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2年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日期: 2012/01/16 颁布日期: 2012/01/16
颁布机构: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日期: 2012/01/16
颁布日期: 2012/01/16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交委安〔20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交委,委属各单位,重庆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重庆分社、长江重庆航道局:   现将《2012年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12年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等文件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交通行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抓住“基层基础巩固年”这条主线,以提升交通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能力为重点,防控重特大事故,推动我市交通行业安全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专业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保持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化评定细则和工作标准,强化现场评定和基础资料评定,实施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探索建立评价结果与经营权许可、安全信用考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启动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工作,力争全市30%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企业达到创建标准。   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交通运输企业,抄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推动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健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监管通报考核、年度述职等制度,以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为抓手,实行安全工作效果量化考核。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市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实行重大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监管示范单位建设,评定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示范单位5家,区县(自治县)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示范单位15家。研究制定春运、雨雪冰冻天气、暴雨、大雾、洪灾等条件下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   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完善市和区县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加强安全培训,市交委对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委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委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分别对区县(自治县)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对重点企业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三)整治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确保“平安重庆”建设任务完成。2012年,全市新实施公路安保工程1000公里;危桥改造50座;渡改桥10座,改造短途客船200艘,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建立安保工程实施路段评价机制。实施万州长江公路大桥防撞设施工程。   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生产经营行为。推广“专家查隐患、企业搞整改、行业抓监管、部门抓督查”的方法,编制《重庆市交通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手册》,推行安全检查表制度、隐患整改反馈制度、隐患排查整改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完善安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汽车客运站(含运营轨道车站)和客运、滚装、轮渡、化危品港口码头等交通重点场所、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的安保防范力度。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库区及支流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船、砂石运输船、库区小货船等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督促县乡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措施。开展危险品码头管理整治和安全条件审查,强化农村和山区“学生渡”的安全监管。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强化桥区通航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大桥建设前的通航论证,将保障通航安全作为审批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大桥通航安全保障等级标准,同步建设桥区航标和可靠的防撞设施;进一步完善桥区航标的配布,增加必要的助航设施。   加大高速公路安全监管力度。新建60套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5个省际执法服务站、20个执法移动平台和20处车速反馈仪。配合市气象部门,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继续开展以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行人穿越高速公路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内停车上下客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初始进入高速公路路网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逢车必查;对经高速公路路网进入我市境内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加大抽查力度;对旅游车辆、自备车辆加大抽查力度。开展高速公路桥隧病害、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对受损的高速公路防护网进行修复。对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提档升级,建设规范统一的“疲劳驾驶休息区”。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安装率和接入率达到100%。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入推进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对承包经营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公司化、标准化经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驾驶员培训质量监测和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机动车维修安全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开展汽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试运营准入管理。按照农村客运安全“县管、乡包、村落实”政策,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集中治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建立健全托运人、运输合同等信息的可追溯机制,逐步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对屡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质。对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驾驶员和企业,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事故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0〕24号)的要求处理。   加强公路水运施工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认真执行《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要求》,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强化安全生产信用考核评价,并把检查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挂钩,进一步促进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完善。继续以危险地段、危险工序、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桥梁隧道安全风险评估,将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对高风险的施工作业实施综合防治和重点监控。所有拟建的长大桥隧必须进行安全评估,所有在建的长大桥隧工程必须作为安全监管重点,所有已建的重要通航水域桥梁,未经过安全评估的必须进行通航风险评估。   继续推进地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深入开展以桥梁和长大隧道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定期组织桥隧养护巡查、专业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增强路网抗灾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   (四)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提高交通应急水平   加大信息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级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路网监测和基本覆盖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管系统功能,确保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单位和企业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快车船运行监控网络建设。   加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大力推进6个水上应急救援基地(主城、合川、涪陵、彭水、云阳、巫山)和6个区域性公路应急救援中心(主城、万州、涪陵、黔江、石柱、奉节)建设,配备大型交通专用抢险器材及装备,开工建造应急救援船艇20艘。支持各区县(自治县)配置移动应急指挥通信装备,形成快速、灵活、畅通的现场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完成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和省级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组建。建立安全应急专家库。修订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演练。   (五)实施文化强安,构建安全发展环境   加大普法和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载体,大力开展交通行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安全与法》栏目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调研,进行安全论文评比,在《重庆交通》等报纸杂志开辟安全大家谈专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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