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海口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6/03/04 |
颁布日期: |
2016/03/15 |
颁布机构: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海口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6/03/04 |
颁布日期: |
2016/03/15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2016〕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海口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海南省城镇水体垃圾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水环境垃圾污染治理工作,实现我市水域环境卫生全覆盖长效管理,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的水环境,全面落实环卫“双创”工作标准,结合我市目前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海南省城镇水体垃圾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政府《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以“双创”工作为契机,遵循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社会监督,专业队伍与责任单位共同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用2年时间建立起水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水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实现城区水环境的长治久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建立起主体责任明确、管理体制健全、作业过程规范、考核标准一致、沟通协调顺畅、执法工作有力的水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水域环境卫生的全覆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为我市提供和营造人水和谐的城市水环境,为“双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城市水域、海岸线全部纳入环境卫生保洁体系,2016年上半年实现城区和城区外重点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
──全面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把水环境生态保护纳入城市行政执法范畴,2016年我市的水环境监管机制、执法体系初步形成。
──全面创新管理体制,把水环境卫生保洁作业全面推向市场,推行水域保洁作业的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管理,2017年建立城区水体保洁和船舶垃圾(粪便)收运的水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一)城区水域。美舍河、白沙河、响水河、外沙河(小横沟)、新埠岛横沟河(大横沟)、海甸溪、鸭尾溪、河口溪、板桥溪、红城湖、金牛岭人工湖、东坡湖、丘海湖、人民公园东湖、人民公园西湖、万绿园人工湖、龙珠沟、龙昆沟、大同沟、大英沟、秀英沟、道客沟、海甸五西路排洪沟、杜鹃沟(电力沟)、东崩潭、西崩潭、工业水库、白水塘等28个水体。
(二)城区外重点水域。南渡江(琼州大桥―龙塘饮用水源保护地)、永庄水库、沙坡水库、五源河、东寨港等5个水体。
(三)重点海岸线。西起澄迈县老城盈滨半岛交界处,东至南渡江琼州大桥以及新埠岛全海岸线。
(四)城区外其他水域和海岸线。仙月仙河、洋山水库、白石溪、罗雅河、铁炉溪、昌盛旺溪、三十六曲溪、创福溪、演丰河、巡崖河、荣山河、芙蓉河以及新埠岛至三江与文昌铺前交界处海岸线。
四、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水域垃圾打捞清理。开展水域环境卫生状况排查和整治工作,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前,对水域、海岸线的积存垃圾、水面垃圾、水生植物、建筑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打捞。其具体任务划分:
1.已经实行社会化服务管理的水域。已经实行社会化服务承包管理的水域、海岸线由承包管理的服务单位负责(具体责任范围见附件2)。
2.已经明确管理单位的水域。万绿园人工湖、人民公园东湖、人民公园西湖分别由万绿园公园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处负责;东坡湖、丘海湖由海南大学负责;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水域由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负责。
3.部分尚未覆盖管理的重点水域。尚未覆盖管理的城区水域、城区外重点水域以及海岸线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具体责任范围见附件3)。
4.城区外其他水域和海岸线。城区外其他水域和海岸线由辖区镇人民政府负责,创福溪由桂林洋开发区负责。
5.单位使用的海岸线、港口码头。使用海岸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宾馆、酒店、码头等,其使用范围内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由经营使用单位负责。
6.鱼塘、积水坑、水沟(渠)。在城区内或城区周边的鱼塘、积水坑、水沟(渠)由业主单位负责,无法确定经营管理人和产权人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
配合单位:市环卫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
完成时间:2016年4月前。
(二)实施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把目前尚未落实常态管理的部分城区水域、城区外重点水域纳入环境卫生保洁体系,采取招标承包管理或列入目前各区城市PPP一体化综合管理项目,实现城区和重点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对城区外其他水域和海岸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卫生保洁机制。与此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要求,对使用水域、海岸线进行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签订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主体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镇政府,桂林洋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市环卫局、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
完成时间:2016年5月前实现水域卫生管理全覆盖。2017年12月前把城区水域、城区外重点水域全部列入城市PPP一体化综合管理。
(三)开展水环境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把水域环境的执法工作纳入城市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设施建设,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向水域倾倒垃圾、丢弃动物尸体和占用水岸、河道乱搭建的违法行为,实现水域环境卫生的有效管控和治理。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环卫局。
实施时间:2016年5月。
(四)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由市市政市容委牵头,组织水务、海洋、环保、园林、环卫、执法等职能部门起草《海口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报市政府审批颁布实施。大力开展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和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气氛,采用上门引导,设立警示牌、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教育水域沿岸居民不向水域丢弃、排放垃圾。由市环卫局重新修订水域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标准和检查考核细则,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奖惩机制和构建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体系,推动我市水环境治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环卫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前。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开展水环境整治,完成水域环境卫生全覆盖管理(2016年3―5月)。
1.各单位根据划定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范围,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确定整治责任单位和管理责任人,落实整治经费,确保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按照责任区分范围,对海岸、滩涂、海岸线空旷地、江河、湖泊、水库、排洪沟等水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打捞水域垃圾,消除水域污染,营造优美洁净的水域卫生环境,迎接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胜利召开。
3.落实管理经费,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水域卫生纳入环卫保洁体系。按照要求配备保洁人员,实现我市城区和重点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
(二)第二阶段:建章立制,实施水域环境卫生有效管控。(2016年5―12月)。
1.制定《海口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和执法主体,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开展水环境执法工作,实现水域环境卫生的有效管控和治理。
2.制定《海口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水域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开展水域环境卫生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实现水域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2017年1―12月)。
1.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引入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我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最终实现我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的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按照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规定,健全水体垃圾收运体系,服务作业企业全面开展水域沿岸、船舶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工作,实施水域环境卫生的全方位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的一项工作内容,因此,加强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是我市环卫管理的一项紧迫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水域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双创”主要工作任务来抓,指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具体负责抓落实。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2016年5月前实现我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水域环境治理工作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负有水环境监管职能的环卫、水务、海洋、园林、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依法对水环境行使管理职责,要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全力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要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对重大水域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乱扔、偷排垃圾等污染水域的行为进行处罚,使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管控。
(三)加大经费投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水域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是根本保证。市、区财政部门要对尚未纳入常态管理的水域所需经费做出安排,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我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落到实处。列入各区环卫PPP一体化综合管理项目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经费由各区财政承担,区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各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补助经费。
(四)落实检查考评制度。要细化水域环境卫生保洁标准,把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双创”工作的检查考评内容,建立有环卫、水务、海洋渔业、执法等职能部门参与的多元联动的监管体系和检查考核制度,形成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