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颁布机构: |
徐州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徐州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4/23 |
颁布日期: |
2012/04/23 |
颁布机构: |
徐州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徐州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4/23 |
颁布日期: |
2012/04/23 |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11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5起、险情1起,分别为:2月10日、4月21日和4月10日、6月23日,邳州市石膏矿区岔河镇境内的邳州市环宇石膏有限公司富达矿主井、云坛矿主井分别发生地面塌陷;8月26日,邳州市邢楼镇境内的恒源石膏有限公司希州石膏矿发生地面塌陷;12月14日,邳州大东方石膏矿出现井下渗水。灾害及险情发生后,市国土资源局、邳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应急处置治理,避免险情进一步扩大。
二、2012年度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和隐患点稳定状态,结合气象部门对2012年汛期降水趋势的初步预测,预计2012年全市局部地区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较重,特别是邳州石膏矿区采空塌陷防灾形势日趋严峻,防灾工作不容松懈。
三、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邳州市石膏矿采空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丰县、沛县的煤矿、铁矿采空区,具备地面塌陷的地质条件,直接威胁地面建(构)筑物和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
2.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睢宁县、邳州市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低山丘陵区,因开山采石和道路切坡形成的高陡边坡,容易发生崩塌和岩石顺层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威胁附近居民、建筑设施和过往行人车辆安全,为崩塌滑坡灾害重点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面塌陷防范期为全年;崩塌滑坡重点防范期是6月至9月、12月至次年2月。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防范到位。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矿山企业负责本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市、区)、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隐患点和危险点;对已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设立警示标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监督检查。煤矿、铁矿、石膏矿和开山采石等各类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监测巡查工作力度,严防采空地面塌陷和山体崩塌滑坡,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及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勘查与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每个隐患点和危险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和防灾避险路线;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及时做好灾情险情的分析判断和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徐政办发〔2006〕138号)的要求,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快速处置,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避免或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徐州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防治责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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