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颁布机构: |
咸阳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咸阳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7/06/25 |
颁布日期: |
2007/06/25 |
颁布机构: |
咸阳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咸阳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7/06/25 |
颁布日期: |
2007/06/25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10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咸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七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指挥机构职责
第三章 指挥调度权限
第四章 防汛应急准备
第五章 汛情监测预警
第六章 防御洪水对策
第七章 紧急处置措施
第八章 人员撤离迁安
第九章 防洪工程抢险
第十章 应急指挥反应
第十一章 善后工作事项
第十二章 附则
为了有效防御洪水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根据《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参照《咸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本预案所指洪水灾害包括:河流干流超警戒流量洪水、水库超设计标准洪水和高强度暴雨山洪,或由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库垮坝等衍生洪水灾害。
二、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部门协作的防汛工作机制。
三、防御洪水灾害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工作原则。
四、防御洪水灾害实行军民结合、全民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驻咸部队、民兵预备役和武警官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主要承担急、难、险、重的防汛抗洪任务。
第二章 指挥机构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其组成人员:
指 挥: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咸阳军分区参谋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电信总公司、市供电局、市人防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18个单位。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防汛和灾后重建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协调和衔接有关投资计划。
2、市财政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工作的经费安排。
3、市水利局:负责防洪和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和直属水库、河道工程的安全运行、水源调度,组织防洪抗旱工程抢险工作及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管理。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防汛物料、破坏防汛设施、干扰防汛工作的违法行为。
5、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道路排水和下穿式立交的排水,低洼易涝区抢险。
6、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的安置。
7、市交通局:负责公路系统防汛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物资及设备。
8、市农业局:指导洪涝灾区的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抢险工作,组织开展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确定应急治理项目,协调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
11、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防汛工作,协调有关防汛物资的供应。
12、市广电局:负责广电系统的防汛工作和防汛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导防汛抢险工作信息。
13、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实况信息。
14、市电信总公司: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防汛通信联络畅通和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
15、市供电局:负责电力系统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防汛抢险用电。
16、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防汛抢险工作的组织、准备和督促检查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安全。
17、市人防办:负责汛期按预案发布不同的警戒、撤离等警报信号。
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市防指的日常防汛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都应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和管理本辖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第三章 指挥调度权限
一、渭河干流
(一)当预报渭河魏家堡站发生2000秒立米以下、咸阳站发生3000秒立米以下的常遇洪水时。洪水全部漫滩,大部分堤防工程临水,险工段及顶冲段受洪水顶刷影响,堤防可能发生渗水、滑坡、塌坝、垮堤等一般险情。
由沿渭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洪的指挥和组织实施。
(二)当预报渭河魏家堡站发生3000秒立米、咸阳站发生5000秒立米以下一般洪水时。渭河防洪大堤全部临水,大堤薄弱段可能出现渗水、滑塌、裂缝、管涌、城区倒灌等险情,受洪水冲刷堤防滑塌严重,险情增加。沿岸约有11个乡镇36个村庄9.6万人, 5.3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沿渭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当预报渭河魏家堡站发生5000秒立米、咸阳站7000秒立米以下较大洪水时,渭河堤防全线吃紧,险工段以及部分堤防可能出现决口,水毁严重,堤防滑坡渗水、裂缝、漏洞等险情较多,渭河咸阳城区倒灌严重,南岸局部地段可能出现风浪漫溢。沿岸约15个乡镇81个村庄19.41万人,14.59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沿渭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当预报渭河魏家堡站发生6000-7000秒立米以上、咸阳站7000-9000秒立米以上大洪水时。渭河咸阳农防段超过堤防设计标准,沿河岸线大部分堤防出现漫溢、溃决,部分险工险段可能发生决口险情,城区北岸倒灌、南岸受淹。沿岸约15个乡镇98个村庄26.61万人,19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负责组织实施。
二、泾河干流
(一)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3000秒立米以下,景村、张家山4000秒立米以下常遇洪水时,泾河低滩地段进水,淹没部分滩地,两岸受洪水冲刷,可能发生裂缝、塌岸等险情。
由沿泾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洪的指挥和组织实施。
(二)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5000秒立米以下、景村、张家山7000秒立米以下一般洪水时,河滩地全部被淹,长武、彬县段局部堤段可能出现渗水、滑塌、裂缝等险情。沿河约11个乡镇、2.19万人,1.28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沿泾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7000秒立米以下、景村站9000秒立米以下较大洪水时,泾河河道工程大部分被淹,水毁严重,部分河段出现裂缝、滑坡、漏洞、坍塌等险情;彬县火石咀段右岸等局部堤防段出现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沿河约12个乡镇、4.43万人, 3.76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沿泾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10000秒立米以上,景村、张家山12000秒立米以上大洪水时,河道工程被淹,水毁严重,险工险段失守,大部分堤段可能出现滑坡、渗水、漏洞、决口等重大险情,部分堤防决口。沿河约16个乡镇、8.44万人, 8.1万亩受淹。
由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沣河洪水
(一)当预报沣河秦渡水文站发生400秒立米以下,入境洪水约600秒立米以下常遇洪水时,沣河堤内部分二台被淹,部分堤防坡角临水,可能出现堤脚滑塌等险情。
由秦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洪的指挥和组织实施。
(二)当预报沣河秦渡水文站发生800秒立米以下,入境洪水1000秒立米以下一般洪水时,沣河全线吃紧,险工险段和工程薄弱地段险情加剧,沣河入渭口可能出现管涌、垮堤,部分河堤可能决口。约3个乡镇、4.02万人,1.05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秦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当预报沣河秦渡水文站发生800秒立米以上,入境洪水1000秒立米以上较大洪水时,洪水超过沣河实际防御能力,堤防漫溢,可能发生决口险情。约有3个乡镇、4.02万人, 8.39万亩耕地受洪水威胁。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水库大坝
当预报大坝遭遇设计标准以上洪水时,水库因泄洪能力不足,使水库大坝超设计水位运行,可能发生水库超标准泄洪、洪水漫坝的危急险情;或由于大坝坝基、坝身渗漏破坏等原因造成坝体滑坡失稳等重大险情。
(一)羊毛湾水库
1、当预报羊毛湾水库入库流量接近百年一遇1840秒立米洪水以下时,由市羊毛湾水库联防指挥部负责指挥,市羊毛湾水库管理局、水库下游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2、当预报羊毛湾水库入库流量在接近百年一遇的1840秒立米以上洪水时,由市防汛抗进指挥部,市羊毛湾水库管理局、水库下游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二)中型水库
1、当水库上游出现洪水,洪水流量在设计流量以下时,由水库所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水库管理单位和水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水库枢纽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及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2、当水库上游出现洪水,洪水流量在设计流量以上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水库所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库管理单位和水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下游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所负责水库枢纽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及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三)小型水库
由水库所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水库管理单位和水库下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水库枢纽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五、暴雨山洪
当预报发生高强度暴雨时,产生沟溪中和坡面上的短时间、高流速、强动能的灾害性洪水,因其产流快,来势猛,破坏性大,常发生人员伤亡和房舍毁坏等严重灾情。
由暴雨山洪易发区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所辖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 防汛应急准备
洪水灾害实发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防汛工作就是根据掌握的洪水特征,按照可能出现的险情,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准备工作,提前制订防御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思想准备。各县市区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防汛抗洪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掌握防汛形势,增强全民防汛抗洪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根据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建立健全各级防汛组织机构,落实政府、部门及单位的防汛责任人,组建各类抢险队伍,做好预警监测和通讯网络保障。
(三)工程准备。各县市区要加强河道、水库、城镇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完成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任务,发挥工程抗洪能力。对跨汛期施工的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四)预案准备。逐年修订完善河流、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山洪防御预案以及医疗救护、抢险队伍组建、撤离安置、通讯保障等子方案。制定重要险工险段的工程防守抢险方案。
(五)物料准备。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储备”的原则,落实品种合理、数量充足的防汛抢险物料。对主要河流防汛重点部位,要现场储备,确保防汛抢险急需。
(六)通信准备。在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的前提下,逐步建设防汛内部通信专网。健全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络,保障雨情、水情快速准确测报和传递。
(七)检查准备。汛前,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详细的检查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各项防汛准备情况检查,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积极消除度汛隐患。
(八)防汛管理。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严格河道采砂秩序,严禁违法设障行为。对河道、水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 汛情监测预警
一、河流汛情
(一)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对主要河流流域暴雨天气的预警预报,提前将暴雨、洪水预报信息传递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单位。
(二)需要对社会和媒体公布的水情预报,须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向媒体公布。
(三)当主要河流出现警戒流量以上洪水时,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随时向市防指报告水情和工情变化,发生重大险情时必须在20分钟内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河流沿岸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严密监测河道水情变化,及时向毗邻的下游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水情信息,重要情况要加密通报。
二、水库汛情
(一)进入汛期后,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恢复库区雨情、入库水情的监测预警和大坝安全监测工作。
(二)当预报水库流域内有暴雨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库区雨情和入库水情的监测,按照规定的监测要求,每2小时向水库主管部门和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1次实时监测信息。
(三)在水库大坝出现坡面滑塌、坝体裂缝、渗水、管涌、漏洞等险情迹象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半个小时以内将信息报告到水库主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在根据入库洪水量级或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以上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对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等关键部位进行加密监测,及时向水库主管部门和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和工程运行情况。
(五)入库洪水量级或库水位达到设计标准以上,或泄洪设施启闭系统、泄洪出现问题,造成库水位迅速上涨,可能发生漫坝等重大险情时,有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水库管理单位要立即向本级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六)水库大坝出现重大险情征兆时,水库联防指挥部要迅速启动水库下游联防应急机制,开通溃坝淹没危险区域的汛情报警系统,及时将险情警报传递到下游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受威胁区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三、山洪汛情
(一)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山洪易发区小流域气候环境和局地强降水天气的预报,提前把暴雨预报信息传递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山洪易发区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局地暴雨汛情监测预警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降雨情况。
(三)在点降雨量30分钟超过10毫米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迅速向可能受灾区发出警戒警报,1个小时内降雨量超过30毫米时发出危险警报。
(四)出现警戒及其以上的雨情信息,要及时将雨情通报山洪灾害可能危及到的毗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汛期,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要安排专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实行24小时监测。每个村民委员会明确1~2名村组干部专职负责预警信号发布,及时把雨情信息和上级预警命令,在最短时间内传递到可能受灾的所有人员。
第六章 防御洪水对策
一、渭河干流
渭河在我市境内河长 86.27公里,流经武功、兴平、高新区、秦都区、渭城区五个县市区和咸阳城区,现建有堤防工程90.84公里,农防段防洪能力普遍为3000~5000秒立米,城区段防洪能力普遍为7000~9000秒立米。
渭河干流防御洪水对策分为四级:
(一)当预报魏家堡水文站出现2000秒立米、咸阳站出现3000秒立米洪水时,防汛进入警戒状态,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沿渭河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警戒防洪指挥命令,各级行政领导进入防汛指挥岗位。(2)各乡镇领导及河管人员迅速上堤,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及河道清滩工作,提前撤离河道内生产和滞留的人员。(3)加强河势观测,重点做好工程薄弱地段工程监测。(4)启动“咸阳湖”工程汛期调度运行方案,塌坝运行。
(二)当预报魏家堡水文站出现3000秒立米、咸阳站出现5000秒立米洪水时,防汛进入紧急状态,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安排部署抗洪抢险工作,渭河进入防守状态。(2)沿渭河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以抢险防守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3)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进入防汛抢险岗位,防汛抢险救灾物料提前运达现场。(4)巡堤查险人员昼夜开展巡堤查险,群众性抢险队伍到达重点部位防守。(5)加强对渭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倒灌段穿堤涵闸等建筑物的观察防守,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防止洪水倒灌城区。
(三)当预报魏家堡水文站出现5000秒立米、咸阳站出现7000秒立米洪水时,防汛进入十分紧急状态,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指组织召开抢险和撤离工作会议,发布以抢险和局部撤离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加大巡堤查险力量,及时发现和抢护险情。(3)调集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伍重点防守渭河干流堤防和重要支流入渭口堤防.(4)调运抢险物料和机械设备保证抢险所需,全力确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5)提前组织撤离可能受灾群众,做好撤离区和迁安区治安管制、卫生防疫等工作,维持社会稳定。
(四)当预报魏家堡水文站出现6000-7000秒立米以上、咸阳站出现7000-9000秒立米以上洪水时,防汛进入非常紧急状态,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以撤离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2)动员全社会一切力量,积极实施抗洪救灾工作。(3)组织淹没区内群众按计划全部撤离。(4)启动灾区卫生防疫、救灾安置等应急援助机制。(5)调集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坚守重要堤防部位,严防死守,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
二、泾河干流
泾河干流在我市境内全长262.3公里,流经长武、彬县、永寿、淳化、礼泉、泾阳六县,防洪能力普遍为3000-5000秒立米。
泾河干流防御洪水对策分为四级:
(一)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3000秒立米、景村站4000秒立米洪水时,防汛进入警戒状态,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以警戒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沿河各乡镇领导及河道管理人员迅速上堤,组织力量开展河道清滩工作,提前撤离河道内生产和滞留的人员。(3)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确。
(二)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5000秒立米、景村站7000秒立米洪水时,防汛进入紧急状态,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沿泾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以抢险防守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沿泾各县防汛责任全部进入各自防汛抢险岗位,随时处理汛情、险情。(3)提前撤离可能受淹区群众。(4)加强对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确保水电站安全迎汛。(5)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确。
(三)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7000秒立米、景村站9000秒立米洪水时,防汛进入十分紧急状态,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以抢险撤离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沿泾防汛指挥部领导一线指挥,各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岗位。(3)提前撤离受淹区群众,加大巡堤查险力量,及时发现和抢护险情。(4)调集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伍积极开展抗洪抢险,调运抢险物料和机械设备保证抢险所需,确保堤防和城镇安全。(5)对洪水淹没区和撤离迁安区实行治安管制,及时开展卫生防疫,维持灾区社会稳定。
(四)当预报泾河杨家坪站发生10000秒立米、景村站12000秒立米以上洪水时,防汛进入非常紧急状态,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以撤离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市防汛指挥部和沿泾各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全部进入防汛抢险岗位。(3)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实施抗洪救灾,组织危险堤段可能淹没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4)启动灾区卫生防疫、救灾安置等应急援助机制,对洪水淹没区和撤离迁安区实行治安管制,维护社会稳定。(5)调集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坚守重要堤防部位,调度一切抢险物料器材,严防死守,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
三、沣河洪水
沣河是渭河一大支流,我市境内全长10.82公里,流经我市秦都区,沣河现有堤防是1964年建成的20公里沙质土堤,2004年,沣河综合治理对部分河段进行加固整治,目前已完成2.17公里的堤防砌护,沣河普遍防洪能力为500-700秒立米。
沣河防御洪水对策分为三级:
(一)当预报沣河秦渡水文站发生350秒立米,入境洪水约500秒立米以下时,防汛进入警戒状态,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秦都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工作岗位,发布警戒防洪指挥命令。(2)沿河各乡镇领导迅速上堤,组织力量开展巡堤查险及河道清滩工作,撤离河道内生产和滞留的人员。(3)加强河势、工情观测,重点做好各工程薄弱地段的河道工程监测。(4)抢险队伍和物料就近集结待命。
(二)当预报沣河秦渡水文站发生800秒立米以下,入境洪水1000秒立米以下时,防汛进入紧急状态,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汛指挥部发布以抢险防守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秦都区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沣河抗洪抢险工作实施。(3)各防汛责任人立即进入防汛抢险岗位,及时处理汛情、险情。(4)组织巡堤查险人员昼夜开展巡堤查险,群众性抢险队伍到达重点部位防守,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5)根据水情预报和工情变化,提前将部分低洼易涝地段人员进行撤离迁安。
(三)当预报沣河秦渡水文站发生800秒立米以上,入境洪水1200秒立米以上时,防汛进入十分紧急状态,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发布以撤离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2)沣河淹没区内群众按计划全部撤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实施抗洪救灾。(3)对洪水淹没区和撤离迁安区实行治安管制。(4)启动灾区卫生防疫、救灾安置等应急援助机制。(5)调集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伍开展抗洪抢险,调度一切抢险物料器材,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
四、水库大坝
目前全市已建有各类水库73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5座,重点小型水库25座,其它小型水库42座,防御洪水对策分四种情况:
(一)当预报发生接近或达到当年水库汛限水位时,水库防汛进入警戒状态,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水库所在地水库包抓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负责人前往水库现场组织指挥。(2)水库管理人员和巡堤查险人员到达预定部位进行观测检查。(3)按度汛预案适时调度泄洪,安排好泄洪时下游河道人员撤离防灾措施。(4)视水库水位上涨和险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抢险队伍和物料投入抢险。
(二)当预报发生接近或达到设计标准的入库洪水时,水库防汛进入紧急状态,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会商会议,研究部署水库防汛抢险工作,市、县两防汛责任前往水库现场组织指挥。(2)水库管理人员和巡堤查险人员加密观测检查,对发现的险情进行实时观察监护。(3)开启所有泄水设施,最大流量泄洪,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通报。(4)通知洪水危险区的人员提前做好撤离避洪准备。(5)驻军和群众性抢险队伍待命,抢险物料集结到位,做好随时投入抢险的准备。
(三)当预报发生接近或达到校核标准入库洪水时,水库防汛进入十分紧急状态,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汛指挥部领导现场组织召开防紧急会商会议,紧急安排水库抢险和撤离工作。(2)水库管理人员和巡堤查险人员加密观测检查,对发现的险情进行实时观察监护。(3)开启所有泄水设施,最大流量泄洪,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通报。(4)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全力以赴实施抗洪抢险,确保大坝安全。(5)根据水库水情、险情变化,对可能发生溃坝洪水造成的下游淹没区实行交通和治安管制,组织危险区的老弱病残幼人员提前撤离。
(四)当预报发生超校核标准的入库洪水时,水库防汛进入非常紧急状态,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防御洪水对策是:(1)市防汛指挥部领导一线指挥水库防汛抢险工作。(2)水库联防指挥部紧急会商水情、险情发展态势,迅速组成水库大坝抢险和下游人员撤离指挥部,负责指挥实施水库抢险和下游人员撤离工作。(3)采用一切有效手段,调集一切社会力量,千方百计实施抢险保坝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大坝安全,尽最大可能减轻对下游的洪灾风险。(4)根据水库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及时迅速将水库下游溃坝洪水可能淹没区域的人员全部撤离。(5)紧急启动救灾安置、卫生防疫、社会救援等应急机制。
五、高强度暴雨山洪
我市北临鄂尔多斯台地,南接秦岭地槽,位于渭河地堑盆地中部,北部县多以丘陵沟壑地形为主,是高强度暴雨山区的易发地带。
防御高强度暴雨山洪对策是:(1)汛前由县、乡组织对山洪易发区的灾害隐患和人口居住情况排查登记,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采用签发明白卡等方式告知可能受灾人员。(2)接到暴雨预报后,县、乡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包乡、包村防汛责任人前往现场动员组织防御工作。(3)以村为单位建立预警报险和避险救护组织,并在紧急情况时提前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与村民自救避险。(4)当发生暴雨山洪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当地政府要立即组织调动力量进行紧急抢险救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请求救援。(5)根据需要,及时启动救灾安置、卫生防疫、交通与治安管制、社会救援等应急保障机制。
第七章 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洪水灾害情况和抗洪工作面临的形势,在超标准以上洪水或出现重大的堤防、水库工程险情,以及在防汛抗洪关键时期,可及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宣布进入防汛紧急期。在本预案第六章所述河流、水库防汛处于紧急状态及其以上汛情时,可以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本行政区域进入防汛紧急期,行使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种紧急处置权利。
二、实行人力和物资的紧急调用。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洪工作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及抢险用地等,被调用的单位必须服从。
三、强行清除阻水碍洪设施。对明显影响河道行洪畅通的公路、桥梁等阻水碍洪设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命令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强行拆除或清除。对跨行政区域接界处的阻水碍洪设施,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责令并组织拆除。
四、实施受灾区交通管制。为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进行,由受灾区的县以上交警部门对受灾区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杜绝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灾区和抗洪现场,维护防汛抢险交通秩序,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施受灾区治安管制。由受灾区的县以上公安部门对受灾区实施治安管制,增加公安警力,严厉打击乘机偷盗、抢劫和故意制造事端、散布谣言蜚语、制造社会动乱的犯罪分子。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燃气设施的管理处置,保障防汛抗洪工作有利开展和灾区社会稳定。
六、加强新闻舆论宣传管理。抗洪抢险期间,各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指导重要汛情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合理把握。在对外发布汛情、灾情等信息时必须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确定专人,负责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水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信息。
第八章 人员撤离迁安
做好洪水淹没威胁区人员撤离迁安,是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环节,县、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专项预案,建立专门机制负责组织实施。
一、受灾区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负责所辖的洪水危险区人员撤离迁安工作,按照各级防洪指挥命令的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将预报洪水淹没线以内或工程出险可能扩大淹没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有序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地带。
二、建立由县、乡有关部门包联负责制,以村组为基本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每一个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均应由要落实一名熟悉情况、有组织能力的部门包联负责人担任现场执行指挥。
三、撤离迁安执行指挥要全面及时掌握水情和工情信息,包联负责人提前进入包联的村组,将撤离所需交通工具和携带物品准备到位,安排好撤离的人员编组和迁安的对口位置,并组织老、幼、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提前转移迁安。
四、公安部门做好撤离区和迁安区的治安管理,派出必要警力或组织民兵力量对村组进行治安巡逻,免除撤离人员后顾之忧。
五、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分队在撤离区和迁安区进行卫生防疫,对撤离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在撤离区淹没洪水退落后及时喷洒消毒药物,防止滋生和蔓延传染性疾病。
六、民政部门启动灾区救助措施,做好被撤离人员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必须,吸纳社会各界募捐援助,稳定撤离迁安人员情绪。
第九章 防洪工程抢险
在防御灾害性洪水的过程中,组织好防洪工程的抢险对减轻灾害损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以积极主动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防洪工程抢险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堤防、水库巡查工作,建立健全组织调度责任体系,保证巡堤、巡库查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各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认真巡查险情,建立查险、报险、抢护各环节严密协调的管理体系,立争使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防止蔓延扩大。
三、在堤防、水库工程发生险情时,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立即开展应急抢护,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调集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抢险机具投入抢险,派出县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四、当堤防、水库工程险情迅速发展,可能出现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时,要立即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参战部队的联系接应、技术交底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对水库可能发生溃坝等特大险情,应在可能条件下,提前在水库下游淹没区利用已有渠岸、河堤、公路等有利地形修筑临时防线,尽最大努力减小淹没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组织实施重要堤防、水库工程的抢险时,应成立由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有关部门及当地驻军、武警、人武等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现场抢险指挥部,具体负责抢险的统一组织、抢险方案制定、抢险人力调配和物料调运,保证抢险工作顺利实施。
七、根据抢险工作实际情况,市防汛指挥部可以派出技术专家组,对重要堤防、水库工程的抢险工作给以协助指导,必要时,请求省防汛指挥部派出技术专家组。
八、启动抗洪抢险应急保障机制,实行抢险物料统一调用,抢险人员统一调配,停止机关干部正常休假,动员社会各界支援防洪工程抢险。
第十章 应急指挥反应
进入汛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洪水分级指挥调度职责,启动相关应急指挥程序。
一、县级指挥状态时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进入各自负责的防汛岗位进行组织指挥,县级各部门、乡镇负责人进入防汛包联单位,组织督促防洪指挥命令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汛情和防汛形势的需要,可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建立若干个专业指挥部,分头承担相应防汛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
(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了解所辖县市区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指挥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前往有关县市区检查督导,并定时向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四)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会商会议,通报各县市区防汛抗洪工作情况,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做好物资、队伍协调调度准备,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二、市级指挥状态时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各自负责的防汛工作区域进行组织指挥,市级各部门、县级负责人进入防汛包联的县和乡镇,组织督促防洪指挥命令的贯彻执行。
(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召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防汛抗洪形势,发布防洪指挥命令,作出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派出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带队,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成的工作组,分赴一线指导督促防洪命令的执行。
(四)紧急状态时由一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坐镇市防汛抗旱办公室,指挥调度市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洪水过程和一线抗洪抢险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衔接落实协同保障事项。负责向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抗洪工作动态。
(五)根据汛情和防汛形势的需要,建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的若干个负责专门或专项工作的指挥部,分头在一线负责和监督防汛指挥命令的执行,实际组织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六)根据防汛形势和抢险工作需要,组织市防汛抢险技术专家组人员分赴一线,做好抢险技术服务,同时,邀请省内有经验的防汛抢险专家,对重要抢险技术方案进行会商决策。
第十一章 善后工作事项
在防汛抗洪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处理防汛抗洪期间的遗留问题,抓紧做好防汛总结和灾后重建。
一、对防汛抗洪期间应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要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不能以实物归还的,要按照防洪法及有关规定给以适当补偿。对抗洪抢险占用的土地、砍伐的林木等按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并组织对挖损土地复垦和林木补种。
二、按照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办法,及时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向调拨单位归还被调的物资,充盈防汛物资库存。
三、在防汛抗洪工作结束后应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防汛抗洪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并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及早组织力量开展水毁修复重建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修复方案的论证审查和建设资金的争取报批工作。
五、各县市区财政、计划、水利等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抓紧汛后水毁修复重建经费的筹措落实,支持灾区水毁修复重建工作及时启动。
六、受灾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不等不靠,积极发动和组织辖区人民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水毁修复重建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各有关县市区可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预案。
二、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该预案实施后,在新的预案未制定前一直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