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市总工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9/13 颁布日期: 2010/09/13
颁布机构: 上海市总工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9/13
颁布日期: 2010/09/13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0〕4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的通知》(总工发〔2010〕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责,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工会要按照《通知》精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水平。要探索建立安全事故处理联动机制、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劳动保护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落实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加强与政府(行政)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加强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要重视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劳动保护和基础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为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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