阳能系统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库系统,初步建立合理的资源开发评价体系;开展《北京市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前期立法调研工作。   (八)加强综合协调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新形势下城市能源建设和运行规律研究,探索创新能源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完善投资协调机制。积极应对重大活动频繁、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可能对项目落地建设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多层次投资推进机制,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促进能源投资稳步增长。坚持发挥四大热电中心、陕京三线等市级协调平台作用,坚持“三方三级”调度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能源投资形势会商,不断完善能源投资统计指标体系和方法制度,提高统计监测水平。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能源重大事项协调管理。深化开展本市能源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抓紧出台一批促进能源建设、运行、节约的相关配套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引导能源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加强能源基础工作。   鼓励能源市场化建设。通过资产重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积极推进供热等重点行业体制改革。鼓励有实力的专业化公司参与能源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发挥新能源和环保创投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扩大能源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大深化本市与发达国家及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能源领域交流合作。策划组织一批能源新技术交流、高端人才引进、重点领域项目开发等高层次、专业化活动,加快首都能源国际化步伐。   稳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对国家可能出台的能源价格调整项目,扎实做好本市配套落实方案。稳妥实施居民气价、居民阶梯电价等价格调控。研究完善供热计量价格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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