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颁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四川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28 颁布日期: 2012/03/28
颁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四川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28
颁布日期: 2012/03/2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9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重要的一年。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推动我省循环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特制订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基本要求,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实施重点工程为突破口,推动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城市,努力构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我省循环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初步建立起循环型产业体系、资源节约利用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示范推广体系,各类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产排污总量明显下降,有效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社会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意识逐步形成。   2012年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 位 2012年年度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3.5 约束性 2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 ≥6 约束性 3 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130 约束性 4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5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3 预期性 6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59 预期性 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 ≥27 预期性 8 集约化畜禽粪便处理率 % ≥80 预期性 9 秸秆综合利用率 % ≥60 预期性 10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万吨 达到国家要求 预期性 11 工业废水排放量 亿吨 达到国家要求 预期性 1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13 氨氮排放量 万吨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14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15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万吨 达到国家要求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1.壮大工业循环经济规模。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以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为重点,按照清洁化、规模化、特色化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引进共生和补链项目,引导关联企业集中连片布局,促进专业化生产和企业协作配套,促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和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全面提高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   2.提升农业循环经济层次。以优质粮油、生猪、茶叶、中药材、林竹等特色优势农业为基础,促进农林资源的多层次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工程,推广“畜-沼-果”、“种-养-加”等农业循环模式,促进农、林、牧、渔业间的废物交换和循环利用。依托我省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积极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发展改革委)   3.拓展服务业循环经济领域。坚持以信息化改造传统服务   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服务业循环经济体系。(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1.实施钒钛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采选矿水平,推进重大技术创新,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强化综合开发应用,推动钒钛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共伴生矿资源及尾矿、高炉渣及废弃物的高效综合利用,提升攀西战略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建设中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   2.推进油气化工产业循环发展。依托石化下游系列项目建设和天然气化工产业基础,以泸州市、南充市、遂宁市、广安市、达州市等为重点,延长油气化工产业链,推进下游深加工及精细化发展,提高石油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加速油气化工产业循环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3.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完善废旧电子电器、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包装物等“城市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大型区域性和专业性废旧商品回收交易市场。继续抓好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内江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四川昊华、成都万家福、长虹格润、德阳大爱感恩等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第三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双百”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发展壮大再制造产业。突出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矿山机械等重点领域,完善再制造支撑体系,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快推进德阳深捷冶金连铸连轧结晶器、自贡长征机床、绵阳联锋机械轮胎翻新、南充三鑫南蕾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再制造等省级再制造产业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5.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成都市、德阳市罗江县、南充市阆中市、广安市华蓥市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示范,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安全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探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模式。以成都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为重点,加快推动南充市、达州市、自贡市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6.促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着力打造以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培育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全力推动攀枝花国家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循环经济示范推广。   1.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总结推广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等循环经济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以钢铁、电力、化工、建材、轻纺、酿造等行业为重点,在农业、工业、建筑、交通和商贸等领域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先进示范企业(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实施清洁生产,开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对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和设备等进行产业化示范,探索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   2.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按循环发展理念对重点产业园区进行循环化规划、建设和改造。选择废弃物产生量大、具备循环化改造潜力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围绕核心资源和骨干企业,实施关键项目,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推动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和基础设施共享,促进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废气、废水再生利用,搭建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置平台,提升园区循环化发展水平。组织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争取国家对我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3.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选择产业特色突出、循环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设市城市组织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探索循环经济城市的发展方式和途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商务厅)   (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1.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坚持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鼓励和支持化工、建材、电力、冶金、造纸、畜禽养殖等行业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自愿审核。以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行业为重点,依法推行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以及使用有毒原材料或排放有毒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农业厅)   2.推进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以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为重点,实施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清洁生产示范园区,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清洁生产。(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工作部门联动协调   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责任,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依据职能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和协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   (二)完善促进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   项政策,研究制订四川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投入力度,支持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研发、重要产品开发、重点园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科技厅、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成都分行)   (三)强化科技支撑。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实施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引进。实施节能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在新能源利用、生态环保、建筑节能等方面启动实施 1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四)开展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周”、“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开展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典型,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使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旅游局、省广电局、团省委) ------End------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