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
南昌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1/13 |
颁布日期: |
2011/01/13 |
颁布机构: |
南昌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1/13 |
颁布日期: |
2011/01/1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以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召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性、科学性、系统性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全力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逐步解决城市行车难、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力争我市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至2011年12月,通过采取有力措施,营造严管氛围,有效遏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中远期交通管理要从规划、建设、管理入手,逐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努力实现城市路网更加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代市长陈俊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东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卢晓健,市政府副市长罗慧芬、黄春平、刘家富,市政府秘书长辛利杰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敏华、龚亚立、胡焘、曹吉清,以及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机管局、市创建办、市市政公用集团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吉清兼任,副主任由吁小平兼任,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导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近期工作措施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1)召开新闻通报会。组织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召开新闻通报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发布交通秩序严管严处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营造氛围。
(2)加强媒体宣传。在省市交通广播、电视台,广场、百盛商场等处户外大屏幕,260处人行横道灯柱屏幕,每天以广播、游走字幕的形式滚动宣传。在南昌电视台一套、南昌晚报、南昌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重点宣传严整工作措施、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3)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在电视、报纸、电台设置专题,每天对八一大道、阳明路、北京西路等主要道路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随机进行曝光,同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所在单位。每月公布一批记分满12分和吊销暂扣驾驶证人名单,曝光社会车辆违法行为累计前20名名单。
(4)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闯禁行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变道、遮挡号牌、路口不按规定行车;公交车并排进站、出租车随意上下客;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攀爬护栏(绿篱);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进行拍摄,每日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曝光,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5)加强党政机关交通宣传教育。党政机关各部门开展“遵守交通法规,今天从我做起”教育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动员大会,由市领导作动员讲话,加强党政机关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6)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宣传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统一制作“文明出行--小手牵大手”承诺书,让家长和孩子在承诺书上签字,以小手带动大手,做到文明出行。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教育局、市机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2、突出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1)提高路面见警率
市公安局交管局着力提高民警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做到“高峰不结束,警力不撤岗”,推行和完善“四项勤务机制”,即高峰勤务机制,交管局领导、机关民警早晚高峰时段上路执勤,路面民警晚高峰警力叠加,延时执勤,弥补警力不足;节假日勤务机制,节假日实行大队、中队干部定岗定路段,局机关警力全力配合的勤务模式;动态勤务机制,建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动态勤务模式;勤务指挥机制,依靠现有交通指挥系统,实现快速、高效勤务的目标。
(2)突出治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坚持“严管、严查、严处”措施,突出治理在85条主干道和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闯禁行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标准的上限处罚。
(3)突出治理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
一是坚持定期抄告。对公交车和出租车鸣喇叭、不按规定变更车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管局每月定期将公交车辆的车号、时间、地点、交通违法行为向市公交总公司进行抄告,将出租车的车号、时间、地点、交通违法行为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抄告;并督促每月定期反馈处理结果。
二是坚持定期曝光。市公安局交管局每月底对公交车交通违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排名,对违法排名前十名公交车和违法率最高的公交分公司在媒体上曝光,并通报给市公交总公司;对出租车违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排名,对违法排名前十名出租车和违法率最高的出租车企业,在媒体上曝光,并通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是坚持督促整改。市公交总公司负责对每月公交车交通违法排名前十名的驾驶员进行停岗办班学习,降星级处理,对一年内违法率较高的车辆所属分公司进行严肃处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每月交通违法前十名的出租车进行停业,对驾驶员进行学习教育;对一年内违法率较高的公司,可以采取取消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评优评先和招标投标资格的措施。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4)突出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对建筑垃圾运输车安全设施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顶灯、统一放大号反光条、统一GPS管理,规范工程车辆的管理,督促车辆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和指定线路通行。
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无牌、逆行、闯红灯、闯禁行路、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按上限进行处罚。由施工单位负责加强监督,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违者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是对每季度内累计4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停止办理通行证1个月。同时,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相关单位,收回通行证,并停止办证。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5)突出治理摩托车、超标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做好日常盘查工作,对摩托车(含超标助力车)闯红灯、闯禁行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不戴头盔、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暂扣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对持有无效合格证的超标助力车,一律不予发车,并依法予以销毁。
(6)突出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义务执勤、现场处罚、登记抄报等方式予以处理。
在有条件的主干道路口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统一增设简易遮阳棚,既可方便群众雨天挡雨、夏天遮阳,又可规范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共同负责落实。
(7)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一是长效管理。由市机管局组织牵头,建立市本级党政机关市本级车辆的长效机制,明确奖惩规定和考核要求,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参照执行。
二是定期抄告。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每月定期将市本级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抄报市机管局,一律依法处以罚款和记分。
三是严格管理。抓紧修订完善《南昌市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依照该《办法》,将治理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综合治理考核和文明单位评选,实行年终目标考核。
此项工作由市机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3、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1)完善未配套建设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对已建成的但未按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的道路,尽快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市城管委制定方案,督促项目单位完善交通设施,2011年3月底之前完成。
(2)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机制
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原则,完善南昌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今后新建和改建道路的交通信号灯、智能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纳入工程设计和同步建设,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参与设计图评审和交通安全设施验收。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和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制定具体办法,2011年3月底之前完成。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机制
已有的交通信号灯、智能监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通过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招标,确定设施维护单价,以外包服务的方式由中标单位负责设施维护,市公安局交管局提出维护数量需求,并对施工进行监督和验收,市财政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量落实维护经费。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和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3月底之前完成。
(4)增设中心、人行、机非隔离护栏
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中心、人行、机非隔离护栏200公里,提高通行效率。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8月底之前完成。
(5)在单行道建设电子警察
在已设置单行道和立交桥单行匝道建设50套电子警察,抓拍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6月底之前完成。
(6)开展道路标志标线复划工作
对全市交通标线进行一次全面复划。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8月底之前完成。
(7)加快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
推动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建设1个平台、11项子系统,实现对道路交通的智能化监测、控制、诱导和指挥。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6月底之前完成。
(8)完善指路标志
启动我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建设,重点完善高速公路、国道进出城通道的远距离指路标志和城运会开闭幕式系统、专用道指路标志。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落实,2011年8月底之前完成。
4、优化客运交通
(1)优化长途客运场站的设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八一大道长运客运站整体外迁,减少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2)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鼓励市民乘坐公交出行,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此项工作由市市政控股集团出台具体措施报市政府研究。
(3)加强公交站点周边秩序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全市“黑车”的整治力度,重点要加强对公交站点周边的“黑车”整治工作。同时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派出专门人员维护公交站点的乘车秩序。
(4)规划快速公交BRT建设。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国内专业设计单位,规划我市BRT系统,今后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优先考虑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站台。
(5)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市城管委牵头组织在八一大道等道路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规范出租车停车上下客秩序,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条件。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在规划设计时,市规划局要将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纳入规划。
此项工作2011年12月底之前完成。
5、清理占道摊点和杆、架
(1)市城管委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对占道摊点、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信息采集,督促有关部门清理整顿非交通占道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对全市城区道路设置在机动车道上的杆、架(主要是电线杆)进行摸底,对在用的杆、架实施迁移或管线下地,对废弃的杆、架予以拆除。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负责落实,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6、严格规范执法
(1)加强执法培训。市公安局交管局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分批、分项目组织”的原则,采取全员轮训、网上自学、聘请专家学者授课等方式,开展假牌假证识别、酒后驾驶查处等专项培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2)坚持严格执法。各级领导带头抵制说情风,做到“不说情、不打电话、不打招呼”,全体交警一律依法严格公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3)坚持文明执法。全体交警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7、推动城区停车场建设
(1)各城区政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要求各城区政府(不含湾里区)每年必须新建2个500平方米(不少于30个停车泊位)以上的社会车辆停车场”的规定,并列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2)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尽快出台并实施《南昌市停车收费办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晚上,中心高于外围城区”的原则,实行停车差别收费和计时累进收费。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落实。
(3)中心城区主干道沿线的商场、酒店、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我市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政策,鼓励院内有场地条件的单位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各城区政府牵头落实,各有关部门配合。
(4)清理中心商业区被挪用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其停车功能。由市城管委负责牵头,成立专门清理小组,有关部门参加,2011年12月底之前完成。
8、提高通行效能
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条件,结合道路改造,将有条件的支干道上的人行道进行降坡处理,改为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车道,拓宽机动车道,提高道路通行效能。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负责落实,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9、加强人员经费保障
(1)招聘30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文职人员。招聘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文职人员和交通工程、交通信息、交通科技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文职岗位和交通科研队伍,提高交通科技应用水平和能力,让更多的警力充实到路面。
(2)增加交通协警600人。人员从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社会青年中招聘。
(3)逐步提高现有交通协管员工资待遇。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提供具体的招聘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2011年3月底之前完成。
10、超标助力车有偿报废
2011年6月份我市所有摩托车将到报废年限,已上牌的超标助力车也将禁止在城区通行。对已办理牌证的超标助力车,研究采取收购补偿的方式,统一进行报废,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2011年1月份开始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11、完善中心城区交通组织
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调研完善中心城区的交通路网,因地制宜设置单行道、路口禁左等优化交通组织措施。2011年3月底之前完成。
12、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全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际,2011年市政府将加大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一是确保城运会前的交通护栏、交通标线、指路标志、单行道电子警察、信息化智能交通指挥系统经费。二是确保市公安局交管局招聘的协警、文职人员工资和提高现有协管员的工资待遇经费。三是按照以往做法,继续在市公安局交管局上缴的省返还资金中安排市改善交通环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我市路口小渠化、小工程改造、护栏调整、交通组织微循环及大型群体活动警卫期间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所需的交通安全设施。四是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大交通安全设施经费投入,保障区管道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中远期工作措施
1、实施公交优先
(1)优化公共交通结构。对公交线路、站点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线网覆盖率,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分担率,建设公交专用道,缓解交通压力。
(2)加强公共交通基础建设。加快编制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与铁路、地铁、长途客运、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形式的合理衔接,逐步取消福州路、桃苑大街等占道公交停车场。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2、加强城市快速路网建设
高起点规划城市快速路网和快速路,启动从南昌大桥至英雄大桥的快速路网建设,在中心城区建能通往快速路网的快速路,形成主骨路网。
3、建设人行过街设施
结合轨道1号线站点或站点延伸段建设行人过街设施;洪城路、洪都大道、解放路沿线各路口,结合一环道路改扩建工程同步实施或建设可拆卸的桁钢结构行人过街设施。
4、规划打造大循环交通
对中心城区的交通网络、交通组织进行优化,完善中心城区交通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5、逐步外迁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学校、医院
对设置在中心城区主干道上的学校和医院,停车条件差,对交通影响大,采取整体搬迁的方式,逐步迁向新区和开发区。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市建委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城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对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交通”理念,切实加强综合治理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实行项目推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城区政府、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形成合力,动员全市力量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城区政府、各部门要对涉及的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对各城区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予以问责;对严重影响全市工作推进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适时作出新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