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用能单位实施能效倍增行动“1+6”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东莞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7/11/03 颁布日期: 2017/11/03
颁布机构: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东莞市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17/11/03
颁布日期: 2017/11/03

为突工业企业节能挖潜瓶颈,创新节能工作方式,提升绿色制造水平,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以我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为契机,充分动员我市用能单位共同参与能效倍增行动,通过创建绿色工厂、实施绿色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提质扩面、节能技术改造、开展工业能效对标等一系列措施,聚焦行业产出能效,锁定工业节能降耗的关键点和痛点,筛选能效相关指标,识别我市工业节能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行业,切实引导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实现能效倍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为核心任务,推动“美丽东莞”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引入能效概念(即能源效率,指单位能源消费的经济产出),加快形成以节能减排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的产业结构。严格实施能耗“双红线”制度,严控能耗增量、持续优化存量;制定宏观政策,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荣誉表彰和财政资金奖励双重激励,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工作新格局,确保我市“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9.3%的节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同时,确保纳入倍增计划的重点用能单位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时,能源消费量不倍增,能效实现倍增。

(二)主要目标

按照“鼓励先进、鞭挞落后,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充分动员我市用能单位共同参与能效倍增行动计划,通过节能考核、能效对标、能管中心建设等手段,焦点关注、定点帮扶、重点推动,引导全市“规上”用能单位以2015年度的数据为基础,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企业能效产出倍增。到2020年,推动至少500家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倍增”行动,其中,50家产出能效提升100%以上,150家产出能效提升50%以上,300家产出能效提升30%以上。

通过实施用能单位能效倍增行动,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和各级政府的节能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明显,工业领域节能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17-2020年,累计实现节能量15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2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累计下降19.3%的任务目标;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指标比2015年累计下降20%;全市能耗总量年均增速不超过2.1%,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100万吨标准煤。

部分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显著提高。其中,根据《东莞市工业能效对标研究报告》统计数据,我市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家具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七个行业大类,应由2015年在国内32个对标城市中产值单耗排名和增加值单耗排名垫底或26名之后,到2020年,力争实现产值单耗和增加值单耗进入32个对标城市的前10名。到2020年,141个有统计数据的中类行业中,工业行业中类排在产值单耗和增加值单耗中等水平以上的行业占比由32%提高到60%以上,其中,五大支柱行业包含的39个中类行业中,25个排在中等水平以上;四大特色行业包含的19个中类行业中,12个处于中等水平以上;先进制造业包含的50个中类行业中,30个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二、能效倍增企业遴选

(一)遴选原则

1.可行性。试点企业须具有较好的节能管理能力、管理团队和资金实力,并可制订可行的能效倍增方案。

2.创新性。除强调节能技改和节能管理外,试点企业应突出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兼并重组、产业链整合等实现经济产出的倍增。

3.示范性。对试点企业的能效倍增方式和企业发展方式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4.强制性。对属于《东莞市工业能效对标研究报告》中产值单耗排名和增加值单耗排名靠后或垫底的行业大类或行业中类的市重点用能单位、产值单耗和增加值单耗在同行业中排名靠后的市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强制其参与能效倍增行动。

(二)遴选范围

1.属于规上工业企业、市重点用能单位。

2.“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中年度能源消费总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试点企业。

3.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家具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七个行业大类的市重点用能单位,列入遴选重点。

4.属于五大支柱行业包含的39个中类行业、四大特色行业包含的19个中类行业、先进制造业包含的50个中类行业的市重点用能单位。根据《东莞市工业能效对标研究报告》,我市属于这些中类行业的企业的增加值单耗在对标城市中排名靠后,能效提升空间大,列入遴选重点。

(三)遴选数量

从全市5000多家规上工业企业和800多家重点用能单位中遴选出500家以上的试点企业参与能效倍增行动。其中,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内的市倍增计划58家试点企业和12家名誉试点企业均需参与能效倍增行动。

(四)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上工业企业、纳入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3.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的能效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4.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等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

(五)企业申报及遴选程序

1.发布申报通知。市经信局发布“能效倍增行动”的申报通知,公布企业遴选工作机制及指标,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可自行向市经信局申报,也可以由镇街(园区)、部门推荐申报,填报申请表。

3.形式审查。市经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由税务、统计等部门核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数据。

4.形成遴选结果。市经信局经综合考量,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以及部分未主动申报但确实需要实施能效倍增行动的企业强制性纳入能效倍增行动名单,形成500家试点企业。

5.通报纳入“能效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

三、重点工作

以《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东莞市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制定的任务目标为指引,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以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以示范推广为路径,将控制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将创新治理方式和提高制造水平相结合,推动东莞用能单位实现能效倍增、制造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为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形成强有力支撑。

(一)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认定

贯彻落实《东莞市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绿色制造体系,让能源消耗与经济建设相协调,让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相同步。大力开展绿色工厂认定和绿色设计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绿色生产,提升工业绿色产品国际化水平。优化制造流程,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营造良好职业卫生环境,实行清污分流、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有目标、有规划、有重点地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到2020年,我市力争创建3个以上绿色工业园区、100家绿色示范工厂、推广1000种绿色产品。

(二)推广绿色清洁生产

按照国家和省对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要求,从政策法规、科技进步、激励手段、管理创新等全方位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力度,建立重点领域和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机制。在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编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鼓励水乡片区涉及造纸、电力热力和农副食品加工的行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强政策法规引导,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奖励与约束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实施。以“双超”、“双有”及“高耗能”企业为重点,结合国家、省、市对能耗、污染防治、产能过剩等重点监控领域工作要求,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加快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工业企业的绿色清洁生产水平,整个“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完成15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提质扩面行动

将企业能管中心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摆在“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核心位置。2017年开展4-5批、累计200家以上企业能管中心项目验收工作;2018年累计完成700家以上企业能管中心项目验收工作;至2020年,累计完成超过1000家企业能管中心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全面提高已与市平台实现能耗在线对接企业的数据对接质量和对接稳定性,实现对接稳定率达90%以上。适时组织节能服务公司开展企业能管中心建设经验交流,提升全市能管中心建设质量。整个“十三五”期间,指导累计超过150家重点用能单位建成甲级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全面形成示范效应。

(四)开展工业能效对标工作

在开展工业能效对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应用工业能效对标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对标实践。制定《东莞市“十三五”工业行业能效指南》。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东莞市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 - 2020年)》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工业行业产出能效为核心,按照“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的新要求,强化各工业行业能耗控制,带动各行业能效提升。把实施工业行业能耗控制作为节能降耗的主要抓手,作为推动全市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能耗增量,优化行业能耗存量,通过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能效对标专项行动带动全市工业能效水平的提升,推动全市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可持续、绿色发展,支撑全市“十三五”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对在行业对标活动中获得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先进单位等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政策扶持;定期召开能效对标活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于能效水平排名靠后、落后于行业优化目标值的企业,将下达较重的十三五节能目标,定期在市级媒体公布,并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市的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强制节能审计。

(五)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能效水平

紧紧围绕工业制造的关键环节,大力研发和推广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加快淘汰低功效高耗能技术产品。以变压器能效提升、中央空调能源管理系统及节能技术推广、锅炉节能减排改造、推广先进余热余压发电技术等为主要抓手,加强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兼顾企业的生产效益,建立市场化的应用推广模式,逐步向全市所有行业推广技术比较成熟、节能成效明显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先入库登记、后申报奖励的制度,在“智造东莞”网站(http://im.dg.gov.cn)设立“绿色制造专题项目”入库模块,24小时接受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入库。每年下发《东莞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当年财政资金的扶持方向和范围。适时分片召开政策宣贯推广会,鼓励企业参与节能技改。加快节能技改网上申报模块设计,接受项目企业24小时申报。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节能技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做大做强,规范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发挥节能服务行业自律作用,培养节能服务人才队伍,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到2020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十三五”期末,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我市专业化的节能服务机构数量稳定在80以上,行业从业人员突破1万人,有效带动节能技术研发创新、节能装备制造、节能工程设计等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发展,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分解用能单位能效倍增目标

突破以往工业领域单纯以企业产品节能量为考核指标的做法,以能效指标(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总产值)为核心,以《东莞市工业能效对标研究报告》为指引,结合企业自行编制的“十三五”节能规划以及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能效倍增行动计划的要求,科学分解各用能单位能效倍增目标,实现能效倍增目标与地区能耗强度指标的无缝对接,保障全市节能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调整能耗“双红线”,严控增量、优化存量

以我市以《东莞市工业能效对标研究报告》为指引,制定《东莞市“十三五”期间工业行业能耗控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能耗双红线”将能耗控制指标由原来的市镇两条红线,细化到141个行业中类,针对每个行业提出两个指标:一是增量准入评价值,是对新建项目或既有企业扩产新增部分能效水平提出的要求,代表东莞相应行业中类的先进水平;二是行业优化目标值,是对既有企业能效水平提出的要求,主要用于引导行业内企业持续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在十三五”末期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应达到的目标值。根据新的“能耗双红线”,配套相关政策,鼓励各镇街(园区)研究出台更严格的行业“能耗双红线”,引导各镇街围绕优势产业,打好“存量优化牌”,倒逼市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能效倍增。

(三)优化完善市能源信息管理平台,重点支撑工业企业能实现效倍增

建立能效倍增行动企业库,单独监测、单独考核、单独分析。以市能源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开发能效倍增模块,以信息化方式,引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实践,分行业进行能效排名,鼓励先进、鞭挞落后,并通过节能考核、能管中心建设、创建绿色工厂等手段,引导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改和绿色清洁生产,优化产品结构,实现能效水平倍增。在市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能效倍增专项服务板块,建立线上需求问题池,以信息化手段优化“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跟踪问题、解决问题”的服务流程,形成高效政企纽带,支撑工业企业实现能效倍增。

(四)强化数据核算统计监测

能效指标是复合型指标,需要能耗与经济产出两方面数据统计监测。统计部门加快研究能耗、经济产出数据同步统计核算方法,结合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数据,强化对用能单位的能耗与经济产出数据统计监测,建立用能单位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并定期形成能效倍增运行分析报告。

(五)设立专项资金并加大对能效倍增企业的扶持力度

在我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设立绿色制造专题,对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及维护、绿色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等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对纳入能效倍增行动的用能单位,在其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时,财政资金的扶持比例在原定基础上实行上浮。其中,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比例由不超过投资总额的15%上浮至20%,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扶持比例由不超过投资总额10%上浮至15%激励用能单位实现能效倍增目标,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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