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28 |
颁布日期: |
2012/02/28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28 |
颁布日期: |
2012/02/28 |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环办函〔2012〕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2012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实施,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等精神,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以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支持和服务于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出发点,全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做出贡献,监管重点工作如下:
一、稳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实施《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稳步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做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
(二)加强危险废物环保执法。从严打击违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高发势头,严格监管多晶硅、黄金冶炼行业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
(三)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程序,严格审核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资质。
二、强力推动铬渣无害化处置
(四)完成巩义、新密、开封、新乡、安阳5市铬渣治理任务的验收工作;强力推动义马铬渣无害化处置进程,年底前全部完成历史堆存铬渣处置任务。
三、认真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及规划实施工作
(五)配合做好《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
(六)发布《河南省“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措施落实。
四、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
(七)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环境监管,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进程,达到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要求,已经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保障污染减排成果。
五、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
(八)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赋予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拆解企业的监管和补贴审核工作。
(九)做好产业集聚区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及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做好产业集聚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的考核工作,引导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
(十)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理顺体制,明确职能,稳步推进省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做好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做好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政务信息公开。
(十二)做好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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