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

颁布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ESG/信息披露
生效日期: 2022/01/12 颁布日期: 2022/01/12
颁布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ESG/信息披露
生效日期: 2022/01/12
颁布日期: 2022/01/12

上证函〔2022〕3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需求,规范监管服务行为,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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