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颁布机构: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08 |
颁布日期: |
2012/03/08 |
颁布机构: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安徽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08 |
颁布日期: |
2012/03/08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皖政〔2012〕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机遇和挑战
(一)循环经济工作基础。
资源节约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 期间,我省以能源消费年均 8.32%的增速支撑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 13.4%的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末的0.71下降到0.62,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单位GDP能耗由2005年的1.21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6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20.36%,比全国高1.2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扭转了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上升的趋势。单位GDP用水量由2005年的387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239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369立方米下降到166立方米。能效水平大幅提高。水泥、钢铁、铜冶炼等行业综合能耗分别下降25.22%、3.88%、1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4%,比全国高18个百分点。马钢集团、铜陵有色、海螺水泥等资源能源利用大户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成效。“十一五”期间,安徽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72%和7.36%,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67.99%和113.64%,超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92座、污水管网505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8.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79%,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主要环境指标得到改善。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状况良好,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长江干流安徽段、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优。巢湖湖区总体水质由劣V类好转为V类。主要水库水质状况良好,均未出现富营养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城市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状况总体稳定。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系统较稳定。全省共建成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8处,总面积43.6万公顷。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05.5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670万吨、炼钢产能1362万吨、水泥产能2940万吨、煤矿产能544万吨,超额完成“十一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调整结构、上大压小的发展导向,开展企业战略性重组,加快传统行业升级改造,推动一批大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努力实现既增产增效又节能减排。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增量结构。三次产业结构由18.1∶42∶39.9调整为14∶52.1∶33.9。2010年,全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和29%,分别比2005年提高3.8和6个百分点。
试点示范单位建设全面推进。2005年以来,安徽省在111个单位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初步形成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发展模式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目前,铜陵市、淮北市、阜南县、铜陵有色、马钢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等10个城市、企业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江汽集团、奇瑞公司列入国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界首田营再生铅工业园列为国家首批7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之一,合肥市列入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2010年在深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向示范升级,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铜陵循环经济化工工业园、淮南煤化工基地、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煤基多联产精细化工基地等一批大型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基本建成,形成了一批典型企业。
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2005年,安徽省颁布实施了《安徽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将发展循环经济列入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各市成立了循环经济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机制。2007年,循环经济指标体系中的节能减排指标纳入政府科学考核体系。编制《安徽省“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加强宏观指导。制定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设立省级循环经济引导资金,支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成立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会和循环经济研究院,循环经济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建设奇瑞汽车节能环保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形成合肥、芜湖、蚌埠等循环经济科技研发、推广和服务产业基地。加大循环经济理念、实践和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发展机遇。
未来五年,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但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既面临良好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十五”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材、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的更高要求。《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发展循环经济确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系统性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投融资、财税、价格和市场准入等产业政策,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区域政策的实施对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良好契机。国务院批准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示范区建设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我省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我省充分利用皖北地区丰富的基础能源、原材料和人力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皖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重点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有利于引领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具有较为坚实的工作基础。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早,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措施、组织试点示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术开发、强化宣传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基本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机制、发展模式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各项有利政策的大力引导以及试点示范单位的推动下,循环经济理念已纳入重点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内生动力的不断增强将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最为有利的因素。目前,全省上下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统一、行动扎实,为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面临的挑战。
循环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我省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突出。2010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5%,能耗占比达到7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面对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任务更加艰巨。
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技术支撑和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协同推进。目前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尚未建立,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还不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财税和金融政策还不完善,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和统计制度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部分企业在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标准规范以及产业化示范和推广等涉及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缺乏研究和自觉行动的动力,企业循环经济相关人才严重不足,没有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环境。
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体系不完善。科技支撑作用不够,自主创新水平不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技术的研发还比较薄弱,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亟待突破。缺乏系统完善的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缺乏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市场准入、运营与退出机制、能效与环境标志、示范项目建设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产品性能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资金投入不足,企业缺乏加大投入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各级政府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稳定投入机制还未形成。
二、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推进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进程。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优化布局的原则,把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与产业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形成布局合理、互动发展、协调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明确政府、企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政府要充分运用政策引导、法规规范和投资扶持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注重创新,提高效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建立完善与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制度创新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政策激励,社会参与。强化政策扶持,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开展“绿色消费”,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夯实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基础。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法规政策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循环经济示范工作,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城镇及循环经济基地,以循环经济模式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加快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建成,静脉产业形成较大规模;低碳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资源产出效率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省级示范区,为努力打造“三个强省”、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20%,水资源产出率提高60%,开发区土地资源产出率提高44%;万元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到0.813吨标煤/万元和1.31吨标煤/万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总消费的6%;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到150立方米和118立方米,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
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8.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以社区居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链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主要再生资源专业化分拣加工能力大幅提高,废塑料、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纸等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2%、9.9%、6.1%、9.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到35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9%,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达到5.6%。
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按照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即五年建设50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实施1000个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创建10000个低碳生活家庭,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推广和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循环经济科技支撑体系。
专栏1:“十二五”安徽省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略)
三、循环经济发展主要任务
把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农业、工业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自然资源禀赋、区域地理条件以及生态环境状况等要素,全面建设循环经济产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循环经济支撑和循环型社会等六大体系。
(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第一产业。运用循环经济理论,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推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型农业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以实行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和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为重点,打造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农产品加工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扎实推动循环型农业的发展。
第二产业。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构建低碳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节能减排的倒逼作用,以减量化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坚持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产业。循环型服务业是循环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纽带,包括生态旅游、绿色物流、信息服务业以及环境服务业等。运用市场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建立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第三产业增长。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鼓励公众、企业和政府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二)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土地资源。全面实行土地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和地耗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供地政策的调控作用,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潜力、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时序,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引导并逐步实现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集聚利用效应。
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发展节水农业,缓解农业生产缺水矛盾,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大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业用水利用效率和效益。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城市用水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建设一批雨洪资源和中水利用工程,大力推进合肥、淮北、黄山、铜陵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能源。增强全社会节约能源的意识,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转化效率,促进能源消耗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
原材料资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优先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材料和设计方案,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鼓励使用再生材料,鼓励包装容器重复使用,提高循环利用率。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减少商品过度包装。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三)构建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的管理,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在水泥、钢铁、有色等高耗能行业,鼓励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在电力、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鼓励水资源梯级利用。在石化、化工等行业,鼓励回收余气、尾气及残液中的化工产品。
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在资源开采环节,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大力提高“三废”资源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清洁生产,加强对废物的循环利用。实施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广秸秆过腹还田、速腐制肥、制气等技术,加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的综合治理,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促进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
(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选择试点城市、社区,开展城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作。
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以社区为单位,将再生资源回收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网点),实行分类回收,减少再生资源的流失。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建立与完善再生产品研制、开发与生产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参与再生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提高重点领域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培育成新兴产业。
(五)构建循环经济支撑体系。
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重点,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提高能效整体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加强产学研战略联盟、技术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
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积极培养和引进循环经济人才,建设资源信息交流和资讯服务平台,建立循环经济人才科技保障体系。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借鉴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六)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
循环型城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风景园林城市和生态低碳城市为抓手,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物流、绿色商务、绿色服务等领域发展,完善循环型城市建设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建设循环型城市。
循环型村镇。按照集约节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建设生态化村镇为重点,重点开展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建设项目、太阳能及浅层地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设肥西县三河镇等100个低碳绿色小城镇,促进小城镇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循环型社区。开展绿色社区、低碳生活家庭创建活动,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和引导生态导向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积极引导鼓励绿色消费,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绿色照明工程,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家电等,逐步淘汰白炽灯。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
(一)工业。
重点围绕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建筑材料、化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技术,推进减量化的清洁生产改造,促进行业间的互动循环和融合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
煤炭行业。发展以煤炭高效开采、瓦斯抽采利用、矿井水有效利用、矿区生态恢复为特色的循环经济模式。煤炭开采环节,大力发展综采综掘技术,加大机械化、集约化生产技术改造,提高煤炭开采集约化程度。煤炭利用环节,加大煤炭等化石能源洁净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煤炭洗选率,实现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矿区“三废”和地表沉陷。积极发展煤炭液化、煤气化、水煤浆制备和应用一体化、燃煤联合循环发电和多联产、矿井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等技术。
电力行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燃煤发电效率,提高大容量、高参数、节能环保型机组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高等级电压输电、紧凑型输变电、灵活交流输电、超导材料应用技术。
钢铁行业。以马钢集团为龙头,提升高附加值钢材、节能技术的研发能力,优化品种结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庐江、霍邱铁矿资源,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减少能耗、物耗及金属损耗。加快钢铁生产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
有色金属行业。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引导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以铜陵有色为龙头,建设铜深加工、电子材料、精细化工等高加工度制造业。发挥精诚铜业、芜湖鑫科等企业优势,发展高档铜材系列产品。加强对有色金属工业用水综合集成最优化技术的开发,利用烟气生产硫酸、利用电解泥回收有价金属等,打造铜开采、冶炼、加工、回收利用一体化基地,大力推进铝、铅、锌产品精深加工。
非金属行业。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非金属矿深加工制品等绿色建材产品。利用高炉渣、粉煤灰、铸造废砂、高炉炉灰生产水泥,减少矿产资源消耗。提高建材产品的功能和耐久性,延长使用寿命。
石化和化工行业。依托安庆石化炼化一体化基地,向精细化工、生物化工、新材料等延伸产业链,推广应用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氮肥、磷肥、氯碱、农药等化工行业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转化效率,加强余热回收利用。
轻工和纺织行业。鼓励支持制浆造纸企业建设速生丰产原料林基地,将造林、营林、采伐、制浆、造纸与销售有机结合起来。纺织行业以华茂集团为龙头,采用清洁工艺,发展废棉、废麻、废纱资源化利用。以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为核心,打造家电生产加工、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家电零配件再制造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机械与装备制造业。以海螺川崎、芜湖金鼎等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成套设备、冶金行业余热余压锅炉、水泥新型干法窑及气化焚烧炉相结合处置生活垃圾成套装备和产品。加快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装备研发生产。
(二)农业。
在农村大面积粮食生产中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电、节油、节柴、节粮、减人等“九节一减”模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
微生物产业。大力发展微生物产业为中心的新型工业化农业,发展微生物饲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农药、微生物食品、微生物能源和微生物生态环境保护剂等系列产品,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微生物产业间的良性循环。
生态农产品及旅游。皖南、皖西山区围绕打造规模化特色品牌,大力推广“林-草-牧-沼-菌-肥”、“果树枝、蚕桑枝、麸皮-香菇”、“黑木耳、灵芝-菌渣肥”、“猪-沼-粮(菜、茶、果、渔)”等循环经济模式,扩大有机绿色农产品规模。池州、宣城、黄山等市要积极发展有机茶、有机油茶、山核桃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乡村旅游,将新农村建设与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农副产品深加工。对农林牧渔产品及加工后的副产品进行深加工,推进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从资源消耗型向高效利用型转变,从简单深加工向分层次精深加工转变,延伸产业链,切实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污染,实现转方式、调结构、挖潜力、增效益。
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坚持生态型农业发展方向,在农、林、牧、渔及延伸农产品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打造集立体养殖、立体种植、深加工、生态农业于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15年,重点打造10个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农业基础工程。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田水利工程:加强水利安徽建设,积极推进科学治水、系统治水,为发展现代循环农业打下坚实基础;节水保水工程:采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防蒸发、防流失、防渗漏,发展节水农业;净土沃土工程:选购或创新环境友好的投入品(肥料、药物、饲料),解决农田有机质减少、酸碱度增高、土壤板结沙化等问题,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提高耕地质量;良种选育工程:采用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选育适应不同生态类型地区的动植物新品种;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农村环境污染连片整治试点工作,建设“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加大改水、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开展村庄绿化美化。
(三)园区。
根据各地区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特点,从区域、园区、产业集群三个层面,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园区。以区域资源共享、产业链延伸为主导,以共生企业群为主体,鼓励园区基础设施、物流设施、信息服务设施的共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土地集约利用、串联用水和循环用水、废水再生利用。
科学规划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新建园区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对进入园区的企业制定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建设集中供热和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到2015年,全省规划新建10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积极推进现有园区生态化改造。在现有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开发区以及初具规模的产业集聚区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开发区和园区,通过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实现循环经济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到2015年,全省循环化改造30个开发区、高新区、园区。
做大做强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推广马钢、海螺、铜陵有色等资源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模式,淮南矿业、淮北矿业、皖北煤电等煤电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模式,江汽、奇瑞等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模式,省农垦集团、徽商集团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模式,鼓励企业既要实现内部循环,更要打破企业和行业界限,建立企业间的横向循环,实现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
专栏2:区域循环经济布局
1、皖北。发展煤矿资源高效开采和利用技术和装备,依托淮北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临涣煤焦化工业园和淮北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发展煤矿资源高效开采和利用技术和装备,大力发展瓦斯气、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的循环利用。
结合淮、宿、阜、亳等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着力打造皖北煤电化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蚌埠发展生物化工、环保装备、非金属行业循环经济。
2、皖江。依托铜陵有色、楚江集团、安徽鑫科等废杂铜、稀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基础,结合江南集中区建设,打造铜池枞、芜湖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依托海螺川崎、芜湖金鼎重点发展芜湖节能装备制造基地。安庆依托安庆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华茂集团发展石化、纺织循环经济基地。
3、合肥经济圈。依托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示范区建设,发展中心城市集中的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物流优势,打造循环经济服务平台,带动周边循环经济服务业发展。
4、皖西皖南。发展生态农业、有机产品加工、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发展生态旅游服务业。
(四)资源综合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利用、重点突破、全面推广”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逐步提高综合利用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比重,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较高技术装备水平、资源利用率较高、废物排放量较低的综合利用企业。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沿江地区、霍邱等要提高硫铁矿、铜矿、钼矿及共伴生矿、多金属矿、低品位矿、难选矿综合利用水平。两淮地区、亳州、宿州等要大力发展煤层气(瓦斯)、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煤系油母页岩以及伴生高岭土、残矿的开发利用,形成煤泥、煤矸石发电,煤矸石、粉煤灰渣生产建材,矿井水净化,瓦斯发电、民用等资源综合利用链条。
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要向大掺量、高附加值、新材料方向发展。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要引入专业公司,配套京东方、彩虹等项目建设,发展平板显示行业废液再生与循环利用。六国化工、红四方等要大力发展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广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粉,脱硫石膏制墙体材料等综合利用模式。两淮地区、阜阳、亳州、宿州等积极发展和推广应用高掺量的粉煤灰砖、煤矸石砖、粉煤灰加气砼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节能环保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
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实施以沼气发酵为主的能源生态工程、农作物秸秆、林木薪柴等废弃物和家畜排泄物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工程、粪便生物氧化糖多级利用生态工程等。皖南地区要结合特色农副产品加工,推广竹、藤、核桃壳、废弃菌棒等综合利用,构建多元化的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
(五)资源循环利用。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以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规模和利用水平为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化再生利用示范项目,推进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包装物、废弃木制品、废弃油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建成一批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重点建设合肥、黄山、宿州、芜湖、六安、阜阳等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改造社区居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逐步提高废塑料、废金属、废纸、废家电等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的专业化分拣加工能力,提高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的再生资源比例。
专栏3:城市矿产布局
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基础上,发展再生铅等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阜阳市以界首市田营、西城、太和县肖口为重点,打造再生有色金属(铅、铜、铝)资源回收利用、精深加工产业重点工程。
马鞍山、滁州、铜陵、安庆、宣城、合肥等地发展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五金机电等资源回收再生工程。马鞍山、芜湖发展废钢铁资源回收再生工程。
(六)再制造。
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再制造为重点,深化再制造试点,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再制造产品。以江淮集团、奇瑞公司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再制造为基础,推动传动轴、压缩机、机油泵、水泵等再制造及大型旧轮胎翻新。开展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床、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及办公信息设备等再制造,提高再制造水平,形成批量化生产规模。
再制造回收体系。加强分类回收管理,形成与再制造规模相匹配的旧件收集能力。鼓励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汽车进行回收处理,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再制造一条龙服务。在定点维修网点及汽车“4S”店设立再制造产品专柜,建立再制造产品连锁示范店和售后服务点。
再制造技术。依托一批具有基础的技术研发单位和企业,建立再制造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
专栏4:再制造领域产业布局
支持奇瑞、江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建设;再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参与的模式。积极开展汽车再制造工程,与高校等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合作,成立汽车绿色技术研究中心,从事汽车环保材料使用和零部件再制造技术的研究。
马鞍山、亳州、宿州等建设工程矿山机械装备、机电再制造。
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打造再制造产业基地。通过兼并重组、组合升级等方式,引导上规模的维修企业转化为再制造企业,并鼓励其发展壮大。
(七)循环型社会。
围绕循环型、节约型社会建设,在交通、建筑、物流、商务等领域推进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低碳绿色小城镇试点,推动循环型社会建设。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将通过环境标志认证、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认证的产品及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计划,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
建设绿色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使用低油耗汽车,加快推行清洁燃油汽车或单一燃料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汽车示范。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管理,强化检测维护,确保机动车排放符合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推动新建住宅、公共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废弃物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倡导绿色消费。增强节约资源能源的意识,倡导绿色消费,逐渐减少对过度包装的消费需求,促进企业产品包装的减量化和再利用。禁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型一次性塑料袋,逐步在商场、酒店、机场、车站、公园和旅游景点限制一次性产品的使用。
(八)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平台。
发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政策优势,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以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建设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平台。
研发推广平台。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对循环经济共性技术的研发,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到2015年,建设5-10个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市级和重点企业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加快构建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推进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三废”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节能汽车、节能家电、绿色照明、节能建材及环保材料、药剂、仪器设备的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打造合肥、蚌埠、安庆等市环保设备产业基地,合肥、芜湖、蚌埠、安庆、滁州等市半导体照明新能源低碳产业基地,合肥、芜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和机电设备再制造基地。培育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10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企业、百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咨询服务体系。发挥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作用,完善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之间的联系,促进循环经济技术在各领域应用。培育一批提供测试分析、认证认可、节能审核、能源计量、标准化、清洁生产咨询、运营服务、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体系、统计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开展物质流分析与管理。
五、示范工程
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载体。“十二五”期间,按照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即五年建设50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实施1000个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创建10000个低碳生活家庭,突出抓好一批示范工程与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一)示范企业(400家)。
节能示范企业。以冶金、用能用电大户企业为重点,选择100家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培育为节能示范企业;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以生态种养、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培育100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以冶金、石化、建材、电力、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培育100家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节水示范企业。以电力、纺织、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选择50家用水量大、管理先进、节水效果明显的企业,培育为节水示范企业;
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企业。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清洁生产自愿审核,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管理水平、环境效益显著提高的示范企业,培育50家省级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企业。
(二)示范园区(50家)。
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在现有经国家审核公告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经省政府认定的各类开发区和园区,选择一定数量园区进行合理规划、建设、改造。到2015年,建设40个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循环型生态农业园区。到2015年,以现代农业园区、生态观光旅游产业为重点,建设10个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三)示范城乡(50家)。
示范市县。在现有循环经济试点市县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试点、规范发展,选择一批市县作为循环经济示范。
低碳绿色社区和城镇。以绿色建筑、绿色环境、绿色管理和绿色消费行为为重要内容,选择一定数量循环型住宅小区、社区培育为循环经济示范社区,即低碳绿色社区。以建设生态化村镇为重要内容,选择一定数量循环型、生态化村镇培育为循环经济示范村镇,即低碳绿色城镇。
(四)示范项目。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生态农业、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八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到2015年,重点建设1000个循环经济重大项目,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形成较大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竞争力。
专栏5: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支持共伴生矿产资源、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尾矿、废石、建筑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以及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工程:建设若干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现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废弃电池、废纸、废塑料等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建设若干个国家级和省级再制造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实现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在全省选取若干个市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应用,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生态农业工程:以种植、畜牧养殖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一体化为重点,支持节水型生态农业生产基地、集约化生态农业模式、打造规模化特色产品等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主要包括生态养殖基地、生态种植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园区、无公害农产品加工、生态观光农业、有机农业示范园等。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在重点循环经济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工程。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依托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若干重大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专用和成套设备生产应用示范项目和服务平台。
六、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机制
(一)加强规划宏观指导。
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各类规划的编制。
编制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产业、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再生金属利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以及钢铁、有色、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各市、县要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2009年1月《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走上了法治化轨道。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出台《安徽省循环经济条例》,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建立起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综合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循环经济配套法规体系建设。
(三)完善评价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以资源产出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循环利用率等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并把主要指标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以铜陵市、宁国市全国循环经济统计试点为基础,开展循环经济统计核算,加强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量和综合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和再生产品标准,建立并实施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制度。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产业政策和技术开发、推广政策,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开展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反映资源供求状况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鼓励使用再生水,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采取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有效解决发展循环经济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循环经济宣传教育。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从家庭、社区和学校抓起,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以全民节能减排为重点,积极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资源节约、回收利用废弃物、保护环境变成全民自觉行为,逐步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行动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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