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0/01/10 |
颁布日期: |
2000/01/10 |
颁布机构: |
黑龙江省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0/01/10 |
颁布日期: |
2000/01/10 |
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2000年1月10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水利厅制定的《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1998]36号)要求,结合我省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大流域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户包为基础,以治理坡耕地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相结合,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促进水土流失地区脱贫致富,为大江大河减少泥沙淤积,治理水、旱、风、沙灾害服务。通过实施规划纲要,改变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为把我省建设成农业强省,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黑龙江做出贡献。
(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要坚持原则。
l、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把水土保持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强化监督执法,有计划地开展重点治理,实施开发建设与防治水土流失同步进行的持久战略。
2、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治理水土流失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综合治理,形成多功能、多目标、高效益的防治体系。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预防保护工作上,以保护林区、西部松嫩草原区和东部湿地为重点,对矿区实行重点监督。在治理上,从改造中低产田入手,以治理坡耕地为重点。
4、坚持开发性治理的原则。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建立和发展水土保持产业。在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安排农、林、牧各业用地比例,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培育再生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6、坚持多方筹集资金的原则。水土保持是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应以国家与地方政府投资为主,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齐上,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国家治理重点项目,国家重点支持,地方匹配到位,群众投劳;地力性的建设项目,由地方负责投入。小型建设项目主要依靠广大群众劳务投入和国家以工代赈,并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
二、规划目标和建设布局
(一)总体目标。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要求,基础数据采用1991年国家公布的遥感数据为基准。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134494.0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9.58%,其中水蚀面积112559.79平方公里、风烛面积7666.42平方公里、冻融侵蚀面积14267.82平方公里,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3.69%、5.7%、10.61%。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在山区37206.06平方公里,分布在低山丘陵区41970.98平方公里、分布在漫川漫岗区36913.9平方公里、分布在平原区4402.9平方公里、分布在风沙区14000.19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7.66%、31.21%、27.44%、3.29%、10.40%。1990年至1998年累计治理面积为10692.61平方公里。
我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从1999年开始到2050年,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依靠科学技术,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开展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促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扭转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势头,到下个世纪中叶,使我省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实现黑龙江大地山川秀美。
从1999年至205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4万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95.64%。具体规划分近期、中期和远期3个阶段。各阶段的规划目标是:
1、近期目标。从1999年至2010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00平方公里(264万公顷),占全省应治理面积123801.42平方公里的21.32%。其中前5年(1999年至2003年)计划治理面积11000平方公里(110万公顷)。
2、中期目标。从2011年至2030年,规划治理面积45333.3平方公里(453.33万公顷),加上近期目标治理面积,占全省应治理面积123801.42平方公里的57.94%。
3、远期目标。从2031年至2050年,规划治理面积46666.7平方公里(466.67万公顷),加上近期、中期规划治理面积,占全省应治理面积123801.42平方公里的95.64%。
(二)建设布局。
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按5个分区进行。
1、北部大小兴安岭森林石质山地防治区。
(1)建设范围:本区主要包括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孙吴县、逊克县、通河县、木兰县、绥棱县、庆安县、汤原县、龙江县、鹤岗市区、嫩江县北部、萝北县西部、海伦市东北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该区为中低山区,山高林密,海拔400米至1500米,为我省的主要木材生产基地。本区水土流失面积36151.86平方公里,全部为轻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为1100吨/平方公里?年。截止到1998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4.20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2.83%。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水土保持工作,要以预防保护为重点,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要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合理采伐,采育结合,坚决做到林木生长量超过采伐量,防止森林火灾,禁止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和开垦草地,对已经造成的水土流失,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治理。
2、东部森林石质低山丘陵防治区。
(l)建设范围:本区包括林口县、穆棱市、东宁县、海林市、宁安市、牡丹江市区、鸡东县、绥芬河市、尚志市、延寿县、方正县、宾县、阿城市、依兰县、桦南县、勃利县、七台河市区、佳木斯市区、宝清县、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集贤县南部、密山市大部、五常市东南部。该区位于我省东南部,属于低山丘陵地带,包括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海拔400米至800米。本区地形较复杂,山谷狭窄交错,切割较重,主要岩层为花岗岩,风化甚烈。山区多为天然次生林。本区水土流失面积38063.38平方公里,为中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为2600吨/平方公里?年。截止到1998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07.6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9.31%。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水土保持工作,耍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主攻方向,实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措施,重点防止陡坡开荒、小开荒,有计划地将150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150以上的坡地严禁开荒耕种,要注意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在加强预防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以治理坡耕地为主。对坡度较陡的耕地要兴修梯田,对田埂要种植灌木防冲带,对沟壑要采取沟头防护、修谷坊和小塘坝等措施进行治理。退耕地块要大力发展果园。以小流域为单元,调整好农林牧各业用地比例,达到治理和预防水土流失的目的。
3、中部漫川漫岗治理区。
(l)建设范围:本区主要包括北安市、讷河市、五大连池市、克山县、克东县、拜泉县、望奎县、绥化市、兰西县、明水县、庆安县、海伦市、阿城市、巴彦县、哈尔滨市区、嫩江县大部、依安县东北部、青冈县东部、绥棱县大部、五常市西南部、宾县北部、呼兰县东部等。该区为松嫩高平原,是大小兴安岭延伸的山前台地,地势漫川漫岗,波状起伏,海拔250米至450米,是我省重点产粮区。全区水土流失面积32426.83平方公里,均为中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为3500吨/平方公里?年。截止到1998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87.0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12.16%。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要坚持沟坡兼治,以治理坡耕地为主攻方向,以改造中低产田、增强农业生产后劲为突破口。大面积坡耕地治理要以改垄和种植植物防冲带为主,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种植牧草,改良草原,改变耕作粗放、广种薄收状态,对坡耕地要采取深松耕法,打破犁底层,增肥改土,增强土壤的透水性。对侵蚀沟治理要采取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建立生态型农业,达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
4、三江平原局部风水蚀治理区。
(l)建设范围:本区主要包括桦川县、绥滨县、抚远县、同江市、富锦市、汤原县、集贤县、虎林市、饶河县大部、宝清县东北部、密山市东部、萝北县东部。该区为低平原,海拔50米至80米,是我省国营农场分布最多地区,荒原多,面积大,也是今后开发重点区域。本区土地开垦量大,农田防护林很少,多年平均五级以上大风次数105次,加之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土壤透水性差,涝灾严重,造成缓坡地产生局部水蚀。萝北、绥滨两县的砂质土壤面积在百万亩以上,局部风烛也比较严重。本区水土流失面积4088.63平方公里,属于轻度水蚀地区,年土壤侵蚀模数为1500吨/平方公里?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4.2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7.14%。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要贯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预防为主,要注意合理开发,严禁破坏地表植被,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大力营造水保林和农田防护林。开荒地块要首先搞好规划,把防治水土流失的预防措施纳入规划,开荒要留好林牧业用地。对局部水土流失要采取措施加以治理,要建立合理耕作制度,进行深松、秸秆还田、增施肥料,增强土壤抗蚀能力,起到保土、保肥、保水的作用。
5、西部风沙治理区。
(l)建设范围:本区主要包括泰来县、富裕县、林甸县、杜蒙县、龙江县、肇东县、肇州县、肇源县、安达市、兰西县、明水县、双城市、齐齐哈尔市区、大庆市区、甘南县东部、依安县南部、呼兰县大部。该区为松嫩低平原,区内微地形复杂,波状起伏,海拔140米至200米,是我省牧业生产基地。本区土壤侵蚀面积13070.72平方公里,为中度侵蚀区,土壤侵蚀模数为3000吨/平方公里?年。截止到1998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9.474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6.64%。
(2)建设方向与防治措施:本区水土保持工作,要重点防治耕地和草原的风沙危害,从改造低产田入手,以造林种草为突破口,结合牧业发展,扩大草原面积和改良建设草场。严禁毁林毁草开沙荒,对草原实行分区轮牧,适时割草。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草原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对耕地重点搞好风沙土改良,要建立合理的耕作制,推行草田轮作。大力发展薪炭林,减少对草原的破坏,推广有经济价值的水土保持经济树种,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重点工程项目
(一)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松花江流域面积为26.9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为10.05万平方公里,流失面积占流域面积的37%,截止1998年底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66平方公里。考虑到松花江流域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其对全省的防洪和减灾起着的要作用,因此把松花江流域作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从1999年至2030年要重点治理松花江干流和讷谟尔河、乌裕尔河、诺敏河、雅鲁河、绰尔河、拉林河、呼兰河、蚂蚁河、侯肯河、牡丹江、汤旺河、梧桐河等主要支流。1999年至2010年,安排治理面积为2.64万平方公里,其中1999年至2O03年安排治理面积1.1万平方公里。2011年至2030年,安排治理面积为3.58万平方公里,松花江流域剩余3.03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在2031年至2050年完成。
(二)水土保持重点保护区。我省的重点保护区为大小兴安岭山地林区,行政区划是大兴安岭地区和伊春市区所辖面积。总土地面积为97440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为86457.53平方公里,森林覆被率为88.7%。区内共包括29个国营林业局、8个自然保护区(呼中、呼玛河、嘉荫恐龙化石、丰林、凉水、茅兰沟、汤旺河石林、带岭碧水中华秋纱鸭自然保护区)。
(三)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我省的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等4个大型煤矿市区。总土地面积为9171.3平方公里。
四、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确保规划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法制宣传,搞好预防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人、持久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对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强大舆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强化监督执法工作,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发生。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必须坚持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制度,用法律法规规范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拓宽投资渠道,健全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完善投入保障政策,将重点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列人基本建设计划,纳人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购资金投入渠道。水利建设资金、农业开发资金、财政支农资金、以工代贩、扶贫开发、金融信贷等都要增加对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形成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多元化多层次投入机制。要坚持谁承包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巩固发展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的形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四荒”(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资源使用权的拍卖等多种转让形式,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加大“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力度,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四)提高科技含量,加强人才培养。各地要在水土保持科研中强化水土保持应用技术的研究,增加高科技含量,建立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及信息网络体系,为地方政府定期公告水土流失及治理情况提供科学数据。大力推广水土保持应用技术和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要搞好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建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制度。广泛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在水土流失地区要举办各种类型的水土保持培训班,提高农民群众的知识水平,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打下基础。
(五)搞好协调,齐抓共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环保、铁路、交通、地矿等多部门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协调好各部门,使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