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浙江省林业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1/31 |
颁布日期: |
2012/01/31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林业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2/01/31 |
颁布日期: |
2012/01/31 |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浙林造〔2012〕8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快绿化造林步伐,不断开创“森林浙江”建设新局面,确保中央“双增”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12年绿化造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国家造林计划的严肃性和指令性。大力开展绿化造林,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根本途径。因此,各地要紧紧围绕“双增”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森林浙江”和推进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执行造林计划的严肃性、指令性和科学性,把绿化造林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奖惩制度,强化检查监督。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落实各项措施,集中精力,抢抓季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加快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各地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坚持党政主导、高层推动,依托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城乡绿化造林。一是加快推进“1818”平原绿化行动。要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以城市、城镇、村庄、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实施方案,加快绿化步伐,注重长效管理,缩小城乡差距,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平原绿化的综合效益。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今年是兑现省政府与8个市签订沿海基干林带建设责任书的最后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认真对照检查,落实任务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基干林带合拢目标。三是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各地要抓住国家加大森林抚育投入的有利时机,抓紧编制规划,落实抚育任务,按照不同抚育方式,抓住抚育季节,提高抚育质量。要积极推进专业队抚育机制,配置抚育机械,制定和出台森林抚育政策,优先落实抚育间伐指标,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发展、质量与效益、促进就业与林农增收的关系,加快推进森林抚育工作。
三、兴林富民,大力发展林业高效产业。林业园区是现代林业建设的主要载体,各地要以大径材、珍贵用材、竹林、木本粮油、特色花木、工业原料林和森林生态休闲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林业高效产业。一是加快林业园区建设。要按照计划和标准要求,把园区建设作为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措施,进一步落实园区建设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把握建设规模、设施配套、科技推广、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等重要环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园区经营水平,确保年度计划按时完成。要加快林区道路建设,落实好省政府扶持林区道路建设的各项政策。二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各地要紧紧围绕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休闲旅游,培育1-2个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推广林花、林苗、林药、林畜等复合经营和循环经济模式,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三是加快木本油料建设。要因地制宜抓好油茶、香榧、山核桃等产业发展,着力抓好产业布局、种苗调剂和基地建设,加快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提高基地建设水平。
四、创新机制,切实提高绿化造林成效。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投入渠道,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绿化造林新机制和新办法。要妥善落实用地政策,将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明确可绿化土地性质、权属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政府征用、租用、依法流转、奖励补助相结合等方式,保证造林用地需求。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多发展经济林和生态片林,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积极培育各类造林主体,创新造林和管养机制,做到建设与管护并举、发展与保护并重,村庄整治、新城建设与绿化美化同步,不断提升造林质量和绿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打造人文内涵丰富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是组织好各类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精心安排,形成声势,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春季绿化造林的热潮。二是组织开展各类生态文明主题植树等活动,通过植纪念树造纪念林、认种认养绿地树木、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等,积极探索全民义务植树的多种形式,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三是加大森林系列创建力度。要以创建促绿化,科学制定规划,突出“身边增绿”,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城镇、村庄等创建,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六、加强沟通,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继续认真执行绿化造林进度定期汇报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认真抓好进度督促,及时上报造林信息。造林进度由各县(市、区)林业局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汇总后通过农民信箱上报我厅。上报时间分别为1月底、2-3月份的每个周二、4月15日和4月30日,并于4月30日上报春季绿化造林阶段总结报告。联系人:厅绿化造林处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表:1、浙江省绿化造林进度统计表
2、浙江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
3、浙江省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表
二О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浙江省绿化造林进度统计表
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公里、万株
类 别 全市 分县
造林更新计划
造林更新完成
完成率(%)
一、人工造林
按地类 1.荒山造林
其中退耕还林
2.平原造林
其中林带林网
按林种 用材林
竹 林
经济林
能源林
防护林
特用林
按所有制 国有造林
集体造林
非公有制造林
二、迹地更新
三、其它造林
1、有林地补植造林(林冠下补植)
2、低产低效林改造(造林性质)
四、封山育林
其中当年新封
1、无林地和疏林地
其中当年新封
2、灌木林和有林地
其中当年新封
五、森林抚育
其
中 割灌、垦复抚育(幼林)
间伐抚育(中龄、次生林)
林相改造(中、成林)
六、林道建设(公里)
七、育苗面积
其中容器育苗(万株)
八、容器苗造林株数
容器苗造林比例
九、义务植树株数(万株)
义务植树人数(万人)
填报须知:
1、造林更新=荒山造林+平原造林+迹地更新+其它造林+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
2、人工造林=按地类小计=按林种小计=按所有制小计
3、迹地更新=迹地人工更新+人工促进更新+天然更新,列入重点防护林工程中的火烧迹地和病虫害迹地的更新按照荒山造林设计,不列入迹地更新,避免重复统计。
附件2:
浙江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公里、万株
类别 全市 分县
一、迹地更新
类型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病虫害除治迹地
方式 人工更新
天然更新
人工促进更新
二、重点防护林工程
1、人工造林
其中:平原造林
基干林带
2、封山育林
三、平原绿化建设
1、城市绿化面积
2、城镇绿化个数
绿化面积
3、村庄绿化面积
4、通道绿化里程
绿化面积
5、农田林网面积
(1)新建林带长度
新建林带面积
(2)改造林带长度
改造林带面积
6、基干林带长度
面积
7、经济林、片林等面积
四、速丰林面积
1、人工造林
2、培育改造
五、生物防火林带
宽度20米以上 新建型长度
改建型长度
宽度10-20米 新建型长度
改建型长度
六、阔叶林发展
人工造林
补植改造
抚育改造
其中:疏伐改造
封育改造
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
1、现代林业园区个数
面积
2、林道建设长度
其中: 主干道
辅助道
3、设施栽培面积
八、高效生态林业基地
1、新建基地面积
2、改造基地面积
九、森林村庄
省市县森林村庄个数
新植苗木株数
待整治村绿化个数
待整治村新植苗木株数
备注:1、平原绿化建设各项内容指新植林木覆盖面积,不包含草坪、景观灌木等建设面积。通道绿化指公路、铁路、江河渠堤绿化。
2、现代林业园区包括示范区、精品园和与林业有关的综合区。
附件3:
浙江省重点防护林工程实施进度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万元
县(市、区) 合 计 沿海基干林带营造林 平原林带林网造林 山地营造林 投资情况
小计 泥质基干林带造林 红树林
造林 泥质基干林带修复 基岩人工造林 基岩补植改造 小计 人工造林 封山育林 投资
计划 资金
到位 其中县级财政到位 已完成投资
**市
**县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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