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做好2012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

颁布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4/06 颁布日期: 2012/04/06
颁布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4/06
颁布日期: 2012/04/06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黄府办发〔2012〕7号)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12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关于做好2012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黄浦区的血液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本市有关血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就做好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2012年全市无偿献血总量为47.2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全市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8%。2012年市政府下达本区无偿献血总量为54559人份(其中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目标量为20050人份,从流动采血车、献血屋等渠道募集自愿无偿献血目标量为34509人份)。   二、具体要求   (一)创新模式,逐步增量,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持续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二五”期间本市有关血液工作发展规划和要求,科学地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及本市人口老龄化等所带来的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长因素,从满足临床用血的基本需求出发,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改进和创新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推进成分献血工作。要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居民、企事业等单位的职工参与无偿献血,要配合、协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做好快速应急献血队伍的建设,保证市政府下达我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的完成,保障本市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共同推进,有序协调,优化无偿献血的工作机制与格局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鼓励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市政、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要为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高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区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红十字会和爱卫会要充分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结合工作内容,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健康社区”、“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根据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与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和实施,在规划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作出评估,确保本区血源和临床用血的基本平衡。区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积极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情况,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公安、市政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流动采血车(屋)的停放及移点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保持我区良好的自愿无偿献血氛围。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献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搞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配合、协同采供血机构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现场招募和对献血者的服务工作,确保无偿献血车(屋)血液募集量的增长态势。   (四)发扬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传统,改进完善,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上海特色   社区、企事业公民积极参加献血(也称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是上海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它借助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平台,通过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内公民的无偿献血宣传,以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内的公民捐献自己的血液。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2012年我区无偿献血按照各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下达献血目标。   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养老金缴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献血安排,积极配合、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献血工作,有序动员和招募本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本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暂住人员)参加无偿献血,确保无偿献血总量如期完成。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献血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在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春节前后和高温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   (五)有机统筹,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推动无偿献血公益文化建设   区卫生部门、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列入议事日程,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确保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并将其纳入区文明办、区志愿者协会队伍建设管理范畴,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区供血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的组织动员和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要按照市血液管理机构的整体布置,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增加募集单采血小板的数量,切实提高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要总结上海世泳赛血液应急保障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我区应急献血保障机制和能力。   附件:   编号   单位代码   2012年度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书   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号)文的精神,现将你单位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下发给你们,请按时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2012年月份献血目标人份   2012年月份献血目标人份   2012年月份献血目标人份   2012年全年合计献血目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注:1.黄浦区2012年单位和街道(社区)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以2011年10月人数为统计数。   2.为兼顾血库血量和血型,有序动员本单位公民参加献血,请按区血管办安排的月份提前一个月至血管办预约献血(体检)日期,并通知献血人员带好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献血(体检)。   3.各单位如有下属基层单位参加献血,请将分配给下属基层单位任务数抄报一份给区血液管理办公室。   4.贵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需要转到外区完成献血工作的,请务必于2012年9月30日前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黄浦区卫生局 年  月  日 ------End------
相关法规解读 more+
  •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