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颁布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深圳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4/01 |
颁布日期: |
2010/02/09 |
颁布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深圳市 |
适用领域: |
施工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0/04/01 |
颁布日期: |
2010/02/09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建规〔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建筑防水工程质量,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地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号为SJG19-2010,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规范》全文请登录“深圳建设信息网”查询)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