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颁布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02/28 颁布日期: 2012/02/28
颁布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2/02/28
颁布日期: 2012/02/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新管发〔2012〕6号)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你们。望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所属各级公共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工作,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О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状况及面临的形势   (一)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状况   根据统计,2010年自治区公共机构约19829个,其中:各   级党政机关6690个;教育事业类单位4071个;卫生事业类单位1522个;科技事业类单位607个;文化事业类单位776个;其他事业类单位5339个;社会团体824个。   2010年全区各类各级公共机构电能消耗为109481.67万度,水资源消耗为18482.09万吨,汽柴油消耗为16257.31万升。2010年全区各类各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265.09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加36.38万吨标准煤,增长15.91%,年均增长3.1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2.9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05年下降10.11%,年均下降2%。人均能耗578.83千克标准煤,较2005年下降14.96%,年均下降2.99%。   从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我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呈下降的趋势。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也存在很多困难、问题和不足。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三年以来,我区各级各地公共机构积极行动,认真探索,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制度逐步完善,节能管理能力稳步提高,考核奖励措施不断落实,节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大大提高,为进一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规制度亟待完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等。“十二五”时期是新疆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全国各地对口支援新疆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和全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我区各级公共机构公共服务的领域将会不断拓宽,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能源消费需求也会持续增长,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二、我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   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创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1、宏观节能量目标   到2015年,以2010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   数,人均能耗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9%。   2、宏观管理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检测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基数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三、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建筑及其用能系统   强化新建建筑节能,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设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LED灯、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快供热计量改造,推动建立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2、公务用车   加快淘汰更新“高污染、高排放”公务车辆,实施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和单车核算。加大新购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强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规模。   3、政府采购   深入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   4、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加大对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的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试点示范。   (二)重点工程   1、3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积极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财政激励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典型。到2015年,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   2、高效照明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高效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级管(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合光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自治区区级公共机构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北疆地市级公共机构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90%;南疆地市级公共机构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75%。   3、供热计量工程   供热计量是推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促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有效降低采暖消耗的重要手段。《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疆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器、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统计资料表明,开展热计量改造,实行分户计量和温度分时段控制可节能25%-35%。“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改造面积80-100万平方米,降低能耗,节约采暖经费。   4、节水工程   水资源紧缺已经成为制约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重要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程,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资源,不仅对幻觉城市用水矛盾、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保护盒使用水资源产生深远影响。“十二五”期间,加大推广公共机构应用节水器力度,到2015年实现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节水器具使用率100%。   5、燃气灶具改造工程   根据统计,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型灶具的使用率不到10%,节能型灶具与传统型灶具相比,通过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热量散失,能够节省燃气25%以上。用节能型灶具代替传统型灶具,简便易行,节能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区级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实现节能型灶具使用率达到80%以上。   6、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程   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重要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十二五”期间,逐步增加我区公共机构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数量。   7、绿色数据中心工程   数据中心主要有IT设备系统、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等四部分组成。具有用电设备密集、用能时间长、能源消耗高、安全要求强等特点。根据调查,公共机构的大型数据中心用电量约占其用电总量的35%-55%,用电效率比国外低15%-25%,节能潜力很大。“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的节能,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在自治区区级公共机构建立20个绿色数据中心,实现能耗水平较2005年降低2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与发展改革、经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水   利(水务)、统计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地方特别是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管理部门,理顺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和协作组工作机制,畅通工作和信息交流的渠道。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步伐,尽快出台《自治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要就制定能源审计制度,强化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的经济和技术评估。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三)强化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   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规范计量器具配备。改进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加工等处理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强数据审核,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可靠。强化统计分析,定期对节能降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自治区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建立统计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新技术示范和推广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根据公共机构特点,建立科学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和产品。对实用性强、效果佳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在节能重点工程中优先示范应用,带动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和推广。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制定《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和标准》,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按制度主机分解落实节能目标。要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开展表彰奖励,完善节能监督检查机制,推进节能执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检测,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实行能耗状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示制,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对能源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单位下达整改建议书并强制进行节能改造。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网络、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曝光能耗高、浪费严重的公共机构,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营造节能氛围,发挥高校、协会、研究机构的优势,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期培训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定期组织节能技术经验交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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