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明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试方式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河南省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7/08/06 |
颁布日期: |
2007/08/06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7/08/06 |
颁布日期: |
2007/08/06 |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试方式的通知
(豫建建〔2007〕106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便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申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考试,决定对现有的考试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省厅组织的考试,省厅组织的“三类人员”申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考试由过去的不定期改为定期,每月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下午3时至5时。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每月18日前向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电话(传真):67025115、联系人:张宝荣)报名(姓名、单位、报考类别),以便安排考试场地。每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的,本期不予安排,可报名参加下一月份的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考试当日上午10点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到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领取准考证,未带身份证的不予颁发准考证,不准参加考试。
四、考试人员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报考类别,代他人报名的一定要征求本人和单位领导的意见,以免考错类别。报考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或已注册的建造师证。
五、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及各地组织的培训及考试可按原规定进行。
六、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给各有关施工企业。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