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方案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卫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2/03/28 |
颁布日期: |
2012/03/28 |
颁布机构: |
上海市卫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上海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卫生) |
生效日期: |
2012/03/28 |
颁布日期: |
2012/03/28 |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
(沪卫监督〔2012〕01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有效开展本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提高本市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健康,我局组织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方案
为了充分掌握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促进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本市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掌握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动态变化趋势,预防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为加强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要求
依据各区县公共场所的数量、类型、地域分布以及2011年的监测分析结果,每个区县应选择辖区2%的公共场所作为监测对象(除游泳场所外,至少不低于60家),并按下列要求进行分层抽样:其中旅店业(20%)、公共浴室(10%)、餐饮(10%)、足浴(15%)、文化娱乐(15%)、理发、美容(15%)、商场(店)(10%)、医院候诊室(5%)。
此外,在游泳场所开放期间,每个区县应选取10家游泳场馆(不足10家的,全部选取)进行监测。
三、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基本信息调查
在历年发、复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开展辖区公共场所基本信息资料的整理,收集辖区各类型公共场所的数量、规模、地理分布等基本信息。
(二)公共场所监测
1、监测指标
根据公共场所的卫生特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测包括室内空气、水质、顾客用具、卫生设施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具体见表1)。
表1 监测点监测任务安排
场所类型 监测类型 监测指标 选择原则 备注
旅店业
(旅)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空气细菌总数、噪声 涵盖辖区各级别旅店客房,包括3~5星级宾馆、1~2星级宾馆和普通旅店招待所,以1~2星级普通旅店为主,选样要具有代表性。 1、有能力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的区(县),监测数量要求为 2家。
2、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7-2000。
3、*为选做指标。
茶具、毛巾和床上卧具
(用品)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脸盆、浴盆、座垫
(用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空) 新风量、送风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冷却水、冷凝水嗜肺军团菌*
饭店、餐厅
(餐)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空气细菌总数、噪声 兼顾规模(营业面积≦200m2、200-1000m2、1001-5000m2、>5000 m2)及地理位置。 1、各区(县)可另选做5家饭店或餐厅(共20套)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检测,每套包括碗、盘、杯、匙各一件。
2、有能力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的区(县),监测数量要求为 2家。
3、*为选做指标。
饮具
(用品) 大肠菌群
一次性消毒餐具
(消) 大肠菌群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空) 新风量、送风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冷却水、冷凝水嗜肺军团菌*
酒吧、咖啡馆、茶座、棋牌室、KTV
(文)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空气细菌总数、动态噪声 兼顾规模(营业面积≦50m2、≦100 m2、≦200 m2、>200 m2)及地理位置。 *为选做指标
食(饮)具
(用品) 大肠菌群
公共浴室
(浴) 浴室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考虑不同规模(以小规模为主)及地理位置。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7-2000
浴池水
(水) 水温、浴池水浊度
茶具、毛巾和床上卧具、浴盆(用品)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拖鞋
(用品) 霉菌
足浴室
(足)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 兼顾规模及地理位置。 1、足浴盆、修脚刀剪和从业人员手部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7-2000。
2、足浴盆、修脚刀剪和从业人员手部霉菌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8-2000
3、足浴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绿脓杆菌检测方法参照《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
足浴盆
(用品)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修脚刀剪
(刀剪) 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拖鞋
(鞋) 霉菌
足浴水
(水)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绿脓杆菌
从业人员手部
(手)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理发店、美容店
(理)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氨、空气细菌数 兼顾规模(以小规模为主)及地理位置。
美容、理发工具
(用品) 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游泳馆
(游)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空气细菌数 考虑不同的规模(游泳池面积≦1000 m2、>1000 m2)、地理位置。 游泳池水质中三氯甲烷检测方法参照GB/T5750.10-2006、四氯化碳检测方法参照GB/T5750.8-2006。
水质
(水) 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浸脚消毒池
(脚) 余氯
商场、超市
(商) 空气质量
(气)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空气细菌数、噪声 兼顾规模(营业面积200-1000m2、1001-5000 m2、>5000 m2)及地理位置。 1、购物篮和推车每家各选5件进行监测。
2、有能力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测的区(县),监测数量要求为2家。
3、*为选做指标。
购物篮、推车扶手
(用品)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空) 新风量、送风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冷却水、冷凝水嗜肺军团菌*
医院候诊室
(医) 空气质量
(空)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噪声 兼顾规模(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1、有条件的区(县)空气细菌数采用撞击法检测。
2、环节监测,每家医院每个类型采集一件样品。
3、细菌总数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4-20000。
4、真菌总数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8.2000。
5、大肠埃希氏菌检测方法参照GB/T5750.12-2006。
6、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参照GB/T18204.7-2000。
7、绿脓杆菌检测方法参照《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
8、*为选做指标。
等候座椅(座椅)、预检台台面(预检台)、挂号窗口台面(挂号窗口)、检验窗口台面(检验窗口)、取药窗口台面(取药窗口)、病人使用的厕所门把手(门把)、楼梯扶手(扶手) 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绿脓杆菌、轮状病毒*
各区县应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 17220-1998)中经常性卫生监测要求、《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18204.1~30-2000)、《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实施指南》(2004)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2、监测频率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 17220-1998)中经常性卫生监测要求,营业高峰时间内一次性监测。
3、评价标准
指标监测结果按现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9673-1996,GB16153-1996)、《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和《足浴服务卫生要求》(DB31/359-2006)进行评价。
4、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编号为X-Y-m-Z-n:X代表区(县)名称的第一个中文字;Y代表场所类型的简写;m代表与附表2相对应的场所的序号;Z代表监测类型的简写(见表1),n为监测布点编号,每个场所均由1开始依次下编。
四、工作职责与分工
(一)市卫生局
负责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二)各区县卫生局
1、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2、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队伍建设。
3、提供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经费保障。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开展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现场监测、数据收集和填表方法及分析质量控制方面的培训工作。
2、每年至少一次对所有参加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区县疾控中心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和考核。
3、定期赴现场了解、检查区县疾控中心的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编写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报告。
(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负责组织及时更新《上海卫生监督综合应用平台》中的有关公共场所数据。
(五)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开展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
2、对异常数据及时复测,并及时查明原因。
3.、监测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计量认证,做好仪器设备相关的质量控制工作。
4、接受市疾控中心的培训、抽查和考核。
5.、规定时间内上报监测数据至市疾控中心。
(六)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 负责将向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辖区内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基本信息。
2. 配合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
五、工作安排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监测工作,11月30日前,填写统一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数据上报表(附表1~附表6),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上报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12月20日前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上报市卫生局。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施烨闻 联系电话:62758710-1528 邮箱:ywshi@scdc.sh.cn
市卫生局联系人:刘英涛 联系电话:22121608 邮箱:liuyingtao@smhb.gov.cn
附表1. 上海市公共场所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表2.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点一览表
附表3.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记录表
附表4. 公共场所水质卫生监测记录表
附表5. 公共用品、从业人员手部卫生监测记录表
附表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记录表
附表1.
上海市公共场所基本信息一览表
区(县)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营业面积
(m2) 公共场
所类别 所属街道 邮政编码 备注
*旅店请在备注栏注明宾馆、招待所的级别,如3~5星级、1~2星级和普通旅店招待所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附表2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点一览表
区(县)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营业面积
(m2) 公共场
所类别 所属街道 是否装备集中空调 GPS
经度 纬度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附表3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记录表
区县 公共场所
类型 类别 监测点编号 监测日期 CO2
(%) CO
(mg/m3) 甲醛
(mg/m3) PM10
(mg/m3) PM2.5
(mg/m3) 空气细菌总数
(CFU/m3) 噪声
(dB) NH3
(mg/m3)
填表人: 复核人: (单位盖章)
附表4
公共场所水质卫生监测记录表
区县 公共场所类型 监测点
编号 监测日期 温度
(℃) pH值 浑浊度(度) 尿素
(mg/L) 游离性
余氯
(mg/L) 细菌
总数
(个/mL) 大肠
菌群
(个/L) 霉菌
(个/L) 绿脓
杆菌
(个/L) 金黄色
葡萄球菌
(个/L) 三氯
甲烷
(mg/L) 四氯化碳(mg/L)
填表人: 复核人: (单位盖章)
附表5
公共用品、从业人员手部及环节卫生监测记录表
区县 公共场所类别 监测点编号 监测日期 样品属性 细菌总数
(cfu/25cm2)
(杯具类cfu/cm2) 霉菌
(或真菌总数)
(cfu/50cm2) 大肠菌群
(cfu/25cm2) 金黄色葡萄球菌
(cfu/25cm2) 大肠埃希氏菌(cfu/25cm2) 表皮葡萄球菌(cfu/25cm2) 绿脓杆菌(cfu/25cm2) 轮状病毒
填表人: 复核人: (单位盖章)
附表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记录表
区县 公共场所类型 监测点编号 监测日期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 冷却水、冷凝水
新风量
(m3/h.人) PM10
(mg/m3) 细菌总数
(CFU/m3) 真菌总数
(CFU/m3) β-溶血性链球菌 嗜肺军团菌*
填表人: 复核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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