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十三五”工业节能规划
颁布机构: |
南昌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6/03/02 |
颁布日期: |
2016/03/02 |
颁布机构: |
南昌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6/03/02 |
颁布日期: |
2016/03/0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十三五”工业节能规划》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6〕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十三五”工业节能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2日
南昌市“十三五”工业节能规划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加快推进工业节能是“十三五”时期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节能工作,建设低碳城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工业节能工作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低碳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以节能降耗指标为牵引,围绕市政府提出的节能工作总体目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节能监察和政府支持力度,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三五”工业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节能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5.49%;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量达到60多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2、资源利用成效显著。全市共有28户企业31个项目(产品)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0.22亿元;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671.76万吨;获得国家财税优惠政策支持1.612亿元。
3、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市本级共投入财政资金5000万元,扶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7个,节能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3个,淘汰燃煤锅炉280台。获得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省级工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共计5929万元。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6.38亿元,实现节能量19.7万吨标准煤。
4、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全市有52家企业完成了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投入清洁生产改造资金1.682亿元,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156项,年节能量达到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375万吨、粉尘排放3.4万吨。
5、节能产业有序发展。全市积极培育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低、产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LED照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0%以上的增速快速提升。
6、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我市建立并实施了节能工作报告、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节能奖励、节能约谈、领导挂点、节能评估审查、节能工作协调、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新机制。
7、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市、县两级节能监察机构基本建立,在中央和省里的大力支持下,配备了相应的执法设备;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极大提高。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工业节约能源监察条例》,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规范。
我市工业节能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能源结构不合理,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煤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主要工业用能设备效率偏低,能源利用仍有潜力可挖;二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开发不够;三是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不大,产业化水平不高;四是工业节能长效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在节能科研、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尚不完善,节能技改项目融资比较困难等。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工业选择了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发展给工业节能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从国际形势来看,在应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发达国家加快推进“再工业化”战略,把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转型的重要内容。发达国家加紧研究征收“碳税”、“碳关税”,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优势,在国际经贸格局中制造绿色壁垒。面对新的国际竞争形势,工业绿色发展与工业节能成为世界各国推进工业转型、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从国内形势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动力和模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工业制造2025国家战略,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已经成为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
从省内形势来看,“十三五”期间、江西将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昌九双核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造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基地等系列发展规划目标为全省工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也给工业节能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从南昌形势来看,我市能源十分缺乏,不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仅产少量电力,70%以上的能源需要从外地购入,能源对外依存度较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度不够强。加快推进工业节能是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南昌绿色崛起的关键抓手。
二、工业节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政策为支撑,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健全政策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管,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技术进步,逐步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南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崛起。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紧密围绕我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在工艺、技术、产品上下游合理延伸和有效衔接,推进能源供给的集中建设、梯级使用和循环再生,实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2、坚持企业主体与政策推动相结合。强化企业作为工业节能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觉高效实施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
3、坚持重点突破与示范应用相结合。优选对环境影响大的重点工业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作为节能降耗的主要对象,进行升级改造。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对中小企业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优选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基础好的园区、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打造全市绿色发展示范点。
4、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集中突破一批关键节能技术。鼓励企业间、行业间相互借鉴融合各具优势特点的节能技术,加大综合节能降耗技术集成研究和开发。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5、坚持改造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对现有各类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新建工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贯彻绿色低碳经济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产业特点合理布局,实现源头节能,总量控制。
(三)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业节能法制约束体系、节能政策支持体系、节能监督管理体系、节能技术服务体系、节能文化促进体系。具体目标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30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工艺)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1、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发布钢铁、有色、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效标杆指标及企业名单,组织实施能效对标达标活动。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2、推动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实施工业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推动提高工业锅炉系统、变压器、内燃机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加快推进工业余热余压利用、高压变频调速等节能技改工程,广泛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工业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尾气综合利用。
3、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市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统筹调度全市工业能源资源利用,加快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稳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建立完善企业用能异常现场核查和约谈机制。必要时对过度使用能源的重点企业实行能源供应限制措施。
4、推广应用工业节能成熟技术。加快节能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利用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产品)推广,推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在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实施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快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在工业领域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技术,提高工业建筑厂房的节能水平。
5、推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制定并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重点推动焦化、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工业炉窑设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组织开展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综合提升工程。加快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6、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推进清洁化试点园区建设,构建吃干榨尽的上下游循环产业链,进一步推动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对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重点企业,列入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创建计划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
7、构建工业废弃物利用产业链。实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及资源化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无害化、高附加值利用。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相关行业,促进企业间资源共享、废弃物互为利用,构建循环产业链。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8、建设绿色再制造产业聚集区。紧紧抓住国家推动绿色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契机,加快工业再制造体系建设,以江铃集团为依托,以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为重点,在小蓝工业园建设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将制造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进行有机结合,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9、大力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大新能源汽车、LED、光伏等节能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力度,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有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参与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帮助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服务,尽快形成节能服务产业体系。
(二)重点工程
1、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加快我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步伐;实施好我市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推动高新区和经开区实施国家低碳试点工业园区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2、节能技术推广工程。在钢铁行业提升高炉煤气自用化水平,进一步增加自发电量;在化工行业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冷凝回收技术等;在水泥行业采用超细粉磨和高效粉磨技术;在医药行业推广膜分离、手性合成、新型结晶、生物转化等原料药新技术;在纺织印染行业推广生物酶退浆、冷轧堆染色、气流染色和无水印染加工技术等。
3、节能环保产业工程。在高新开发区,依托现有企业,实施半导体照明和机器人智能制造工程;在经开区,依托现有企业,实施节能家电工程;在安义县,依托铝合金产业园,实施节能铝合金门窗制造工程;在小蓝工业园区,依托江铃集团,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制造工程;在进贤县,实施锅炉等装备制造业工程。
4、节能监察保障工程。在市节能监察中心和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全市工业能耗在线监察(监测)平台,实施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实时监控,推进企业能源使用、管理、监察全过程信息化。
5、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重点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加快实施现有在役中、小型低效锅炉改造与更新,淘汰超役使用锅炉,限制和减少低效锅炉数量及能源消耗,优化锅炉燃烧技术及燃料结构,大力推广天然气高效清洁燃气锅炉技术,重点推行“煤改气”和“油改气”,改造和取代低效燃煤工业链条炉与燃油锅炉。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钢铁企业应采取余压、余热、余煤气的回收利用等节能措施,确保能源消耗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电力、造纸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使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重点在冶金、化工等行业组织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即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同行业最高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工业节能
建立财政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里对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设立市、县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年增加。
建立信贷支持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对节能项目,根据国家投资和信贷政策的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企业给予额度授信,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中小企业节能技改项目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有效资产,降低贷款门槛,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支持节能项目融资。
建立价格引导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管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能源节约。凡是超过国家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按照超过限额标准的情况分别实行限制类和淘汰类惩罚性电价,遏制高耗能行业低水平增长。
建立政策调控机制。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低能耗的信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定期公布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目录,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不能出厂销售,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要加大惩罚力度。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广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严禁新建高耗能项目,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节能指标约束。
(二)建立法制约束体系促进工业节能
完善工业节能政策法规体系。颁布并实施《南昌市“十三五”工业节能规划》,印发《南昌市“十三五”工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南昌市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修订《南昌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工业节能负面清单制度,倒逼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建立并实施节能量、用能权交易制度,建立工业节能业绩评价考核制度,把能耗指标纳入各县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方面,对造成工业节能工作重大失误的干部实现终身追究。
(三)建立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工业节能
加快先进节能产品、技术、工艺的开发、推广和运用。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投入重点领域,重大节能技术项目列入市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计划,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产品、技术和工艺。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扶持高效节能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节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跟踪指导,抓好一批节能型和清洁型示范企业(项目),树立节能典型,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建设社会化节能服务机构,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各行业协会、相关中介组织以及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降耗咨询服务工作,参与行业能耗标准的制定,配合政府做好节能工作。加强金融服务。探索引入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大工业节能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有节能潜力的企业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
(四)建立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工业节能
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适时调整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研究解决工业节能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抓好节能监察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市、县二级节约能源监察机构,配备必要的节能监察工作人员,解决执法经费,保障依法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五)建立文化促进体系推进工业节能
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技术和典型交流,组织经常性的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动员企业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着重组织好节能周宣传活动、地球一小时活动。通过节能宣传、节能培训,普及生态文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和低碳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全市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节能节俭道德模范”和工业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效,使节能成为每个企业员工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