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20/02/17 |
颁布日期: |
2020/02/17 |
颁布机构: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20/02/17 |
颁布日期: |
2020/02/17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企业字[2020]5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根据工信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动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令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各地要严格落实工信部、省政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根据当地党委政府有关工作总体部署,推进中小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落实防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好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复工复产报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导企业做好分批有序组织员工错峰返程返岗、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保障返岗人员生产生活的工作,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要素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的保供。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二、积极协调落实应对疫情扶持政策
各地要着力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及时充分享受政策支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本地支持措施,助力企业抗击疫情。
(一)落实税费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若干次公告规定,抓紧落实企业税收减免政策,重点是因疫情原因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等政策。对接国资委、工业园区,落实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中小企业减免房租政策。对接人社部门,落实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就业稳岗一次性补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补办等政策。对接发改部门落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用气费用阶段性缓缴和“欠费不停供”等政策。
(二)落实财政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审计厅转发的《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纳入中央和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主动对接财政及相关部门,抓紧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政策,以及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减免中小企业租金财政补贴政策。
(三)落实金融政策。抓紧按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荐本地符合条件企业申请低成本专项贷款。根据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应对疫情15条措施要求,主动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抓紧落实下调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不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实行展期或续贷政策。抓紧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江西银行建立的疫情防控应急融资工作机制,组织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申报融资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转型发展
各地要着眼应对疫情和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新挑战,加快推进企业创新转型,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抗风险能力,开辟企业发展新阵地。
(一)推动技术创新。引导相关企业特别是有实力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患者康复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
(二)推进两化融合。大力推广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帮助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
(三)提升智制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生产换线改造。鼓励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推出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四)促进融通发展。强化行业共性技术攻关,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对接,扩大技术供给,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与技术创新,实现融通发展。
四、积极开展针对性帮扶服务
各地要紧紧围绕疫情和后疫情时期企业最急需的服务需求,开展精准务实有效帮扶服务,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走出发展困境。
(一)主动帮企纾困。要充分发挥挂点帮扶机制作用,深入到企业一线,了解、收集、汇总企业实际困难问题,形成清单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馈,同时做好协调推进工作。特别是针对企业的用工、原辅材料、融资、运输物流等制约复工复产的困难问题,要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协调、第一时间解决。要畅通企业帮扶APP平台、园区智慧云平台等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尽快办理。
(二)提供法律咨助。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
(三)拓展线上服务。按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线上学习,并结合实际,用好本地数字资源开展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和惠企政策线上视频解读。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服务机构资源,特别是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线上招聘、线上展销、线上招商,为企业培训员工、解决用工、开拓市场、引进投资。
五、积极统筹协调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和舆论宣传,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
(一)强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畅通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将各项支持企业政策落地落实,切实提升政策惠及面和企业获得感。
(二)加强跟踪督导。针对形势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跟踪调度和监测分析。积极用好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将更多企业纳入平台监测范围,按月定期填报运行情况。及时组织疫情影响问卷调查,对于企业面临的用工、融资、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疫情期间要指定专人于每周五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复工复产面临的主要困难、本地采取的帮扶措施、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及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