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质灾害排查技术要求补充规定
颁布机构: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8/25 |
颁布日期: |
2010/08/25 |
颁布机构: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8/25 |
颁布日期: |
2010/08/25 |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质灾害排查技术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
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地防办,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地质矿产研究院,有关专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努力保证排查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实用性,我局根据排查过程中反映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市地质灾害排查技术要求补充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在排查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排查技术要求补充规定
一、地质灾害防治级别
1、地质灾害再排查应划分地质灾害防治级别,防治级别分为六级。
2、地质灾害防治等级应根据地质灾害稳定性和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按表1进行划分。
表1 地质灾害防治级别
地质灾害防治级别
地质灾害稳定性
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
稳定性差
稳定性较差
稳定性好
特大
一级
二级
三级
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中
三级
四级
五级
小
四级
五级
六级
二、地质灾害稳定性分级
1 滑坡
1.1 滑坡稳定性综合评价,应根据滑坡位置、规模、影响因素、滑坡前兆、滑坡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稳定性验算结果等综合判定,并应分析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
1.2 滑坡稳定性划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和稳定性差三级。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可按照表2标准执行。
表2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依据
滑坡
要素
稳定性差
稳定性较差
稳定性好
滑坡
前缘
滑坡前缘临空,坡度较陡且常处于地表迳流的冲刷之下,有发展趋势并有季节性泉水出露,岩土潮湿、饱水
前缘临空,有间断季节性地表迳流流经,岩土体较湿,斜坡坡度在30~45°之间
前缘斜坡较缓,临空高差小,无地表迳流流经和继续变形的迹象,岩土体干燥
滑体
滑体平均坡度>40°,坡面上有多条新发展的滑坡裂缝,其上建筑物、植被有新的变形迹象
滑体平均坡度在25~40°间,坡面上局部有小的裂缝,其上建筑物、植被无新的变形迹象
滑体平均坡度<25°,坡面上无裂缝发展,其上建筑物、植被未有新的变形迹象
滑坡
后缘
后缘壁上可见擦痕或有明显位移迹象,后缘有裂缝发育
后缘有断续的小裂缝发育,后缘壁上有不明显变形迹象。
后缘壁上无擦痕和明显位移迹象,原有的裂缝已被充填
2 不稳定斜坡
斜坡稳定性划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和稳定性差三级。斜坡稳定性野外判别可按照表3标准执行。
表3 斜坡稳定性野外判别依据
斜坡要素
稳定性差
稳定性较差
稳定性好
坡角
临空,坡度较陡且常处于地表迳流的冲刷之下,有发展趋势,并有季节性泉水出露,岩土潮湿、饱水
临空,有间断季节性地表迳流流经,岩土体较湿,斜坡坡度在30~45°之间
斜坡较缓,临空高差小,无地表迳流流经和继续变形的迹象,岩土体干燥
坡体
平均坡度>40°,坡面上有多条新发展的裂缝,其上建筑物、植被有新的变形迹象,裂隙发育或存在易滑软弱结构面
平均坡度在30~40°间,坡面上局部有小的裂缝,其上建筑物、植被无新的变形迹象,裂隙较发育或存在软弱结构面
平均坡度<30°,坡面上无裂缝发展,其上建筑物、植被没有新的变形迹象,裂隙不发育,不存在软弱结构面
坡肩
可见裂缝或明显位移迹象,有积水或存在积水地形
有小裂缝,无明显变形迹象,存在积水地形
无位移迹象,无积水,也不存在积水地形
3 崩塌
崩塌稳定性划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和稳定性差三级。稳定性参照斜坡稳定性划分标准执行。
4 泥石流
4.1 泥石流发育期可按照表4的规定进行野外判别。
4.2 泥石流稳定性结合其发育期划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和稳定性差三级(表4)。
表4 泥石流灾害分期
稳定性
分级
塌陷微地貌
堆积物性状
地下水埋藏及
活动情况
说 明
稳定性差
塌陷尚未或已受到轻微充填改造,塌陷周围有开裂痕迹,坑底有下沉开裂迹象
疏松,呈软塑至流塑状
在地表水汇集入渗,有时见水位,地下水活动较强烈
正在活动的塌陷,或呈间歇缓慢活动的塌陷
稳定性较差
塌陷已部分充填改造,植被较发育
疏松或稍密,呈软塑至可塑状
有地下水流通道,有地下水活动迹象
接近或达到休止状态的塌陷,当环境条件改变时可能复合
稳定性好
已被完全充填改造的塌陷,植被发育良好
较密实,主要呈可塑状
无地下水流活动迹象
进入休亡状态的塌陷,一般不会复合
5 地面塌陷
岩溶塌陷体的稳定性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和稳定性差三级。塌陷体和土洞稳定性评价标准见表5、表6。
表5 塌陷体稳定性定性评价
稳定性
分级
塌陷微地貌
堆积物性状
地下水埋藏及
活动情况
说 明
稳定性差
塌陷尚未或已受到轻微充填改造,塌陷周围有开裂痕迹,坑底有下沉开裂迹象
疏松,呈软塑至流塑状
在地表水汇集入渗,有时见水位,地下水活动较强烈
正在活动的塌陷,或呈间歇缓慢活动的塌陷
稳定性较差
塌陷已部分充填改造,植被较发育
疏松或稍密,呈软塑至可塑状
有地下水流通道,有地下水活动迹象
接近或达到休止状态的塌陷,当环境条件改变时可能复合
稳定性好
已被完全充填改造的塌陷,植被发育良好
较密实,主要呈可塑状
无地下水流活动迹象
进入休亡状态的塌陷,一般不会复合
表6 土洞稳定性定性评价
稳定性
分级
土洞发育状况
土洞顶板埋深(H)或其与安全临界厚度比(H/H0)
说 明
稳定性差
正在持续扩展
正在活动的土洞,因促进其扩展的动力因素在持续作用,不论其埋深多少,都具有塌陷的趋势
间歇性地缓慢扩展
稳定性较差
休止状态
H<10m或H/H0<1.0
不具备极限平衡条件,具塌陷趋势
10m
1.0< H/H0<1.5
基本处于极限平衡状态,当环境条件改变时可能复活
H≥15m或
H/H0≥1.5
超稳定平衡状态,复活的可能性较小,一般不具备塌陷趋势
稳定性好
消亡状态
一般不会复活
三、地质灾害建议销号
1、地质灾害再排查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符合以下规定的排查点可提出建议销号。
a)无保护对象的(包括已全部搬迁的);
b)因工程建设活动导致地质灾害体灭失的(治理的不在此类);
c)地质灾害定性错误的(包括因基础处理不当等原因导致的建构筑物开裂变形等);
d)已彻底治理且经三年监测确定为稳定的;
e)最近三年来经监测确定为稳定的。
2、建议销号的地质灾害点应填报表7。
3、建议销号点经排查队伍提出后,按照相关程序核定销号。在未销号前,防治级别定为六级。
表7 XX区(县)地质灾害建议销号一览表
序号
灾害点名称
乡镇及村组
销号依据
备注
1
XX
2
XX
3
XX
四、排查后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作确认
排查队伍须针对排查区域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以及当地村社干部、群众提供的线索,对10人以上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后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作应按表8填报未知地段排查确认表。
表8 XX区(县)未知地段排查确认表
序号
地点
乡镇
村组
排查点人数(人)
村组长
签名
1
2
3
五、“两卡”要求
对于排查出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单位必须在排查结束前收齐所排查区县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两卡由区县国土部门提供。
六、排查结果上图要求
排查成果除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排查技术要求》和《三峡库区(含新增屏障区)地质灾害全面普(调)查方案》提交图件成果外,还应当将所有排查出的隐患点的灾害体范围、影响范围(包括应出现险情应紧急撤离的范围)、紧急撤离路线等内容标注在1:10000正射影像图上,作为验收成果之一。
七、其它要求
原排查技术要求中附表6“地质灾害排查一览表”中的稳定性、危害分级、防治级别按本次补充要求重新进行填报(详见调整后附表6)。
原技术要求中其它与本次补充要求不吻合的以本次补充要求为准。
附表6 重庆市××区(县)地质灾害排查一览表
序号
原达标建设编号
统一编号
地质灾害点名称
类型
区县
乡镇
村组
发生时间
主要诱因
座标
发育地层
地貌类型
坡度(度)
规模
前缘高程(m)
后缘高程(m)
危 害 性
稳定性
危害 分级
防治级别
处置
建议
防灾责任单位
监测责任人
群测人
联系电话
X
Y
面积×104m2
体积×104m3
受威胁人户
受威胁房屋
主要影响对象
威胁
财产
(万元)
(户)
(人)
(间)
m2
1
KX001
XX滑坡
滑坡
XX县
XX镇
安宁村10组
1990-4-20
降雨
J2s
丘陵
32
0.2
1.0
480
450
12
40
15
1010
居民
100
稳定性好
小型
六级
群测群防
县国土局
2
KX002
XX危岩
危岩
XX县
XX镇
西城路
不详
切坡
J2s
低山
70
0.1
0.9
455
445
140
520
52
9840
在建楼房
2250
稳定性差
大型
二级
监测、治理
县建委
3
KX003
XX危岩
危岩
XX县
XX镇
县城石马路
1988-8-20
切坡
J2s
低山
76
0.06
0.24
460
448
28
106
106
1272
水库
1200
稳定性较差
中型
四级
治理
县水电局
4
无
XX不稳定斜坡
不稳定斜坡
XX县
XX镇
XX村XX组
2005-6-28
公路切坡
T3XJ
高山
42
长1000米
影响宽40米
1500
1590
0
0
0
0
公路50米
200
稳定性差
小型
四级
治理
县交通局
备注:1、防灾责任单位可有多个责任单位,但应分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
2、危害分级划分按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划分标准执行。
3、防治级别按照表1划分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