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南昌市工信委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7/01/03 |
颁布日期: |
2017/01/03 |
颁布机构: |
南昌市工信委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7/01/03 |
颁布日期: |
2017/01/03 |
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印发《南昌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工信发〔2017〕1号)
各县(区)工信委、开发区(新区)经发局:
根据江西省工信委《关于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16]514号)精神,市工信委编制了《南昌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南昌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和江西省工信委《关于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加快推进南昌市工业绿色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政策为支撑,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健全政策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管,大力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技术进步,逐步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南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崛起。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工业发展与绿色制造相结合
紧密围绕我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在工艺、技术、产品上下游合理延伸和有效衔接,推进能源供给的集中建设、梯级使用和循环再生,实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2、坚持企业主体与政策推动相结合
强化企业作为绿色制造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觉高效实施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
3、坚持重点突破与示范应用相结合
优选对环境影响大的重点工业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作为主要对象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对中小企业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要注重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优选工业绿色制造基础好的园区、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打造全市绿色制造示范点。
4、坚持改造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
对现有各类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新建工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贯彻绿色低碳经济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产业特点合理布局,实现源头节能,总量控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制造业物耗、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以上,主要产品(工艺)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绿色制造能力稳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四、建设内容
1、绿色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我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步伐;实施好我市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推动高新区和经开区实施国家低碳试点工业园区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2、绿色园区创建工程
鼓励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以企业集聚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提高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在高新开发区,依托现有企业,实施半导体照明和机器人智能制造工程;在经开区,依托现有企业,实施节能家电工程;在安义县,依托铝合金产业园,实施节能铝合金门窗制造工程;在小蓝工业园区,依托江铃集团,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制造工程;在进贤县,实施锅炉等装备制造业工程。
3、绿色产品研发工程
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引导企业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
4、绿色技术改造工程
重点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加快实施现有在役中、小型低效锅炉改造与更新,淘汰超役使用锅炉,限制和减少低效锅炉数量及能源消耗,优化锅炉燃烧技术及燃料结构,大力推广天然气高效清洁燃气锅炉技术,重点推行“煤改气”和“油改气”,改造和取代低效燃煤工业链条炉与燃油锅炉。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钢铁企业应采取余压、余热、余煤气的回收利用等节能措施,确保能源消耗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在电力、造纸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使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重点在冶金、化工等行业组织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即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同行业最高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5、清洁生产提升工程
进一步推进清洁化试点园区建设,构建上下游循环产业链,进一步推动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推行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积极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对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重点企业,列入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创建计划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
6、绿色再制造利用工程
引导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推动绿色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契机,加快工业再制造体系建设,以江铃集团为依托,以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为重点,在小蓝工业园建设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将制造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进行有机结合,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和省里对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设立市、县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年增加。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中小企业节能技改项目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有效资产,降低贷款门槛,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支持绿色发展项目融资。
2、推进技术创新
大力推广国家先进适用绿色技术,降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污染。加强节能技术改造、重金属污染减量、有毒有害原料替代、主要污染物削减以及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绿色技术研发。以绿色技术和产品研发、孵化和推广应用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战略性绿色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储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技术创新研发体系、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与产业化发展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
3、强化监督管理
要把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制造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逐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部门间相互配合、上下级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健全考核机制,分解下达各部门、县区年度工作目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工业绿色制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研究,以落实节能减排等各类现有政策为基础,积极开展政策创新,形成促进工业绿色制造的政策合力。完善节能环保的审计和监督制度,强化问责,奖惩分明,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宣传策划,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加强绿色制造知识培训普及。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和先进典型,开展绿色行动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有力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