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关于加强台风季节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保监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8/07 颁布日期: 2009/08/07
颁布机构: 上海保监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8/07
颁布日期: 2009/08/07
上海保监局关于加强台风季节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   自7月下旬以来,本市多阵雨或雷雨天气,累积雨量约达到常年同期的4倍。近日,本市又进入台风多发季,请各财产保险公司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保险服务工作:   一、提升接报案、现场查勘、定损给付的效率。确保报案电话畅通、现场查勘人力充足。各经营车险的公司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各公司特别要做好涉及民生的家财险、社区综合保险、农险等险种的查勘理赔工作。   二、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各公司要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在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及时通知投保客户做好风险提示;派专人到重点场所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三、向总公司做好预算报告,确保理赔资金及时给付到位,不得拖赔、惜赔。   四、做好未决赔案的系统数据管理,及时准确提取未决赔款。   五、按照《关于上海市实施财产保险业重大灾害事故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沪保监发[2007]103号)的要求上报有关损失情况。   各公司总经理应高度重视,加强风险管理,配备充足人员,切实做好台风季节各项保险服务工作。   上海保监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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