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昆明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01/01 颁布日期: 2011/01/01
颁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昆明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1/01/01
颁布日期: 2011/01/01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11〕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昆明市连续三年干旱少雨,全市库塘蓄水严重不足,城市供水面临严峻考验。为进一步加强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召开的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城市供水安全作为城市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供水”的原则,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周密制定城市供用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抗旱保供水应急措施和节水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千方百计增加蓄水   坚持增加蓄水不放松,以城市供水水源为重点,因库施策增加水库蓄水;抓住可能出现的降雨时机,及时采取拦河扎堰、堵溪截流等多种措施,拦蓄地表水入库。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二)加强气象、水文实时监测预报,继续抓好常态化人工增雨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高温干旱气象监测,加密天气监测频次,每周至少一次向水务部门提供降水、气温、蒸发、气象干旱等级、人影作业和近期天气预报等气象信息;继续抓好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提高作业效率,最大限度增加降雨量。水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水文监测网络,加强水情、墒情监测,每天发布水情、墒情监测报告,为全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   (三)实施抗旱应急工程和措施,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   1.完成清水海引水工程主输水隧洞和管道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31日   2.完成清水海上游板桥河、石桥河引水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1日   3.完成清水海水库取水泵站工程建设并实施抽提调水   责任单位:寻甸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1日   4.完成同心分水闸新建输水管道建设,实现清水海原水输送补充松华坝水库蓄水   责任单位:盘龙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1日   5.完成灵源村大五山水源工程建设,按2万立方米/日输水量向宝象河水厂供水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官渡区政府,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2年2月1日   6.完成空港1号路南水厂至宝象河水厂段路基土石方工程建设,配合建设南水厂至宝象河水厂段输水管道   责任单位:官渡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2年2月15日   7.按1.5万立方米/日取水量抽提宝象河水库原水供给宝象河水厂   责任单位:官渡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灵源村大五山水源工程建成通水时止。   8.实施云龙水库下游农业农田水改旱,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责任单位:禄劝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1月至5月   9.调集松华坝上游水库蓄水,补充、增加松华坝水库蓄水37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盘龙区政府,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1月1日   10.启用天生桥抽水泵站并按8000立方米/日向自卫村水厂供水   责任单位:五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2年1月1日   (四)加强城市供水调度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   加强自来水生产管理和水质检测,确保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稍水达标;加强供水管网巡查、维修,加大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更新老旧支、次供水管道,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增强供水联网调度能力,提高主城西北片区和东南片区供水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区域、重要行业供水保障,将学校、医院、重要公共场所纳入重点供水保障范围,不得因缺水、停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五)加大节水工作力度,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1.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的通告》要求,对各自辖区内自来水用户的节水情况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按月向市水务局报送节水成绩突出和未按要求节水、浪费用水的用水户名单,以便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确保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本辖区月用水量比2011年同期用水量下降30%以上。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务局   2.大力推广利用再生水   (1)利用再生水或者其他水源替代自来水,用于市政绿化、道路保洁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   配合单位:昆明滇池水务公司,市节水办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   (2)对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已通达区域内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和住宅小区,由辖区政府或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支持、配合昆明滇池水务公司建设和接通再生水支、次管网,各区按属地原则督促用水户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政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昆明滇池水务公司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2年3月15日   (3)辖区及市属相关部门按特事特办原则,支持、配合昆明滇池水务公司办理穿金路再生水供水管网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实施工程建设,使用再生水作为世博园及道路沿线单位绿化景观用水   责任单位:昆明滇池水务公司   配合单位:盘龙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2年3月31日   (4)加快建设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再生水供水管网,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责任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节水办,昆明滇池水务公司   3.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协调督促辖区内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型用水器具的用水户限期换装节水型器具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2年1月15日   (六)加大桑拿、游泳、水上娱乐等高耗水行业循环用水及节水型器具使用情况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破坏城市公共供水、节水设施和偷盗、浪费水资源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七)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文明用水先进经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抗旱节水保供水   1.支持和协调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抗旱节水工作情况,营造人人参与节水、共建节水型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2.昆明电视台制作节水公益广告片、昆明人民广播电台录制节水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每天定时播放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昆明广电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3.昆明日报、都市时报、昆明信息港头版刊发节水宣传口号;在固定版面设置节水宣传专栏,每周刊文介绍节水方法和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昆明报业传媒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4.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公交车站台广告、七彩公交频道、公交车车载显示屏等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公交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5.利用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环境噪声显示屏循环播放节水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6.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发放、张贴《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的通告》,督促用水单位、住宅小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节水宣传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7.深入开展校园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8.在城市街道、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悬挂节水宣传标语,利用户外商业广告位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9.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节水宣传信息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城市抗旱节水和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水资源调配和城市供水调度,督查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成立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的专门工作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任务。   (二)增加投入,夯实基础   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计提、收缴、分配、使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经费。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应积极向上级反映旱情及抗旱工作情况,争取中央和省级抗旱专项资金支持。完善城市供水、节水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供水、节水应急保障机制。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及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每周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报送水情和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每月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市、区两级工作目标任务督查部门应加大对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对节水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节水、浪费用水的,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End------
标签: 抗旱 节水 保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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