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黑龙江省 适用领域: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10/05/21 颁布日期: 2010/05/21
颁布机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黑龙江省
适用领域: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10/05/21
颁布日期: 2010/05/21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城[2010]4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各市(地)建设局(委)、规划局、城管局: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现将《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迅速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首良 赵劲松   联系电话:53622827 (传真)   附件: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从根源上解决城市“脏”的问题,为推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夯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创建优美环境为目标,以城市裸土地面硬化为重点,以集中治理为重要手段,以工程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打好城市“裸地”硬化攻坚战,着力解决因“土”致“脏”、产生环境污染问题,使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根本好转。   二、任务目标   主要是打好“三个攻坚战”:   (一)打好裸土地面硬化攻坚战。对县(市)政府所在镇及以上城市所有的城市主次道路及巷道、人行步道、花坛和绿化带周边、城乡结合部等裸土地面进行全面硬化。此项工作要在2010年10月15前完成。   (二)打好绿化“超高土”治理攻坚战。对所有的城市绿化“超高土”进行专项治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围挡或覆盖。此项工作要在2010年7月30日前完成。   (三)打好建筑残土治理攻坚战。加强对建筑工地、残土清运车辆的管理,建筑工地要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工地地面全面实施硬化,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出场前轮胎必须清洗,杜绝建筑垃圾随意抛洒。已开工建设项目限15日内完成;新开工项目进场3日内实施围挡,7日内实施硬化,主体工程施工时封闭;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严管严罚,使建筑垃圾随意抛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原则   (一)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城市政府是硬化“裸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地)县政府要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社区、街道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和建筑市场所对应的责任单位。   (二)实际出发,因地施策。立足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体突破。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应采取政府组织、企业支持、发动群众和社会参与的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硬化工作中来。   (四)规划指导,协调统一。坚持从规划入手,从工程抓起,力求取得实效,除规划宜绿未绿的地面及土坡进行绿化覆盖外,其余所有大街小巷裸土地面全部实施硬化,促进城市硬化工程与城市整体功能协调一致。   四、实施步骤   本方案实施划分为三个阶段: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0年5月20日--6月5日。   1、认真传达和学习《吉书记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问题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和部署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   2、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大街小巷(包括背街背巷)的道路、人行道、花坛及绿化带周边进行逐街逐巷进行实地踏查,兜清情况,登记造册。   3、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裸地”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10日前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优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10年6月6日--9月5日。   1、各地要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具体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2、适时召开一次全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现场会,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3、各市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拿出一些真金白银,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坚决打好“三个攻坚战”。   4、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加强各项工程质量监管。   5、各地要组织开展文明工地检查,对应实施围挡、封闭、硬化和出口未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而未实施的按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6、各地组织环卫部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随意抛洒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10月15日。   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省里要按照《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程验收标准》(附件表)集中组织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未完成任务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贯彻精神,迅速行动。各地要按照此方案要求,认真学习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全面启动实施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主管城建的市县长要亲自抓,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全力支持,落实工作班子,成立推进组织,形成推进“裸地”硬化工作的合力。特别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地要加大对城市硬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市硬化对净化城市、美化环境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城市“裸地”硬化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四)加强反馈,严格督办。各地市、县要建立工程进展情况报表制度,要将“三个攻坚战”任务的项目名称、工程数量、进展情况、质量和效果,定期反馈给省厅“三优”文明城市办公室,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地要确定专门推进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与各地制定的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三优”文明城市办公室。省、市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各市、县(区)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考核,通过巡回检查、现场督办、阶段性问效和媒体监督等办法,促进城市硬化工作顺利开展, 对于实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市县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程验收标准 序号 主控项目 分项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验收情况 验收结论 一 城市道路 大街小巷 人行步道 花坛周边 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裸土地面硬化 1、城市主次道路黑白色路面硬化硬化覆盖率100%,工程质量 1、检查覆盖率是否达标 2、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检查内业资料是否齐全 4、整体效果是否协调美观     2、人行道路、步道板铺装100%,铺装平整,协调、美观,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花坛周边、城市巷道硬化覆盖率100%,工程质量     4、停车场地,结构层和面层红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合格     5、边石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顺直美观,工程质量     6、树池顶面覆盖率100%,要求透水透气、选材合理,质量达标     二 城市绿化超高土治理 1、树池绿化土不能超高,并用草皮、树皮、或卵石覆盖覆盖率100% 1、检查是否有超高现象 2、有超高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围挡。 3、围挡是否严密美观 4、草坪、绿篱内枯草、枯叶是否清除     2、花坛不允许出现超高土,有超高土的要撤掉,或提高边石高度或彩钢板围挡,围挡严密美观     3、道路两侧绿化、道路分车绿化带,绿化土低于边石5cm以上,达标率100%     4、庭院绿化及绿地土低于花池或边石5cm以上或采取有效的围挡措施达标率100%     5、草地、绿篱内的枯草、枯叶,必须清除,清除率100%     三 建筑工地管理垃圾运输车管理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外观等符合文明施工标准规定 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2、建筑工地封闭符合文明施工标准规定     3、施工场地硬化堆料场以外地面全部硬化     4、材料堆放:有污染环境的建筑材料不易堆放太多,时间太长,如有须遮盖     5、棚户区拆除工程应洒水拆除,拆除建筑但未开工的裸露地面、废弃物堆放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应采取遮盖措施     6、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清洗槽     7、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必须齐全,设水冲式厕所,生活垃圾和污水用专用器具盛装,并及时清运     8、建筑垃圾运输必须与环卫部门签订责任书 检查是否签订责任状     9、建筑垃圾运输必须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 检查是否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     1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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