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意见

颁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厦门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06/07/14 颁布日期: 2006/07/14
颁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厦门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06/07/14
颁布日期: 2006/07/14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意见 (厦建建〔2006〕78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厦门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更好开展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配合《厦门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自2006年7月1日起的施行,在总结我市2003年下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就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以确保培训鉴定质量、简化程序、方便生产、服务农民工、加快步伐为基本原则。   二、基本方法与流程:   由厦门市建设行业生产作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市鉴定站)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统一制定培训鉴定具体工作计划,以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为组织实施主体,以理论培训与现场初步鉴定为基础方式,以市鉴定站抽样复核与考评认定为工作核心,资料报送与审核发证为形式体现,使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尽快鉴定取证,实现岗位资格就位,通过培训和现场鉴定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技能操作水平。   1、理论培训与效果认定。理论培训以统一教材要求与企业结合施工进程培训相结合。统一教材的主要内容为建筑工人职业道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一般规程、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施工现场各主要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及具体内容等。企业结合施工进程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结合施工工程特点按照施工规范、质量技术标准、安全防护要求及企业工法对工人的图纸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以及三级安全教育等。   由企业根据培训效果务实的要求,自主选择集中授课、安排自学、工学交替、现场比武、技能讲解、岗前培训等灵活多样方式,并由企业根据有关标准对参加培训鉴定的建筑工人进行培训效果的合格认定。   2、施工总承包企业对现场实际操作质量初步鉴定技术等级。对实际操作质量做出现场初步鉴定是我市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环节,也是强化和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   具体考核鉴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结合各工种工人专业工作年限、所处的施工生产阶段及项目进度,根据各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对工人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实施现场鉴定,并以此初步评定每个工人的相应技术等级。   3、市鉴定站抽样复核与考评认定。市鉴定站统一安排考评员到现场进行抽检复核考评,确定工人相应的技术等级。   4、资料报送与审核发证。市鉴定站将企业整理汇总的有关申报资料,包括参加鉴定人员注册花名册、软盘、按企业分工种鉴定花名册等,依规定程序上报市、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证书。   三、实施要求:   结合施工企业特点和生产操作人员的实际,突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使操作人员掌握必备的技能。   1、制订和实施培训与鉴定工作具体方案。市鉴定站要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培训与鉴定,制订好具体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及年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更好地为施工企业和建筑农民工服务。   2、各劳务企业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性工作。对所分包工程现有生产作业人员持有职业技能证书情况进行登记分类;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并认真审核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对符合考核鉴定条件但尚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及时组织申报考核鉴定,并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做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   3、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实际操作质量做出现场初步鉴定。对已使用但尚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生产作业人员应责成人员所属劳务分包企业尽快向市鉴定站申报考核鉴定;督促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认真考核、规范初步鉴定;应优先使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务队伍和劳务作业人员。   4、市鉴定站要加强督导考评工作。通过督导考评环节,确保各有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标准。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要加强对考评员队伍的约束和管理,确保培训与鉴定工作的质量、进度和健康开展。   5、各区建设局要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指导和督察。通过指导和督察,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健康开展,为培训与鉴定工作排忧解难。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加快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向建筑经济的转移。   总之,随着我市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近两年多以来近3万名农民工鉴定工作的完成,2006年及今后我市建筑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更重困难更大,必须加大力度、继续创新、扩大成果,努力探索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更有成效提高建设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推动我市建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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