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3〕37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将“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各地应按照“两个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两个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市监特设发〔2023〕33号)相关要求,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为减少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相关检查工作一般应与常规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一并进行,检查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的通知》(市监特设(司)函〔2023〕36号,见附件)执行。同时,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应将“双控”内容与落实“两个规定”以及特种设备日常监管的相关要求充分融合,在监督检查时一并进行。
二、推广使用特种设备监督检查APP
监督检查APP的使用是推进执法工作清晰化、可视化和落地查实的重要举措,对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数据孤立有重要作用。目前省局正在对现有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监督检查系统进行整合,待监督检查APP上线后,各市要积极应用其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工作,要通过培训学习使监察人员熟悉其使用功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省局将根据使用情况的反馈,不断优化完善监督检查APP功能,实施监督检查的检查内容清单化、检查方法流程化、检查程序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记录、跟踪整改、结果分析等工作线上操作。
三、常态化摄制特种设备安全专题片
根据风险研判和警示教育需要,各市局要常态化拍摄和制作特种设备安全专题片,具体要求为:
(一)内容和范围。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含充装)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或者暗访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
(二)频次和时长。各设区市市局每半年制作一期,定州、辛集市市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每年制作一期,每期时长10分钟至15分钟,曝光的企业单位不少于3家。
(三)制作形式。各市局可以自行摄制,也可以要求县(区)局提供比较典型的执法视频记录再进行后期制作。有条件的也可采取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拍摄制作。
(四)质量效果。专题片内容要保证真实性,不允许有夸大虚假成分,反映的问题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拍摄效果和制作质量要精良。
(五)其他要求。各市局要充分利用专题片问题导向、直观形象的特性,推动解决问题,提升监管实效。制作的专题片于每年6月和12月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局。
附件: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的通知(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