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 浙江省经信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23/05/16 颁布日期: 2023/05/16
颁布机构: 浙江省经信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23/05/16
颁布日期: 2023/05/16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铸造和锻压是装备制造业生产全过程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保障。现将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更好推动我省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行业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文件要求,不再对铸造产能实行置换,原《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相关法规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确保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等手续清晰、完备,工艺装备等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严禁以铸造和锻压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在2025年前全面淘汰铸造行业10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支持高端项目建设,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企业按照《铸造企业规范条件》,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二、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自主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行业发展急需的先进工艺和装备,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强化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推动先进铸造和锻压工艺与装备产业化应用,提升行业创新发展水平。

三、加快行业转型提升。强化铸造和锻压与装备制造业协同布局,完善政策配套,加快行业集聚发展。积极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诊断服务、资源再生与利用等工作,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工厂。支持企业加快传统工艺装备及生产线数字化技术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品质。鼓励通过亩均、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整合提升一批规模小、分散广的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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