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颁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12/23 颁布日期: 2009/12/23
颁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12/23
颁布日期: 2009/1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有色金属产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产业关联度高,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区是全国重点有色金属产区之一,其中锡、锑、钨、铝、铅、锌等矿种探明储量在全国居重要位置,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有色金属工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国发〔2009〕14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区有色金属工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了由粗加工到深加工、由低附加值产品到高附加值产品的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建立了具有一定基础和相当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2008年,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100.25万吨,同比增长24.8%。其中,全区电解铝产量49.8万吨,同比增长56.45%;氧化铝251.26万吨,同比增长160.4%;铝材24.76万吨,同比增长34.10%。全区有色金属工业销售收入517.85亿元,同比增长12.54%;工业增加值176.04亿元,同比增长17.36%。   但是,我区有色金属工业仍然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中低端产品比重较大,氧化铝、电解铝、铝材加工产能比例严重失调等深层次问题。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区有色金属工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明显,国内外市场萎缩,生产持续下降,库存增加、价格大幅下跌,行业经济效益下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我国有色金属产品消费仍处于增长期,有色金属产品刚性需求长期存在,高端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我区有色金属工业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产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动力,立足“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大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大力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总量扩张中调整结构,在结构调整中提升质量,着力抓好再生资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当前有色金属企业面临的困难,保重点企业,保主要品种,促进产业平稳运行;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抓紧筹划和实施新项目,开发新产品。   2. 坚持结构调整与总量扩张相结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上下游企业重组,着力打造产业航母,构建产业聚集载体。   3. 坚持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着力攻克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快建立有色金属技术研发和创新体系。   4. 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体制创新,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体制性障碍,推动有色金属企业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   5.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区内有色金属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注重开发国内市场,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规划目标   到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工业增加值360亿元。十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300万吨,其中铜30万吨;氧化铝700万吨,铝材90万吨。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工业增加值600亿元。十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400万吨,其中铜70万吨;氧化铝800万吨,铝材120万吨。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能力有所提高。   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3200亿元,工业增加值960亿元。十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500万吨,其中铜100万吨;氧化铝1000万吨,铝材180万吨。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循环经济模式得到大力发展,创新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三、重点领域   (一)重点发展铝工业。着重抓好百色铝产业发展,以平果铝、银海铝、华银铝、信发铝等企业为龙头,优化发展氧化铝,在实现铝电结合的基础上适度发展电解铝,鼓励初级产品就地加工,配套发展电力、煤炭、碳素、烧碱、氟化盐等铝工业配套产品;推动铝工业技术创新,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百色循环生态型铝工业示范基地。以百色为核心,辐射南宁、来宾、河池等地,大力发展铝材深加工产品,以包装用铝、新型建筑用材等为重点,拓展精深加工链,发展大型工业铝型材、高档断热组合节能窗和幕墙、高精度铝板带、高精度铝箔、PS板基、铝塑复合管(板)、涂层铝材等一批精深加工产品。鼓励发展汽车轮毂、散热器、发动机缸盖、发动机缸体、车身覆盖件铝板、保险杆等铝合金零部件,推进为汽车、机械及电子等工业配套的各类工业用铝制品的发展。培育产业集群,把我区打造成全国乃至亚洲的铝工业基地。   (二)利用海外资源发展再生铜、铜冶炼及铜深加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取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年产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铝生产线,形成回收、拆解、分选、熔炼和深加工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重点建设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年产30万吨再生铜冶炼工程项目。利用我区毗邻粤港澳和北部湾港口的区位优势,大力开拓海外矿产资源,适时布局建设铜冶炼、再生铜及深加工基地。   (三)发展锡、锌、锑、铅、铟等系列精深加工。科学、合理、高效开发利用锡、锑、钨、铅、锌、铟和稀土等资源,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控制稀缺资源产品开发。重点发展信息材料、记忆材料、敏感材料、新型合金化合物材料等有色金属高新技术材料制造业;研发生产锡合金材料、锑基合金材料、铟锡化合物材料、铟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锑合金、纳米氧化锌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   (四)矿产资源采选冶综合利用。以提高企业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为目标,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尾矿、废渣综合利用,加强共生、伴生矿的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高铁三水铝土矿选冶技术的研究攻关工作。   (五)新材料研究应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和创新机构,重点攻克矿产资源及伴生资源的高效安全采选冶炼(包括铝、铟、锡、锑、稀土、高岭土、矾土等矿种)、节能环保的有色金属系列产品深加工(包括铝、铟、锡、锑等)、高性能新材料制造(包括高性能ITO靶材、高纯氢氧化铟、无汞锌粉、无铅锡焊料等)、新型氧化铝粉体与陶瓷产品生产(包括氧化铝各类粉体的生产技术、片状氧化铝粉体生产技术、高强度氧化铝工业陶瓷生产技术以及氧化铝的化学制品、活性氧化铝类产品及分子筛类技术)等四个领域的技术难点,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强矿产资源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特色鲜明的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充分利用河池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和生产能力,通过加强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鼓励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走资源综合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把河池建设成为我国西部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有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加快建设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形成我区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争取在防城港再布局一个国家级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着重抓好资源基地、稀土冶炼及深加工基地和新材料研发中心的建设,在贺州旺高打造稀土深加工产业园。   (二)打造有色金属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和鼓励企业以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或建立战略联盟,培育规模化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产业竞争力和集中度。重点扶持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本运营和实业经营为手段,加大矿产资源和生产能力的整合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创新能力、资源保障能力和市场渗透能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推进有色金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行业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注重发挥科技进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综合利用研究,有效处理和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和尾矿资源。重点加强低浓度二氧化硫综合利用和治理技术研究,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产业化进程,严格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重点推广应用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及成套装置、冶炼烟气余热回收(余热发电)技术、氧气底吹熔炼技术,以及大型高效充气机械搅拌式浮选机等。   (四)推进大规模地质勘查工作。加大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力度,重点加大支柱、紧缺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普查、详查工作,注重综合研究及综合找矿,以寻找隐伏矿体为重点,充分挖掘老矿山、矿床外围及周边地区的矿藏潜力,着力扩大可供开采利用的资源储量。继续加强铝、富铅锌、锡、锑、铜等金属矿的勘查找矿工作,力争取得突破。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大力引导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鼓励区内外经济实力强且具有开发技术条件的专业性矿产开发及深加工大型企业投资高铁三水铝土矿的详查、勘探。鼓励矿业开发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开展矿山勘查。   (五)开发和利用海外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以东盟为首选地区,依托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际矿产资源开发和经营,提高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实现有色金属深加工的互利双赢。利用海外矿产资源在北部湾沿海建设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合理的矿产资源勘探机制规范开发秩序。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利用总量和开发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明确勘探开发资质条件和具体要求,提高矿权市场准入标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铝土矿外流,提高资源的区内加工利用率。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非法买卖、出租、转让矿产资源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切实制止乱采滥挖。培养壮大大型矿业开发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业开发生产安全。   (二)完善铝电结合的发展新模式。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在平果铝开展直购电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来宾迁江、百色银海、靖西信发、德保华银等电解铝生产企业直购电方案的研究和申报工作。鼓励各投资主体以股份形式自愿组合,形成新的“铝电”投资主体,形成“自备电厂模式”的铝电发展模式。鼓励电力企业与电解铝生产企业以参股、联合等方式建立战略联盟。加强铁路、公路、沿海港口以及内河航运等交通运输部门的调度运行协调,确保重要物资的运输顺畅;开展多式联运,扶持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有色金属产业提供可靠的运输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进一步研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及生产能力。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四)建立和完善有色金属产品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制定并落实有色金属产品储备方案,完善储备机制,促进全区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健康发展。   (五)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跟踪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好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产业运行的分析预测,优化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协会和大集团、大企业的作用,鼓励协会与大集团、大企业参与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附件:广西有色金属工业重点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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