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强力推进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

颁布机构: 河南省交通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日期: 2013/03/12 颁布日期: 2013/03/12
颁布机构: 河南省交通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日期: 2013/03/12
颁布日期: 2013/03/12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 (豫交文〔2013〕13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意义   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的严重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投资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估的目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促进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   (2)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   (3)建立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决策者提供依据;   (4)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   安全风险评估的意义在于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伤害。从技术带来的负效应出发,分析、论证和评估由此产生的损失和伤害的可能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其意义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1)安全评估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2)有助于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宏观控制;   (3)有助于安全投资的合理选择;   (4)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5)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提高经济效益。   安全评估是关系到被评估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必须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估任务。安全评估应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针对性原则。   二、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   (一)桥梁工程   1.跨径大于或等于100米的各类桥梁,墩高或净空大于50m的桥梁工程;   2.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3.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4.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二)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隧道改扩建工程;   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以上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在开工之前,必须强制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三、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   (一)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当施工单位的施工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三)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四、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及内容   安全评估的主要过程及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评估单元划分,现场安全调查,定性、定量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   五、有关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   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二)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施工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或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整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质量监督站在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行为进行重点督查;今年续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于2013年3月底以前补充和完善符合风险条件的评估报告;年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召开之前编写完评估报告。   (五)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六)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七)参加建设单位风险评估论证会的专家原则上不宜仅限本项目且从事的专业类型必须是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人员。   六、处罚措施   对从业单位有以下行为:   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要求者;   2.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时工作敷衍、不履行职责、在施工阶段对重大风险源施工部位监管不力或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者;   3.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敷衍、针对风险评估措施不落实者;   除责令及时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停工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将其结果纳入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以上措施仍不能有效制止者,省厅将其列入河南省建设工程“黑名单”,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3月1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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