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佳木斯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佳木斯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于2024年9月18日生效,现面向社会广泛公示。 附件:佳木斯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