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颁布机构: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商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2/13 颁布日期: 2020/02/13
颁布机构: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商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浙江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20/02/13
颁布日期: 2020/02/13
浙江省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 风险评估 (一)疫情输入风险。企业复工最大的风险是由返工人员带来的输入性疫情。根据全国各省(区、市)当地发病率、疾病潜在扩散传播风险值,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将各省(区、市)返工人员疫情输入风险进行分类(高、中、低风险地区),指导企业做好风险管控。 (二)当地疫情风险。企业复工风险与各地疫情状况紧密关联,各地可根据全省和当地发病率、聚集性疫情发生数、本地病人发病数、近一周内发病数等情况进行评估,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按近期疫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类(高发、中发、低发或无疫情地区)。 二 企业用工 (一)高风险地区员工。尽量不招用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员工,如确有必要,必须严格落实不少于 14 天的医学观察措施。 (二)中、低风险地区员工。尽可能招用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员工,并对招用来自中、低风险地区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落实好属地政府和企业责任。返工前了解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有无过去 14 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情况。尽可能实现点对点包车接送,避免途中在高风险地区逗留。对企业招收的来自中、低风险地区的员工,可不实行 14 天医学观察措施,但必须落实好以下 3 项制度: 1. 工人健康监测制度。主要包括个人健康申报和每天早晚两次体温监测。 2. 企业健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尽量保持洁净,加强通风换气;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实行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重点场所定期消毒;加强健康教育,不聚集、少外出;有条件的,可佩戴口罩;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企业派驻卫生监督员,其他企业建立卫生监督员巡视制度(由属地负责)等。 3. 疫情预警制度。主要包括对企业发现的疑似病人,实行优先排查(4 小时内出检测结果),快速流调、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按企业规模(员工人数)、作业方式、聚集程度、发病情况,及时采取精准防控措施(部分隔离、局部封锁、整企停业等),由当地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预案。 三 企业复工 (一)疫情高发地区。除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的企业外,暂不复工。密切观测未来一周内确诊病例数、疑似病例数、聚集性疫情发生数、本地病例占比等疫情发展趋势,择机复工。可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疫情中发地区。实行受控复工,分批分类,有序复工。 (三)疫情低发或无疫情地区。在落实好工人健康监测制度、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疫情预警制度等前提下,可以全面复工。 四 企业防控措施 (一)开工前准备。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并登记确认返岗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区人员。开工前对厂区、车间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食堂等) 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建议使用含有效氯 500mg/ L 消毒液擦拭,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通勤防护措施。员工通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三)上班前防控措施。员工上班前应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厂区、车间、办公楼等地工作。若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报告,及时就诊。若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人接触史,应主动告知预检分诊或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四)会议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会议和集会,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提倡网络、视频会议方式,确需现场开会、集会时,要控制时间,到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清洁消毒。 (五)公务来访防控措施。企业安保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对来访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询问有无身体不适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公共区域防控措施。 1. 开工后,每日对厂区、车间、电梯(有条件的单位要频繁为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每日两次使用 75%浓度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2. 加强通风,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3. 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确需中央空调的,要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由专业空调维护人员进行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七)食堂进餐防控措施。 1. 推行分餐进食,避免面对面就餐、就餐说话、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仅可在就餐期间不佩戴口罩。 2.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需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裸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熟食品(材) 混用,避免生食肉类。 3. 使用后的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高温作用 10 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在 120℃,作用 15—20 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 85℃,冲洗消毒 40 秒以上。 4. 食堂(餐厅)每日消毒两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 500mg/ L 消毒液擦拭,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净。 (八)日常防控措施。 1. 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时尽量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必要时可佩戴口罩。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 2. 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遮掩口鼻。 3. 注意手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等情况应及时洗手。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内。尽量不握手。 (九)健康教育。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设置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员工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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