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5)

颁布机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日期: 2025/07/01 颁布日期: 2025/07/11
颁布机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薪酬福利和保险
生效日期: 2025/07/01
颁布日期: 2025/07/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5)

沪人社规〔2025〕10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5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690元调整到274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4元调整为25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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