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2021修订)

颁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21/03/19 颁布日期: 2021/03/19
颁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21/03/19
颁布日期: 2021/03/19
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的通知(2021) (国能发资质〔2021〕20号) 各派出机构: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4号),决定对《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国能发资质〔2019〕74号,以下简称《规范》)中有关规定内容作如下修改,请结合许可监管工作予以执行。   一、将《规范》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由施工地派出机构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将《规范》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对于被行政处罚的,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有关规定,对相关信用信息予以记录和披露;同时,对其符合许可证法定条件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能源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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