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告知书

颁布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反腐败反舞弊
生效日期: 2018/06/13 颁布日期: 2018/06/13
颁布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反腐败反舞弊
生效日期: 2018/06/13
颁布日期: 2018/06/13
上海银监局关于印发《上海银监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告知书》的通知 (沪银监通[2018]25号) 在沪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银监局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规范监管权力运行,努力营造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监管环境,现将《上海银监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告知书》要求积极配合,加强监督。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18年6月13日   上海银监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告知书   上海银监局工作人员应坚持与被监管机构“零物质往来”,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收受被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二是严禁通过电子红包、电子支付卡、快递等隐蔽方式收受礼品礼金,坚决遏止“微腐败”;三是严禁接受被监管机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四是严禁通过被监管机构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私人居所等隐蔽形式接受或参加被监管机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宴请;五是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邀请除近亲属以外的被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或借机敛财;六是严禁在向被监管机构讲课、宣讲监管政策中违规收取报酬;七是严禁无偿使用被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车辆。   上海银监局将建立健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双通报、双问责”机制。对经查实的工作人员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相关案件,既在监管系统内通报我局涉案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也要将腐蚀拉拢监管干部的银行业机构或人员向相关机构承担反商业贿赂职责的部门通报。各机构承担反商业贿赂职责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我局建立完善相关通报和问责机制,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方面加强信息互通,对于经查实存在腐蚀拉拢监管干部行为的部门或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请各机构将上述廉洁自律要求内部传达给每位职工,主动配合我局做好相关廉政工作,用好监督权利,对我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纪委反映,我局将自觉接受监督,共同营造和维护上海银行业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从政从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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