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颁布机构: 重庆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自然生态保护
生效日期: 2005/01/21 颁布日期: 2005/01/21
颁布机构: 重庆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重庆市
适用领域: 自然生态保护
生效日期: 2005/01/21
颁布日期: 2005/01/2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渝办发[2005]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我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遏制生物物种资源的丧失和流失,实现生物物种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   生物物种资源(包括生物遗传资源,下同)是维持人类生存、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我市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生物资源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孑遗和珍稀濒危生物物种资源极为丰富,是全国17个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之一。随着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生产活动等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对生物物种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三峡库区淹没及移民迁建活动增加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压力,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严格管理,切实搞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建立全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及专家委员会会议制度。由市环保局牵头,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审议全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协调生物物种资源管理有关事项。同时,组建重庆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专家委员会(名单附后),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有关研究、技术培训等,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二)落实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责任。市环保局负责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会同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市教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园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本行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摸清本行业生物物种资源状况,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状况评估;市工商局、市商委、市质监局、重庆海关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生物物种资源市场和出入境管理,尽快建立完善生物物种出入境查验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市科委、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负责相关科研开发和知识产权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并落实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所需资金。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数据库。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及有关院校,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整理和编目工作,尽快摸清全市生物物种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初步建立我市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逐步实现生物物种资源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二)制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力争在2006年前编制完成全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编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项规划。   (三)切实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完善技术手段,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生物物种资源及其原生环境开展抢救性保护,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场),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体系。   (四)加强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审查和监管。对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引进要充分考虑与当地原有物种的依存和竞争关系,充分评估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环境的影响,制定具体防治措施,提高对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检测和控制能力。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或其他生态敏感区,禁止引进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   (五)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资金投入。各级计划和财政部门要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列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落实保护利用规划中建设项目以及管理、科研、监测和宣传等所需经费。市财政局要尽快落实全市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及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专项资金,逐步落实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综合考察、发展规划、科研和监测、管护设施、宣传教育等资金投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相应加大对区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投资力度。要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   (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组织开展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持有、对外交换、市场和贸易管理等生物物种资源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生物物种资源及其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要制定和落实补救措施。   (七)逐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重要生物物种资源的动态变化,对重要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发生严重外来生物物种入侵的情况应及时通报。   (八)加强对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优势,利用国际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及地球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自觉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社会氛围。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重庆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 任:刘玉成 西南师范大学教授   副主任:陈万志 市环保局副局长、教授   成 员:曾 波 西南师范大学教授       王明书 西南师范大学教授       李明杨 西南农业大学教授       赵志模 西南农业大学教授       袁兴中 重庆大学教授       罗 韧 市林科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永昭 市自然博物馆研究员       邓合黎 市自然博物馆研究员       邓洪平 西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市环保局负责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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