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品卫生中长期工作规划
颁布机构: |
福州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福州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4/04/03 |
颁布日期: |
2004/04/03 |
颁布机构: |
福州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福州市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4/04/03 |
颁布日期: |
2004/04/03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食品卫生中长期工作规划》的通知
( 榕政综〔20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04~2008年食品卫生中长期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三日
福州市食品卫生中长期工作规划
近年来,我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按照卫生部关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积极开展全市食品化学污染物监测与预警、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等工作,不断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力度,在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我市食品卫生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是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加工设备落后、卫生保证能力弱的部分食品企业是造成部分食品卫生合格率低的重要原因;四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特别在城乡结合部,制假售假现象尤为严重;五是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六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手段和工作经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为了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控制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现制定《福州市食品卫生中长期工作规划》如下:
一、规划目标:
总目标: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到2008年,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水平上实现以下目标:
1、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福州市食品卫生法制体系;
2、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网络;
3、建立和完善福州市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体系;
4、建立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5、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二、规划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卫生法制体系
在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有关配套规章、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培训基础上,完善我市食品卫生法制体系。
1、目的
(1)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2)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与技术依据。
(3)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提供行为准则。
2、内容
(1)制定公共卫生执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2)依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文件,结合我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3)加强对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培训,完善我市食品卫生标准网络,以适应产品质量评价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
3、指标
(1)2004年
A、重点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B、编辑《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知识》。
(2)2005~2006年
A、制定《中小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
B、规范早餐工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C、根据我市食品卫生发展水平,开展全面调研,向市人大、市政府提交报告。
D、贯彻《食品卫生监督程序》,贯彻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E、组织监督人员参加食品卫生标准培训,掌握最新食品卫生标准。
(3)2007~2008年
A、完善我市食品卫生监督网络。
B、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网络。
(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网络。
食品污染物数据是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的重要依据。针对监测网络的薄弱环节提高和完善我市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建立食品污染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1、目的
(1)了解我市食品污染水平和对健康的危害。
(2)调查常见污染物的污染来源与污染原因。
(3)提供监测数据,为食品生产者和政府进行污染控制和法规制定提供依据,为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资料。
2、内容
(1)开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监测与评价,重点开展有害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形成的有害物质的监测。
(2)开展食品中生物污染物监测与评价,重点开展主要食源性致病菌和真菌毒素污染状况的主动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食品中生物性污染问题,进行危险性评价,指导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3)进行化学和生物污染物的连续和主动监测,开展污染物追踪调查,利用网络技术平台,系统分析其污染水平和动态变化,从而提出防治措施,建立食品污染物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3、指标
(1)2004年
A、开展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
B、结合我市食品安全面临的问题,增加对霉菌毒素、酱油中氯丙醇和部分食品添加剂的监测。
C、在实验室能力建设上,加强现场监测的能力。
(2)2005年
A、加强现场快速监测的能力。投入一定经费,增添部分仪器设备,完善市级污染物监测实验室的测试条件;通过对氯丙醇、三氯杀螨醇、弯曲菌等项目检测技术的培训,提高测试人员的业务素质。
B、开展五个区市级实验室化学性监测项目分析质量保证考核。
C、开展食品中有害重金属、农药残留、氯丙醇、霉菌毒素及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H7等项目的监测。开展常用兽药残留抗生素及氯丙醇监测。
(3)2006年
A、继续开展食品中有害重金属、农药残留、氯丙醇、霉菌毒素、兽药残留抗生素及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H7等项目的监测。
B、建立部门间的食品污染物预警系统。
(4)2007年
A、继续开展食品中有害重金属、农药残留、氯丙醇、霉菌毒素、兽药残留抗生素及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H7等项目的监测。
B、根据获取的污染物监测数据,绘制出我市食品中主要化学污染物状况趋势图。
(5)2008年
A、继续开展食品中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监测,增加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监测。
(三)建立和完善福州市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体系
食源性致病菌的报告与预警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基础,通过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检测与溯源体系,借助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在一定范围内建立一个能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提前预警的系统,并能根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前消除由于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以更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食源性疾病的暴发,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
1、目的
(1)针对我市主要的食源性疾病发生特点,确定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种类,通过分析食物中污染水平与同期食源性疾病的关系,评估特定食品污染微生物和其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
(2)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快速诊断、溯源及处理能力。
(3)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公布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为政府和消费者提供食源性监测与控制的科学依据。
(4)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预测和预报我市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发展趋势,制定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针对性措施。
(5)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
(6)建立并推广社区食品安全宣传点,加强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
2、内容
(1)建立并完善我市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在我市现有的食物中毒报告和法宝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我市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运用现代化电子网络手段,实现快速、高效、准确的资料上报和数据分析。
(2)建立我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
A、设市、县监测点,对重要的生物性、化学性食源性疾病的暴发和流行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
B、突出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利用致病菌自动免疫筛选技术、细菌生化鉴定仪等,将目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常规检测报告时间由一周以上,缩短为三至四天。
(3)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从源头上防范致病菌的污染。
(4)开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险性评估。对某些高危、特定食品,实施生物性危害(如禽肉中的沙门氏菌、牡蛎中的副溶血性弧菌等)、化学性危害(三氯丙醇、真菌毒素、抗生素等)的危险性评估,提出保护我市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的食品中病原菌适量水平(ALOP),或化学性危害的每日最大耐受摄入量(PMTDL)。
(5)建立食源性疾病的网络数据库。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预警模型,对可能发生的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提出准确的预报;建立我市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体系,针对预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及食物中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以指导预防控制工作。
(6)将食源性疾病预防作为卫生宣传的重要内容,在社区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
3、指标
(1)2004年制订我市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2005~2006年完善并全面实施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
(2)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建设:2006~2008年食源性疾病监测点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级。
(3)参与相关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2004年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危险性评估技术;2005年上半年完成省级下达牡蛎中的副溶血性弧菌危险性评估;2006年完成省级下达禽肉和鸡蛋中沙门氏菌危险性评估;2007~2008年根据我市重大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源性主动监测资料的科学性分析,完成省级下达的1~2项高度危险食品中化学性危害的危险性评估。
(4)2005年起,在对我市主要或常见的食源性疾病进行连续监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食品中污染物监测(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的数据和资料,以及其他数据库资料信息,对我市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趋势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警。
(5)2005年开始,定期发布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食品生产和消费。
(6)2006年起,全部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宣传培训点。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自身管理
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责任,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必须加强食品企业诚信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规范(GHP)或者良好生产规范(GMP),积极推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及自身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1、目的
(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提高其责任意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2)激励食品企业增加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和生产条件。
(3)食品企业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
(4)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强消费者对食品供应的安全感。
2、内容
(1)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加强食品企业的诚信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对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生产经营条件好并具有良好信誉和确保食品安全的企业予以鼓励和表彰。
(2)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回收制度。制定不合格食品回收制度和企业自身及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市场监督抽检,抽检结果通过媒体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
(3)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考核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有取得资质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责任制度。
(4)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3、指标
(1)2004年指标
A、开始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信誉公示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考核及责任制度;
B、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餐饮业、学校食堂、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2005年指标
A、实施不合格食品收回管理规范及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
B、建立市场抽检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布制度;
C、在乳制品、饮料、罐头食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加工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3)2006年指标
A、所有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食品储藏运输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要求,乳制品、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含乳饮料、罐头食品、低温肉制品、水产品加工企业、学生集中供餐企业实施HACCP管理;
B、在酱油、食醋、面粉加工、肉品屠宰、熟肉制品、酒类、糖果、蜜饯、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C、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4)2007~2008年在酱油、食醋、植物油、熟肉制品等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医院营养配餐企业实施HACCP管理。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验能力的建设
提高我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包括加强卫生监督、检验的基本装备;加快危险性分析方法的应用,提高卫生监测能力和突发食品卫生应急反应速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检验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检验人员的素质。
1、目的
(1)提高现场食品卫生监督的装备水准;
(2)提升食品卫生监督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3)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
(4)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和检验的能力。
2.内容
(1)更新现场监督执法技术手段。根据食品卫生监督的需要,加快装备卫生监督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不断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交通、通讯和执法取证的条件,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的执法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日益增长的需求。
(2)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监测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库,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督水平。
(3)加强实验室能力的建设。对省、市、县不同能级的实验室进行设备更新,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控制,提高检验人力、设备等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
(4)改进食品安全监督模式。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监管制度,引进危险性管理理念,努力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以提高卫生监督的效率和效益。
(5)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员内部管理稽查规范。加快卫生监督人员培育和培养,规范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考核,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
(6)提高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制定福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人力、设备、技术的储备,随时预防和应急处理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恐怖事件。
3.指标
(1)2004年达到省卫生厅提出的食品安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装备要求;2006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设备装备要求。
(2)2004年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2005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将食品安全列入我市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域
要加强领导,成立实施《食品安全行动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专业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工作计划;要依法行使主管食品卫生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据全国食品卫生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标准,加快我市食品监管队伍的建立。
(二)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
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领导,按照卫生部确定的改革思路、原则和步骤严格实施,改革到位,以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部门协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四)充分发挥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作用
要建立有效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的畅通;建立全市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接受系统,设立全市统一的监督电话,营造一个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秩序;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大食品卫生法规的透明度,把食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五)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坚持科技为本,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建立符合我省实情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