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7/02/17 颁布日期: 2007/02/17
颁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7/02/17
颁布日期: 2007/0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全面掌握全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加强风险隐患监管整治和应急资源整合建设力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 (以下简称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管、整治和应急资源调查、整合、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手段。为此,国发[2006]24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区部分地方和部门已经相继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全区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调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是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薄弱环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区直中直负责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各类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整改措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开展隐患调查、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是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在2007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区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及时发现、监控和整治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风险隐患,全面掌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应急资源。   (一)主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性质、状况,建立相关数据库,并对风险隐患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开展有效监管,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重点。此次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应急资源普查的重点是能够用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料、装备、生活用品等物资,紧急避难场所,应急管理和救援技术力量,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等。   (三)职责分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风险隐患排查、应急资源普查,以及风险隐患监管工作。区直中直有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分工,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制定风险隐患等级标准,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规范本行业或领域的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并分别汇总全区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情况。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是查找、整改和管理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本社区风险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工作。   (四)方法步骤。   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大致可分为调查准备、调查登记、分析评估、监控整治、统计汇总等阶段。   1.调查准备。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方法步骤、目标要求、工作内容、范围和时间进度等,并组织足够的调查队伍,分解任务,保障必要的调查装备和经费。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出本行业或本领域风险隐患分级标准和排查技术规范,拟定需要掌握的应急资源种类和规格,并组织开展调查技术培训。调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应在2007年3月10日前完成。   2.调查登记。要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与勘察、走访、发动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调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为各类风险隐患、应急资源逐一建立调查档案,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的区域、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急资源的种类、规格、现状、所属单位、应急使用办法等基本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和拥有的应急资源进行登记建档,并逐级汇总上报。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和各中心城市尤其要加强领导,加快部署,尽早完成调查登记工作。调查登记阶段的各项工作应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   3.分析评估。要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与地点、发生概率、频率、可控性和危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治的内容,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分析评估阶段的各项工作应在 2007年4月10日前完成。   4.统计汇总。认真汇总和统计调查数据,建立各级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行业、领域和各类应急资源的分布。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编制并标示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各市人民政府在汇总所辖县(市、区)调查情况的基础上,按风险隐患类型及其应对的应急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分别上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自治区有关部门汇总统计、分析审核,形成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于2007年4月中旬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风险隐患监管和整治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整治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风险隐患。在短时间内可以整治的,要加大投入,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其危险性;短期内难以整治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监控等应对预案,落实整治、监控的措施及责任人,明确整治期限,密切监控、有效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化解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   四、加强应急资源建设和整合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设各类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有效整合应急资源。探索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必要时及时调动周边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应急资源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现资源共享;经常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力量较强的大企业联系,建立应急专家人才库,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领导,建立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建立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是加强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列入2007年上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部署和协调,层层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组织精干力量,保障相应经费,确保调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查清存在的隐患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区直中直相关部门作为负责指导全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检查监督工作,保障各地做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果,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监管,抓实基层。要依靠社会、依靠群众、依靠科技,多方式、多渠道地建立健全风险隐患监测网络和应急资源管理网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监测工作,不断丰富获取风险隐患信息的手段和方法,提高监测的灵敏性和实效性。动员各方面资源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和丰富应急资源。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的最前沿,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参加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并由此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提供新的途径,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探索机制,长效管理。要积极实践,探索建立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的隐患和风险隐患的新变化,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和畅通风险隐患信息报告渠道,定期了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库,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应急资源充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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