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颁布机构: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7/01 |
颁布日期: |
2008/07/01 |
颁布机构: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北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7/01 |
颁布日期: |
2008/07/01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发改办〔2008〕64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委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全面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机关管理防范体系。做到全员互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以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一)社会安全类事件。涉及机关及委属单位人员的各类非法集会、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等。
(二)事故灾难类事件。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重大交通事故和群体活动意外伤亡以及其他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三)自然灾害类事件。暴雨、高温、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四)公共卫生类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本单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预防为主。立足防范,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早解决。
3、快速反应。加强协调指挥,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4、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区分事故等级和事件性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自行处理,做到依法办事、稳妥处理。
5、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报告;从事件的发生到事件处理结束,要保证处理情况的信息畅通,随时让有关领导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副主任赵春华
副组长:巡视员王爱臣
成 员:办公室、工业局综合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服务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分析有关信息,预测相关事件的发展趋势,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协调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单位范围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处室职责: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疏散引导;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车辆交通保障(宏苑宾馆负责灭火器材、通风口、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发生事故时,迅速打开应急通道。);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人心;人教处负责人力保障、安抚人员;监察室负责事后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提供物资保障。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爱臣
副主任:崔宇秋、王书涛
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服务业发展中心共同承担,各有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情况,督促有关处室提出初步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提出处置原则和解决方法;深入现场,了解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协调相关处室,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及时编发网上情况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加以处置;负责对外新闻发布等宣传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委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迅速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处室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继续发展,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委领导指示,及时上报省政府。
(二)应急处置办法
1、群体性突发事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劝阻,疏散人群,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秩序;机关党委、人教处要深入现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促使事件尽快平息;服务业发展中心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2、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向“119”报警,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人员走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办公楼,并组织人员尽力先行进行扑救;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关掉一切电源,及时打开通气窗,并组织人员疏通交通、封锁现场,配合消防专业人员组织灭火救灾和做好辅助工作;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员,并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人员的撤离工作;人教处负责通知伤亡家属,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机关党委配合;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3、地震事故。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人员走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办公楼,地震后配合救灾专业人员抢救伤员;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地震后配合救灾专业人员抢救伤员;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做好人员思想稳定、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并配合办公室工作;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4、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要立即拨打“110”,办公室、服务业发展中心及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如遇重大交通事故,要迅速救治伤员,并第一时间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寻找目击证人,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开展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做好相关工作;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5、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办公室、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同时向 “110”应急联动中心救助;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及时设置隔离带或污染区,封锁和保护现场,控制现场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6、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负责及时联系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同时对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的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工作,稳定情绪;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三)善后处理工作
1、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妥善安抚各类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家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人道主义的抚恤、补偿或赔偿,积极做好受伤和患病人员的继续治疗和救助。
2、办公室负责事件的信息发布,慎重、适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机关党委负责稳定职工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3、办公室负责起草突发事件情况报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处置预案。
4、人教处负责总结表彰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处室和个人;监察室负责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而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和严重损失的,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委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