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和残土运输管理从源头遏制环境污染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8/13 |
颁布日期: |
2010/08/13 |
颁布机构: |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黑龙江省 |
适用领域: |
固体废物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08/13 |
颁布日期: |
2010/08/13 |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和残土运输管理从源头遏制环境污染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的指示精神,从源头上解决因“土”致“脏”的问题,解决建筑工地及残土运输产生的污染是解决因“土”致“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习牡丹江现场会的经验,决定加强建筑工地和残土运输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
(一)各地城管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建筑残土准运和回执制度,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到环卫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残土准运证》,环卫部门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资料核发《建筑残土准运证》,注明运输时间、行走路线和消纳场地。同时环卫部门在建筑残土消纳场设置专人签收回执,形成闭合式管理。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文明工地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二、严格制度落实,把住关键环节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方案,对建筑工地围挡、封闭、硬化、绿化、残土运输与管理、进出车辆清洗装置设置等都要提出具体要求。
(四)施工单位要健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岗位职责,制定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检查员、装载员、驾驶员、清洗员、门卫等人员的文明施工岗位职责,组织岗位培训。并将岗位职责与效益工资挂钩。
(五)施工单位把住关键环节,做到施工现场围挡达标、工程封闭够高;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全部硬化;残土运输要做到“三严三不”,即装载要严、装载不超高,箱体覆盖要严、苫布六点紧扣不扬尘,出场清洗要严,不带泥上路。出场“四检查”,即查车体、查轮胎、查苫盖、查出入登记。“四个不放行”,即超高不放行、带泥不放行、不清洗不放行、苫盖不严不放行。从源头上遏制建筑残土污染。
三、加大整治力度,实施严管严罚
(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对于不按规定围挡、封闭、硬化、清洗及未按规定办理残土准运手续和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未专款专用的建筑工地进行严管、严罚、严处,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七)各地要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建设、城管、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检查,要做到“三结合”即定点设防和流动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和交通执勤相结合、教育纠错和严管严罚相结合。发现建筑残土乱抛乱撒、沿路遗撒、漏料、无苫布遮盖或遮盖不严等问题,对运输和施工单位实行双重处罚,对运输企业实行限期禁运,对驾驶员实行罚款和扣分处理,对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加强社会监督,务求取得实效
(八)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于野蛮施工、野蛮运输行为予以舆论打击。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使建筑工地野蛮施工和建筑残土野蛮运输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优”文明城市推进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劲松
联系电话:0451-53630770
二O一O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