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08/10 |
颁布日期: |
2011/08/10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1/08/10 |
颁布日期: |
2011/08/10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交安监〔2011〕3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交通投资集团:
为切实开展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和省安委会《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委〔2011〕1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全省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各类事故明显下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 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
三、实施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四、管理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具体达标标准交通运输部正在制定。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三级企业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达标评定管理。
厅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厅运输局、航务局配合;厅建设管理处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厅质监站配合。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晓明
成 员:李玉辉 孙建立 吴连民 吕全德
张克亚 王春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安全监督处处长李玉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日常事务。
六、工作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11年7月-12月)
1、调查摸底。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分布、结构、类别、数量、事故等情况,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2、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定标准化试点企业名单,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3、落实相关制度和标准。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4、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交通运输部确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确定,报省厅备案。确定的评审单位应向社会公布。评审一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评审二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评审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确定,并报省厅备案。
5、开展试点。各地要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普遍推开阶段(2012年1月-12月)
在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标准化企业创建成果。
1.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查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2.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按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主动积极参与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达标。
(三)全面达标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
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达标的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技术支撑队伍,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安委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2011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评级和评级标准的制订及宣传推广等工作;2012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确保2015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
(二)突出重点,加强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和好的经验做法,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序开展达标工作。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各企业,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建立检查、考核、总结、评比的安全标准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时掌握指标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经验总结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