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12/18 |
颁布日期: |
2010/12/18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水利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12/18 |
颁布日期: |
2010/12/18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浙水河〔2010〕4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今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要求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为贯彻落实好“国发3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省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现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拟列入中央、省级的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划要求
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中小河流防洪(整治)规划的编制应从全流域角度出发,结合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利益,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各堤(段)的防洪(治理)标准;要按照“宽处不缩窄、窄处要拓宽”的原则,科学划定堤线位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防洪标准、堤线布局等主要内容必须符合该中小河流防洪(整治)相关规划的要求,如确需调整标准、堤线的治理项目,需进行专门论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凡还没有编制规划的相关中小河流,应立即启动并加快编制工作;凡还没有审查批复的中小河流防洪(整治)规划,应按照规划审批权限立即着手进行审批。
二、前期工作深度要求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开展测量、地勘等基础工作。初步设计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开展编制,必须进行带状地形图测量和堤线位置的地质勘探,杭嘉湖平原等地层变化相对较小的地区可就近利用已有的相关地勘成果,但应进行利用成果的合理性分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涉及征地、环评、水保、建设选址等情况的,还应履行相应程序,并将相关手续作为初步设计报告附件。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要真正把前期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阶段,早研究、早组织、早启动,切实做好项目储备,避免因前期工作原因而造成进度滞后、设计粗糙的被动局面。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帮助所辖县(市、区)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三、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为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从源头上严把初步设计质量关,要求必须由具备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严禁资质挂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设计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人水和谐、因地制宜、绿色生态、经济可行的理念,优化设计方案,细化结构设计,节约工程投资,努力做到安全、生态、经济的有机结合。
四、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水利部和财政部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承担初步设计技术复核工作,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须在技术复核通过之后报我厅审批。
五、初步设计编制完成的时间要求
我省拟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012年底之前实施完成的34个项目(见附件1),要求201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列入省级 “强塘”责任书内的钱塘江、瓯江干堤和小流域堤防加固,凡还没有开展前期工作的,也要立即启动,并在明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满足大规模中小河流治理的需要。要落实前期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并按附件要求填写,于2010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省河道管理总站。
联系人:省河道管理总站,俞月阳,0571-87826622、87827691(传真),qtjyyy@zjwater.com;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咨询中心),周枫,0571-86799256、86999062(传真),zfservice@zjwater.gov.cn。
附件:1、浙江省拟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012年底前实施完成的34个项目表
附件:2、中小河流前期工作联系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浙江省拟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012年底前实施完成的34个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浙江省建德市寿昌江汪家至更楼段治理工程 18 浙江省开化县池淮溪治理一期工程
2 浙江省松阳县松阴溪樟溪至斋坛段治理工程 19 浙江省平湖市盐船河二期治理工程
3 浙江省常山县芳村溪治理一期工程 20 浙江省临海大田港上沙段治理工程
4 浙江省新昌县新昌江望江山至青山跌水段治理工程 21 浙江省临海市义城港江南段治理工程
5 浙江省诸暨市五泄江五泄段治理工程 22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主河整治工程
6 浙江省衢江区芝溪治理一期工程 23 浙江省龙游县灵山港治理二期工程
7 浙江省仙居县永安溪治理一期工程 24 浙江省南湖区余丰塘治理一期工程
8 浙江省遂昌县松阴溪治理一期工程 25 浙江省衢州市乌溪江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张公祠段)
9 浙江省庆元县松源溪治理二期工程 26 浙江省泰顺县仕阳溪治理工程
10 浙江省磐安县澄潭江治理工程 27 浙江省嘉善县嘉善塘惠民段治理一期工程
11 浙江省永康市武义江华溪段治理工程 28 浙江省瑞安市金潮港治理一期工程
12 浙江省金东区武义江横店段治理工程 29 浙江省临安市天目溪於潜镇段整治一期工程
13 浙江省淳安县枫林港治理一期工程 30 衢州市乌溪江下游河道石室段综合治理工程
14 浙江省临安市中苕溪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31 德清县阜溪武康镇段治理一期工程
15 浙江省桐乡市北永兴港治理工程 32 遂昌县松阴溪北溪段治理一期工程
16 浙江省普陀区勾山河道治理工程 33 江山市江山港乌头石根段治理工程
17 浙江省诸暨市五泄江草塔至大唐段治理工程 34 天台县始丰溪福溪段治理工程
注:后5个项目为备选项目
附件2:
中小河流前期工作联系表
项目名称:
部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水利局 责任人
联系人
设计单位 责任人
联系人
业主单位 责任人
联系人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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