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牡丹江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5/06 |
颁布日期: |
2010/05/06 |
颁布机构: |
牡丹江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5/06 |
颁布日期: |
2010/05/06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保证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2010年6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核准申请的工作目标,加快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速清洁能源建设为方向,以确保项目核准为目标,全力做好过期要件的修订与评审,高质量地完成核准必备的准备工作。
二、目标任务
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10年工作目标为:4月底前完成可研概算修编和接入系统的重新报批工作;适时开展土地预审延期工作;5月底前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核准申请;6月份组建公司;力争年底前取得国家能源局的核准。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现提出下阶段推进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工作要求。
(一)修编专题报告和可研报告。
1.计划5月份完成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延期办理。该设计于2005年11月28日得到评审,2008年3月20日得到审查批复,有效期2年,目前已经过期,需要协调国网公司同意延期。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2.计划5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复函。该复函2006年3月30日得到批复,有效期2年,已于2008年3月30日过期。此项工作由王育伟副市长牵头,牡丹江林管局和海林市政府负责,市国土局、筹建处配合。
3.计划5月10日前完成省级森工主管部门允许使用林地承诺函的办理。此项工作由王育伟副市长牵头,牡丹江林管局和海林市政府负责,筹建处配合。
4.计划4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修编,更新部分内容和数据;5月10日前新源公司完成内部评审;5月末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完成审查。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二)组建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公司。
1.计划5月上旬国网公司组织召开投资比例协调会议,确定荒沟电站项目的投资方和投资比例。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海林市政府配合。
2.计划5月中旬完成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起草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海林市政府配合。
3.计划5月15日到30日由新源公司完成签定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海林市政府配合。
4.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其他股东签定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推荐荒沟电站公司董事和监事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海林市政府配合。
5.计划6月15日完成股东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向新源公司汇报会议筹备情况。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6.计划6月下旬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正式组建荒沟电站项目公司。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海林市政府配合。
7.计划7月下旬完成工商注册。进行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各股东单位缴纳注册资本金,开展验资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海林市政府配合。
(三)项目核准。
1.计划5月中旬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5月下旬完成新源公司的内部评审。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2.计划5月底前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和黑龙江省发改委,并于6月15日前双方同时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核准。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筹建处负责。
3.计划6月底前由国家能源局安排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理核准申请报告评估,7月中旬召开项目核准申请评估会,7月底前中咨公司出具项目核准评估报告。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筹建处负责。
4.计划第四季度通过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审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国家能源局下发核准批复文件。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筹建处和海林市政府负责。
(四)施工准备。
1.设计招标准备,计划自8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此项工作由崔培元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2.工程监理招标准备,计划自8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此项工作由崔培元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3.施工单位招标准备,计划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开展施工供电系统、施工建设管理房屋工程、通风洞工程、交通洞工程、公路工程建设准备。此项工作由崔培元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4.牡丹江基地项目的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牡丹江园区管委会配合。
5.现场施工准备。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林管局、海林市政府及柴河林业局配合。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张晶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梁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育伟市政府副市长
崔培元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齐忠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伟林海林市政府市长
张光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贾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丹市规划局局长
邓恩元牡丹江林管局局长
罗柱石市林业局局长
刘仁军市环保局局长
韩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能源办主任
田树鹏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主任
周广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行行长
牡丹江市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清推进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下大力气抓好项目的各项推进工作。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有效推动项目核准进程,成立以市长张晶川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进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确保年内完成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这一工作任务上来,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到位。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重点突出抓好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做好公司组建以及项目核准报告编制以及申报工作。上半年是项目推进的关键时段,要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推进任务的落实(上半年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四)加强配合,积极协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衔接,各司其职做好服务,主动、积极参与到项目推进中去,全力协调好、配合好、保障好项目推进工作。
附件
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10年上半年工作计划表
序号 任 务 名 称 责任
领导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间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 可研及专题
1 专题修编、审查意见延期
1.1 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审查意见延期(国网)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5月底前
1.2 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意见延期(适时) 王育伟 牡丹江林管局、海林市政府 筹建处 5月底前
1.3 办理允许使用林地承诺函(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王育伟 市林业局、海林市政府 筹建处 5月10日
2 可研报告
2.1 可研报告修编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4月底前
2.2 可研报告审查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5月下旬
2.3 可研报告审查意见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5月下旬
二 公司组建
1 落实股东方及投资比例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海林市政府 5月上旬
2 签订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海林市政府 6月30日
3 拟定公司组建方案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5月31日
4 筹备股东会、董事会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海林市政府 6月15日
5 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财政局、海林市政府 6月下旬
三 项目核准
1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1.1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5月中旬
1.2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梁 桥 筹建处 市发改委 5月底前
1.3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上报黑龙江省发改委 梁 桥 市发改委 筹建处 5月底前
1.4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双线) 梁 桥 市发改委、筹建处 6月中旬
2 核准申请评估
2.1 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评估 梁 桥 市发改委、筹建处 6月底前
2.2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理核准申请报告评估 梁 桥 市发改委、筹建处 6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