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加强渔港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天津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7/12 颁布日期: 2011/07/12
颁布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天津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7/12
颁布日期: 2011/07/12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加强渔港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心渔港管委会、塘沽、汉沽、大港水产局:   为加强和规范渔港的安全运营管理,提高渔港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渔港服务质量,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滨海新区实际,从渔港建设、渔港管理组织、渔港管理制度、渔港管理规范、渔港设施、渔港服务体系、渔港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管理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渔港建设运营文件齐全有效   (一)土地使用权无争议, 渔港所占用的土地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相关土地使用协议。   (二)渔港所占用的海域获得海域使用证。   (三)有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港口工程设计及建设图纸等档案齐全。   (五)有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报告。   (六)有经营业务的,需办理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批准文件。   二.渔港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一)有渔港管理维护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二)安全管理组织键全。   1. 建立渔船通信组织;   2. 建立渔港调度指挥组织;   3. 建立渔港消防组织;   4. 建立渔港安全保卫组织;   5. 建立渔港卫生保洁组织;   6. 建立大风警报、海浪预报、灾情预报传递组织;   7. 组织渔船编队生产。   (三)有渔港管理专用办公场所。   (四)有渔港监督专用办公场所。   三.渔港管理制度健全   (一)有渔港港章。港章由区人民政府通过后公布。   (二)建立通讯岸台值班制度。   (三)建立调度指挥制度。   (四)建立消防保卫制度。   (五)建立环境保洁、污物回收制度。   (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七)建立大风警报、海浪预报、灾情预报传送制度。   (八)编制港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助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渔港管理规范   (一)渔港建设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符合规范。   (二)渔港内渔船的标识符合规范。   (三)渔港内船舶进出、停泊有序,航道畅通,有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调度管理。   (四)对进入渔港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五)通讯岸台二十四小时专人值守,通信网络畅通。   (六)有专人负责大风警报、海浪预报、灾情预报传送工作。   (七)消防、保卫及渔港安全监控设施齐全,状态良好。   (八)定期实施渔港设施维修与养护,航道畅通,锚地安全,有记录。   (九)定期自检自查渔港安全设施,无安全隐患,有记录。   (十)渔港内无“三无”船舶。   (十一)渔港内无非法货物运输行为。   五.渔港设施配置齐全   (一)设立助航标志。   (二)设立通讯岸台(或单边带(SSB)通信系统)。   (三)消防设施按规定配备齐全。应合理设置在加油站、仓库、值班室等重点防火区域及方便取用的地点,并按期检查,保证有效使用。   (四)设置垃圾及油污回收处理设施。   (五)供水、供电、供油、供冰设施齐全,保证二十四小时提供服务。   (六)安装使用渔港安全监控设施,实现远程监控。   六、渔港服务体系健全规范   (一)水、电、油、冰供给充足,价格合理。   (二)渔货交易便捷,贸易公平自由。   (三)港内无路障、港障,道路和航道通畅,保证渔船和渔货及渔需物资顺畅进出渔港。   七、渔港环境保护措施具体   (一)港池、航道保持畅通,定期进行清淤疏浚,水质良好。   (二)船舶压舱水不在港内排放,港外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三)港内环境整洁,有专人负责垃圾、油污回收处理及保洁工作。   望各单位本着对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健全组织、完善制度,配齐设施,加强渔港安全监管。根据本通知精神,缺什么补什么,规范渔港管理,确保渔港安全、有序运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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