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12/30 颁布日期: 2011/12/30
颁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12/30
颁布日期: 2011/12/3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的通知 (宁财(建)[2011]1122号) 各市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申报。为保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全区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所需相关表格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nxjst.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崔玉兵  0951-505613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刘 军  0951-5041177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187号)(略)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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