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水利局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7/07/01 |
颁布日期: |
2007/05/31 |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水利局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7/07/01 |
颁布日期: |
2007/05/31 |
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水〔2007〕158号)
各县(市)水务局、矿区农牧局:
现将《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参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函告市局水保处。
(石水[2007]67号自始无效)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和管理,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4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2005]8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水土保持方案申报
第一条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凡涉及征占土地、扰动地表,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二条 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其它有关手续。
第三条 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四条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各一式三份,以及其它有关材料一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占压水土保持设施确认函、水土保持监理与监测承诺书、主管行业预审意见、主体工程可研报告等)
第二章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第五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六条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资质证书》设甲、乙、丙三级。
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
持乙级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
持丙级证书的单位,可承接小型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第七条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水利部发布的《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或结合编制工作量确定。该项费用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三章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第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单位应当将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格式文本及填写说明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九条 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3)申请人没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范文本格式。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严格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中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河北省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河北省水利厅审批。
石家庄市以及平原县(市、区)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石家庄市水利局审批。
县(市、区)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所在地县级水利局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
第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对于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审查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三条 市、县级(含扩权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技术评审时,专家组中应当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家参加。参加技术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第十四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第十五条 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的程序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水土保持方案管理
第十六条 县级(含扩权县)水务局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在审批后五日内报石家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石家庄市水利局应对县级(含扩权县)水务局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其中没有按照审批权限或审批程序审批的、或存在较大问题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责令纠正,并重新审批。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申请由批准其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此办法有效期自2007年7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附录:
石家庄市核准或备案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目录
┌─────────────────────────┬────────────────┐
│ 项目类别 │ 审批单位 │
│ ├───┬───┬────┬───┤
│ │水利部│石家庄│县级水行│平山县│
│ │水利厅│市水利│政主管部│水务局│
│ │ │ 局 │ 门 │ │
├──┬──────────────────────┼───┼───┼────┼───┤
│农林│ 涉及开荒的农业项目 │ + │ │ │ │
│水利├──────────────────────┼───┼───┼────┼───┤
│ │ 跨省、设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 │ + │ │ │ │
│ ├──────────────────────┼───┼───┼────┼───┤
│ │ 跨省、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 + │ │ │ │
│ ├──────────────────────┼───┼───┼────┼───┤
│ │ 跨设区市河流上的河道防洪工程项目 │ + │ │ │ │
│ ├──────────────────────┼───┼───┼────┼───┤
│ │ 其余水利项目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水利项目 │ │ │ │ + │
├──┼──────────────────────┼───┼───┼────┼───┤
│能源│ 电站 │ + │ │ │ │
│ ├──────────────────────┼───┼───┼────┼───┤
│ │ 电网工程 │ + │ │ │ │
│ ├──────────────────────┼───┼───┼────┼───┤
│ │ 煤矿、煤炭液化、原油、天然气 │ + │ │ │ │
│ ├──────────────────────┼───┼───┼────┼───┤
│ │ 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 │ + │ │ │ │
│ ├──────────────────────┼───┼───┼────┼───┤
│ │ 输油管网、输气管网 │ + │ │ │ │
├──┼──────────────────────┼───┼───┼────┼───┤
│交通│ 新建(含增建)铁路 │ + │ │ │ │
│运输├───┬──────────────────┼───┼───┼────┼───┤
│ │ 公路 │国道、省道、高速、省际、县际、二级以│ + │ │ │ │
│ │ │ 上(含二级)县道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项目 │ │ │ │ + │
│ ├───┼──────────────────┼───┼───┼────┼───┤
│ │独立公│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项│ + │ │ │ │
│ │路桥梁│ 目 │ │ │ │ │
│ │、隧道├──────────────────┼───┼───┼────┼───┤
│ │ │ 大桥、特大桥和中隧道及以上项目 │ + │ │ │ │
│ │ ├──────────────────┼───┼───┼────┼───┤
│ │ │ 其它项目 │ │ + │ │ │
│ │ ├──────────────────┼───┼───┼────┼───┤
│ │ │ 平山县的其它项目 │ │ │ │ + │
│ ├───┴──────────────────┼───┼───┼────┼───┤
│ │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 │ + │ │ │ │
│ ├──────────────────────┼───┼───┼────┼───┤
│ │ 集装箱专用码头 │ + │ │ │ │
│ ├───┬──────────────────┼───┼───┼────┼───┤
│ │内河航│ 500吨(含500吨)以上通航建筑物 │ + │ │ │ │
│ │ 运中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平山县的其余项目 │ │ │ │ + │
│ ├───┴──────────────────┼───┼───┼────┼───┤
│ │ 航空 │ + │ │ │ │
├──┼──────────────────────┼───┼───┼────┼───┤
│信息│ 电信、邮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 │ + │ │ │ │
│产业│ │ │ │ │ │
├──┼──────────────────────┼───┼───┼────┼───┤
│原材│ 钢铁、铁矿、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原料 │ + │ │ │ │
│ 料 ├───┬──────────────────┼───┼───┼────┼───┤
│ │ 化肥 │ 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磷、钾矿肥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磷、钾矿肥项目 │ │ │ │ + │
│ ├───┴──────────────────┼───┼───┼────┼───┤
│ │ 水泥、稀土、黄金 │ + │ │ │ │
├──┼──────────────────────┼───┼───┼────┼───┤
│机械│ 汽车、船舶 │ + │ │ │ │
│制造├──────────────────────┼───┼───┼────┼───┤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 + │ │ │ │
├──┼──────────────────────┼───┼───┼────┼───┤
│轻工│ 纸浆、变性燃料、乙醇、聚酯、制盐、糖、烟草 │ + │ │ │ │
│烟草│ │ │ │ │ │
├──┼──────────────────────┼───┼───┼────┼───┤
│高新│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 + │ │ │ │
│技术│ 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 │ │ │ │
└──┴──────────────────────┴───┴───┴────┴───┘
附录(续表1)
石家庄市核准或备案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目录
┌─────────────────────────┬────────────────┐
│ 项目类别 │ 审批单位 │
│ ├───┬───┬────┬───┤
│ │水利部│石家庄│县级水行│平山县│
│ │水利厅│市水利│政主管部│水务局│
│ │ │ 局 │ 门 │ │
├──┬──────────────────────┼───┼───┼────┼───┤
│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 + │ │ │ │
│ ├───┬──────────────────┼───┼───┼────┼───┤
│ │城镇供│ 跨省、市、县调水项目 │ + │ │ │ │
│ │ 水 ├──────────────────┼───┼───┼────┼───┤
│ │ │ 日供水6万吨及以上独立水厂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平山县的其余项目 │ │ │ │ + │
│ ├───┼──────────────────┼───┼───┼────┼───┤
│ │城市道│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湾的桥│ + │ │ │ │
│ │路桥梁│ 梁、隧道项目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
│ │城镇供│日供气20万立方米及以上独立煤气厂、液│ + │ │ │ │
│ │ 气 │ 化石油气厂项目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
│ │城镇供│ 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 │ + │ │ │ │
│ │ 热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
│ │城镇污│日处理能力6万吨及以上独立污水处理厂 │ + │ │ │ │
│ │水处理│ 项目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
│ │城镇垃│日处理能力600吨及以上独立垃圾处理厂 │ + │ │ │ │
│ │圾处理│ 和垃圾发电项目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
│ │房地产│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面积20万平方│ + │ │ │ │
│ │ │ 米及以上项目 │ │ │ │ │
│ │ ├──────────────────┼───┼───┼────┼───┤
│ │ │ 其余项目 │ │ + │ │ │
│ │ ├──────────────────┼───┼───┼────┼───┤
│ │ │ 其余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
│ │经济适│中央管理单位、省管理单位经济适用住房│ + │ │ │ │
│ │用住房│ 项目(含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 │ │ │ │ │
│ │ ├──────────────────┼───┼───┼────┼───┤
│ │ │石家庄市管理单位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及│ │ + │ │ │
│ │ │县(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含集资建│ │ │ │ │
│ │ │ 房和合作建房) │ │ │ │ │
│ │ ├──────────────────┼───┼───┼────┼───┤
│ │ │平山县管理单位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及县│ │ │ │ + │
│ │ │(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含集资建房│ │ │ │ │
│ │ │ 和合作建房) │ │ │ │ │
│ │ ├──────────────────┼───┼───┼────┼───┤
│ │ │各县(市)管理单位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 │ │ + │ │
│ ├───┼──────────────────┼───┼───┼────┼───┤
│ │其它城│ 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 │ + │ │ │ │
│ │建项目├──────────────────┼───┼───┼────┼───┤
│ │ │石家庄市管理企业及其它估算总投资3000│ │ + │ │ │
│ │ │ 万元(含)至1亿元的项目 │ │ │ │ │
│ │ ├──────────────────┼───┼───┼────┼───┤
│ │ │ 平山县估算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 │ │ │ │ + │
│ │ ├──────────────────┼───┼───┼────┼───┤
│ │ │ 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 │ │ │ + │ │
└──┴───┴──────────────────┴───┴───┴────┴───┘
附录(续表2)
石家庄市核准或备案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目录
┌─────────────────────────┬────────────────┐
│ 项目类别 │ 审批单位 │
│ ├───┬───┬────┬───┤
│ │水利部│石家庄│县级水行│平山县│
│ │水利厅│市水利│政主管部│水务局│
│ │ │ 局 │ 门 │ │
├──┬──────────────────────┼───┼───┼────┼───┤
│社会│ 大学城、医学城及其它园区性建设项目 │ + │ │ │ │
│事业├──────────────────────┼───┼───┼────┼───┤
│ │旅游项目中国家及省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 │ │ │ │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 │ │ │ │
│ │ 设施项目 │ │ │ │ │
│ ├──────────────────────┼───┼───┼────┼───┤
│ │ 体育项目中的F1赛车场项目 │ + │ │ │ │
│ ├──────────────────────┼───┼───┼────┼───┤
│ │ 娱乐项目中的大型主题公园项目 │ + │ │ │ │
│ ├───┬──────────────────┼───┼───┼────┼───┤
│ │其它社│ 中央和省管理单位的项目 │ + │ │ │ │
│ │会事业├──────────────────┼───┼───┼────┼───┤
│ │ │ 其它社会事业项目 │ │ + │ │ │
│ │ ├──────────────────┼───┼───┼────┼───┤
│ │ │ 平山县的项目 │ │ │ │ + │
├──┼───┴──────────────────┼───┼───┼────┼───┤
│金融│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