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东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04 颁布日期: 2012/03/04
颁布机构: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东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04
颁布日期: 2012/03/04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爱卫〔20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爱卫会:   现将《2011年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四日   2012年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发扬爱国卫生的光荣传统,充分发挥爱卫会的高层次协调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推动我省爱国卫生事业发展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2年是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最后一年,各地要认真按照《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要求,切实组织实施整洁行动,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认真组织“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社区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清理“四害”孳生地,开展灭鼠灭蚊,加强对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爱卫难点、热点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体系,促使整洁行动由阶段性任务向常态化管理的转变。   (三)各地要按照要求上报整洁行动工作进度,做好整洁行动自查评估工作。省爱卫会将在9-10月组织督查,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考核评估。   二、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创建工作   (一)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1.做好卫生城镇复查、复审工作。完成广州、江门2个国家卫生城市和广州市石碁镇等15个国家卫生镇省级复查工作。组织对6个省卫生城市、7个省卫生县城和10个省卫生镇进行复审。   2.加强对卫生城市、卫生村镇的监管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卫生城市、卫生镇和卫生村的监督与管理,省爱卫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暗访。   (二)扩大卫生创建覆盖面。   1. 指导湛江、云浮和从化等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6月底前完成4-5个国家卫生镇的基础评估和材料推荐工作。   2.力争新增25个省级卫生镇(县城)和800个省级卫生村;   3.全力推动汕尾、潮州、揭阳、云浮等4市开展卫生创建工作,争取填补省级卫生镇空白。   (三)探索建设健康城镇。   1. 指导江门、珠海等市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2.认真总结南海等地健康村镇建设经验,继续抓好试点工作,初步建立我省健康村镇指标体系。   三、认真落实农村改水改厕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1.各地要紧密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创建卫生村镇等活动,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全省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0万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   2.组织实施2012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省爱卫办将组织开展项目效益评价,科学评估改厕成效。第四季度进行全省改厕项目督导验收。   3.加强对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提高改厕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和维护卫生厕所。   (二)开展农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   1.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建设,保持涉农县(市、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完成全国爱卫办下达的监测任务。健全水质监测机制,强化质量控制,全面掌握我省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   2.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监测任务,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三)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继续开展新建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和建成前、后的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四、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及早部署防控媒介传染病。   1.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卫生防病需要,开展以灭蚊、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清除“四害”孳生地,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2.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湛江、阳江、潮州等媒介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地区,要及早做好部署,组织群众开展灭蚊灭鼠,切实落实基孔肯雅热、登革热、手足口病和鼠传疾病的防控措施,省爱卫办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规章的宣传贯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176号令),各地要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深入领会并宣传贯彻两个《规定》精神。   (三)巩固除害达标成果,提高科学除害水平。   1.省爱卫办将按规定要求,组织对除害达标满5年的城市进行复查,各相关市要在5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各级爱卫办要按除害达标管理权限组织复查,巩固除害成果。   2.各级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我省除害防病水平。省爱卫办将于第三季度举办一期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   (四)进一步规范病媒生物防制机构管理。   1.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的评估和质量监管,建立PCO资质等级评定和公示制度。   2.加强对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推动除害防病工作深入开展。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纪念活动   (一)协办纪念爱国卫生60周年启动仪式。协助全国爱卫会3月下旬在广州举办纪念爱国卫生60周年暨爱国卫生月启动仪式。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爱卫故事与图片征集活动。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并按时上报相关素材。省爱卫办将组织编印《爱国卫生60周年纪念画册》和宣传材料,充分展示爱国卫生运动60年取得的成就。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各级爱卫办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   六、其它工作   (一)积极主动参与重大活动卫生保障。   (二)继续办好省爱卫会网站和爱卫动态,组织好城市间和省际间经验交流。   (三)继续协助西藏林芝地区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工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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