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颁布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31 |
颁布日期: |
2012/03/31 |
颁布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四川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3/31 |
颁布日期: |
2012/03/3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9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为切实加强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国家《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四川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特制订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坚持“控制增量、调整存量、淘汰落后”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十二五”和年度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节能降耗为抓手,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工业节能目标。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 。综合各市(州)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节能节水潜力、“十一五”实际进展、财力投入、能耗水耗比重情况等因素,确定2012年各市(州)节能目标(见附件)。
(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涉及水泥、制砖、陶瓷、平板玻璃、铁合金、炼铁、炼钢、轧钢、焦炭、铅、锌、铝、铜、耐火材料、电石、炭黑、酒精、造纸、皮革、砂洗、化纤、小火电、铅酸蓄电池等行业,具体指标待省政府审定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达。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一)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总结水泥行业能效对标经验,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启动能效对标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单位产品能耗对标达标行动。以成都、攀枝花、乐山等工业能耗大市为重点,加强对各地区工业节能的督促指导,实施工业节能目标动态监控,完善工业节能预警调控机制。
(二)深化重点产业园区节能。将节能降耗纳入产业园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的重要内容,鼓励园区企业共享能源基础设施平台,通过集中供电、供热(冷),实现能源高效循环和梯级利用。结合产业园区发展工作总体安排,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培育一批节能示范产业园区。
(三)狠抓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完善重点用能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启动省“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印发《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严格依法执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工业领域“万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根据国家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有关安排,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行动。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稳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强化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宏观指导。根据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十二五”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确定2012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州)并落实到企业。做好省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组织申报、遴选和资金下达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落后小企业资金支持。
(二)加强重点行业准入管理。全面开展“双高”行业排查,对黄磷、铁合金、焦化、水泥等行业严格实施准入管理,对达不到装置规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认真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完善工业改扩建项目能评制度,严格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审查,防止“双高”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继续按照淘汰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并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
(三)积极优化能源结构。立足我省资源,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组织开展分布式能源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工业园区集中供能、工业企业热电冷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试点项目,探索建立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五、加快工业节能技术进步
(一)推动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十二五”十大重点工业节能工程,在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机电产品推广、信息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做好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遴选和资金下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加强节能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节能效益“四到位”。
(二)加快节能技术创新步伐。发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在工业节能技术研发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节能重大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项目,加快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三)促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根据国家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发挥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的积极性,积极推广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单项节能改造及系统节能优化等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开展节能环保装备产品认定工作,定期发布节能技术和产品、设备推荐目录,举办节能技术产品展销会和行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
六、夯实工业节能基础工作
(一)强化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培训,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二)加强能源计量与统计管理。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定期检定工作,开展重点企业能源计量认证达标活动,提高节能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快全省工业企业节能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在线监测(监控)试点。加强企业能源统计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能源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预警分析和定期通报制度。
(三)完善工业节能地方标准规范。制定发布《四川省节能监察规范》和《四川省节能设计技术标准》,开展7项重点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制订工作,研究制定四川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系列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节能法律法规、节能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工业节能培训。建立工业节能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与国际国内有关机构的合作,面向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多层次的节能培训,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七、加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
(一)加强能耗限额管理。修订《四川省主要工业产品能效指南(2007版)》,完善全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能耗限额管理,对超过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依规实施惩罚性电价。
(二)强化节能监察监测。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充实技术力量,完善仪器设备配置。对年综合能耗 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实施节能监察。持续开展能效标识制度、空调限温、绿色照明等执行情况检查。
(三)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组织省直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市(州)和重点企业工业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进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确保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八、组织实施
建立“部门协同、省市联动,分工明确、统筹推进”的工业节能工作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工业节能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工业节能相关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工业节能工作负总责,将工业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
2012年各市(州)工业节能目标
类别 市(州)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当量值)
全省 6.0
第一类 攀 枝 花 市、德 阳 市、绵 阳市、内江市、乐山市 7.0
第二类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 6.0
第三类 广元市、遂宁市、雅安市 5.3
第四类 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 4.0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