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本溪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本溪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8/01 |
颁布日期: |
2011/08/01 |
颁布机构: |
本溪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本溪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8/01 |
颁布日期: |
2011/08/01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发〔2011〕23号)
各自治县、明山区、南芬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13号)精神,按照省农委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逐步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服务水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充实一线力量,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因地制宜,鼓励深入探索和有效实践。
(三)总体目标
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实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四有五化”(即有专业队伍、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示范基地;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群众优质化),逐步构建以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先导,乡(镇)农业服务站为骨干,广大农民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农业科研院校、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合理设置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精神,按照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市交通条件、地理位置、产业布局、服务需求等各方面因素,两县各乡(镇)建立独立的农业服务站,未单独设立农业服务站的,在乡(镇)事业站(所)不突破5个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设立。明山区、南芬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设置农业服务区域站。所有农业服务站(农业服务区域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牌子。农业服务站(农业服务区域站)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要达到80%以上,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
(二)理顺管理体制
全市乡(镇)农业服务站(农业服务区域站)统一实行“三权归县(区)、双重管理、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即乡(镇)农业服务站(农业服务区域站)的人、财、物由县(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垂直管理。
(三)明确工作职能
各乡(镇)农业服务站(农业服务区域站)除原有的农业技术服务职能外,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即: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公共培训教育。
(四)创新管理体制
1.实行农技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按照专业化、年轻化要求,在原乡(镇)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农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充实到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中,人员不足时按所需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需要,明确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范围、对象及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
3.完善农技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积极推行由农民群众、乡(镇)政府和县(区)农村经济发展局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农业技术人员岗位变动、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先奖优的主要依据。
4.实行农技人员培训制度。推行继续教育制度,有关县(区)要制订本地区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规划,对在编在岗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继续教育,并建立经常性的培训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培训一批一专多能的“全科”乡(镇)农技人员,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5.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机制。要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有关涉农组织联合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持续稳定的技术支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高升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范立新、市农委主任张峰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农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峰(兼)。有关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步骤、认真实施,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确保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有关要求
有关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至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同时要总结经验,将书面报告报至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验收合格后上报省农委,确保9月底前通过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认定工作小组考核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